作者:林蔚文(福建福州) 福建地区在距今5000年左右的原始时期,以闽江流域为主要活动区域的原始人类已经有了一些原始农业生产活动。迄今为止各地考古发现的资料表明,当时人类已经开始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不过他们的生产形态相当落后,大致上还处于刀耕火种和渔猎采集并重的原始阶段。秦汉以后,随着中原先进生产技术的不断输入,福建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至宋元明清时期,各地的农业生产已经进入基本稳定和成熟的发展阶段。除了水稻等种植之外,其它各类的农副产业也开始得到相应的发展,如植树造林和种茶树、养蚕植桑等生产活动在这一时期开始得到加强。在古代以农为主的封建社会中,广大人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中,逐渐形成一些相关的农业生产习俗,主要的有诸如土地谷神崇拜、龙神崇拜和祈雨祭祀活动等各种农业神灵崇拜和农事节日祭祀活动。千百年来,这些传统的生产习俗形成了福建地方民俗风情中一道色彩鲜明、不可或缺的风景线。近50年来,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这些传统习俗在现代化农业生产面前受到很大的冲击。如几千年来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早已被现代化灌溉农业所取代,随之而来的是古代长期流传的祈雨等习俗也由于毫无用处而迅速地被现代社会所淘汰。如今除了在一些地方民间还残存某些有关习俗之外,其他的大多已经式微或逐渐消失。 一、农神与农事节日祭祀旧时,福建民间各种农神和农事节日祭祀习俗在各地流行较普遍,其主要神祗大致有八腊、神农、土地神、谷神、山神、树神、龙神等,农事节日则有立春迎春牛和春祈秋报等活动。福建等地主要农业神的祭祀情况大致如下: 1、腊和神农等神祭祀。八腊之祭在中国起源很早,《礼记·郊特牲》日:“八腊以祀四方”。所谓八腊神,实即八种神。其一为先啬即神农等神;二为司啬即后稷;三为农,当为古代有功绩的农官;四为邮表啜,即古代祭祀劝农官田唆的田间小亭;五为猫虎,以其能食田间鼠兽也;六为坊即堤防;七为水庸,即壕沟之属;八为昆虫,祝其不害禾苗。神农或和伏羲、黄帝同祀,其都为古代农业的祖神。明清前后福建各地县的官祀庙宇中,有的还可见八腊神和神农、先农坛等农业神之祀。 2、社稷等神祗祭祀。社即土地神,稷即谷神,与此相伴的还有风雨雷电之神等。作为中国民间传统的神祗崇拜对象,明清近代,福建各地都设社稷坛祭祀有关神祗,同时祭祀风雨、雷电、山川诸神。如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58之载,各地几乎都有相同的神祗和庙祀。民国《长乐县志》卷18说:“明制,凡各乡村皆立坛以祀土谷之神,今乡有社会,改坛为庙,左祀土神,右祀谷神。”民国《明溪县志》卷10载:“五谷庙,一在县西北一百三十里睬头,一在县南五十里胡坊。”民国《尤溪县志》卷2载说:“赤云山,在十九都。乾隆庚寅年起,山有五谷仙栖焉。远近居民祀其香烟者,禾穗西歧,岁称大有。四方祈祷无虚日,远及瓯粤诸省,裹粮奔相次于道”各地民间多以正月初五或初八为谷神诞口,是日各地一般都举行一些祭祀活动。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载:“旧志云,正月初五为谷日,不煮新饭。”此外.清光绪《福清县志》卷20则载当地有祭苗墩,“在县南隆仁里,闽王审知祈谷处。”对于土地神,各地一般都在立春日加以祭祀旧时一些地方在农耕时节还在田问祭祀田神,其实这也是土地神祭祀的一种。至于风云雷雨诸神,各地一般都与社稷神同祀。闽南安溪等地民间的雷神崇拜在近代依然流行。当地民间普遍认为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是雷公诞,其时农家祀之最多,同时还祀电母。漳泉等地民间以雷公为鸡头人身,手臂还有两翼,两手执金锤,形象威风且可畏。(1) 3、番薯王祭祀。福建沿海各地土地贫瘠,多丘陵山地而少水田,自古以来稻谷少有而口粮缺乏。如惠安一带由于近海地多粗砂而缺乏水源,自古以来稻谷不生,因此民间曾有“八乡鸡鸭不识稻谷面”的俗语。明万历年间,有华侨自南洋输回番薯,此后在福建各地广为传播,长期以来广大民众赖以生存。由于其功至伟,因此福建各地人民对之感恩戴德。福州乌山上建有先薯亭以纪念明代引进番薯的先贤。而闽南各地人民则有正月初一祭祀番薯王的习俗,每逢正月初一日中午,每家每户必煮一小锅番薯供家人食用,以此纪念番薯王的生日。这一习俗可以说是福建民间特殊的农神祭祀之俗。 4、牛神祭祀和护牛习俗。福建民间一些地方有牛神祭祀的习俗,每逢四月初八,主人就在牛栏边插香上供祷告祭祀,闽南民间称之为“祭朝(厩)公”,此俗今已少见。此外,各地民间在冬至日还有将冬至丸粘于牛身上以祈其健壮的习俗。除了祈祭之外,广大民间历来还十分重视对耕牛的爱护。各地俗以农历四月初八为牛的生日,是日牛皆辍耕休息,主要饲以酒面以示感谢它的辛勤劳动。民国《明溪县志》卷11载:“四月初八日,农民以是日为牛生日,饲牛者成辍耕,为饲以酒面,俾牛休息一日。”民间普遍认为牛通人性,一些年老力竭的老牛,一旦知道主人将要将其卖掉或杀掉,往往双目流泪,或双蹄前跪,做求饶之状,令人为之怜悯不已。于是古人常有戒杀牛的言行,如《五杂俎》卷15说:“至于牛,则有功于人甚大,杀之与杀良将何异。三代之际,天子无故不杀牛,诸侯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此戒杀之说,非始释氏也。”明代古田县令杨德周曾颁布《古田县戒杀牛文》,对牛歌功颂德,对杀牛者历数其罪,下令县境禁止杀牛,这不失是古代福建民间崇牛的一个好例证。《文》日:“余之莅古田也,初已禁杀牛,而山城之民习以为常,不能变革。今留复任,以戒为禁。……上帝之垂训也,牢字从牛,狱字从犬,不食牛犬,牢狱永免。……大明律之载:杀牛也,盗杀有罪,私宰有罪,故杀有罪。一凡宰杀耕牛并私开苍店及知群贩卖与宰杀者有罪。……柳子厚之赋日:牛虽有功,于己何益。苏子瞻之跋日:沉香燎帝,皆烧牛肉,读其语令人涕落。至刘禹锡叹牛文,所为壮利其力,老利其财,用尽身残功成祸归,则形容老牛之冤状与杀牛之情景,亦可谓思深而语悲矣。……隆兴初,常熟有陆屠者,系一牛始下刃,极力索绝负刃而逸,陆追之数里乃及,牛反顾以角触穿陆腹,肠溃立死。是非一果报乎。陆倪者,因醉出郭,见牛放牧,直探牛舌本割之以归灸食之,后生子无舌,是又非一果报乎。宋白石村人董白额杀牛为生,后得疾,每发时须人以绳系其首及手足于柱间,以杖痛锤之方快。如是者七年方死,盖其生平杀牛正用此法也。是其果报不至异乎。”(2) 5、蚕神祭祀。福建地区有较早的养蚕植桑历史,《南史·到溉传》说梁武帝任到溉为建安内吏,其间到溉写下了著名的《八蚕诗》。其日:“溉到建安,其友任防以诗赠之,求二衫段。溉答诗云:余家本百结,闽中徒八蚕。假使金如粟,讵使廉夫贪。”所谓“八蚕”,据《太平御览》卷825引《永嘉郡记》日:“永嘉有八辈蚕;虬珍蚕(三月织)、柘蚕(四月初织)、虬蚕(四月初织)、爱蚕(五月织)、爱蚕(六月末织)、寒蚕(七月未织)、四出蚕(九月初织)、寒蚕(十月织)。凡蚕再养者前辈皆谓之珍,可养之。爱蚕者,故虬蚕种也。”由此可知,当时建安郡内已有一定规模的养蚕活动。 唐宋以后,福建各地仍有养蚕业。如明嘉靖《建阳县志》卷4载:“蚕,一种日原蚕,一种大而黑日蕃蚕。性好温恶寒,好干恶湿,养之多就暖室,饲以干桑。”民间还根据特定时节及天气阴晦等预卜蚕事,如民国《建瓯县志》卷3说:“占谚云:……三月三日,天阴无日无雨,主蚕大善。”由于养蚕业的存在,古代传统的蚕神崇拜在民间一些地方也同时流存。明清前后,福州、霞浦、诏安等地均建有蚕王庙,民众香火以祭。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1载:“福州道光末盐大使绍兴高其垣始传蚕种桑苗于湖州。同治初,……耿王庄为桑棉局,祀马头娘(本有庙,在南门外)。延蚕师司道缙绅司其事。……诏安有蚕王庙,则斥卤不宜蚕之说。”诏安地处福建东南沿海,其养蚕业亦在清代从江浙引进。民国《诏安县志》卷4载:“蚕王庙,在北门外,乾隆元年知县苏石镶建,今废。” 由于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古代福建地区的蚕桑业远不及江浙等地发达。也因为如此,福建民间的蚕神祭祀现象虽有存在,但从各方面资料来看,并不普及,亦远不如江浙等地盛行。至现代,各地已基本不见蚕神祭祀活动,这一现象当与社会经济发展诸因素密切相关。 6、山神和树神祭祀。福建多山地丘陵,自古以来各地的自然植被就很茂密,各种树木生长茂盛。随着林业生产与开发的不断进行,历代各地民间的植树造林和炼山砍伐等活动几乎亦无停歇。著名的武夷山山神武夷君,早在西汉时期就被汉武帝派人祀以干鱼而载入史册。汉晋以后,各地的大小山川基本上都有山神而广为人们所祭祀。树神的崇祀也是如此。人们广泛崇祀一些参天古树,并将之视为神木而不敢有任何的亵渎行为。各地多见的樟树王、榕树王等等树神,长期以来广为人们所崇祀。至于在砍伐或炼山活动中,人们不但要举行仪式上供烧香祭祀山神和树神,不敢动树神或看山王一根毫毛,同时还有许多不成文的规矩和禁忌。如炼山时忌讳说诸如跌倒、起火、流血等不吉利的话,忌讳在山上喊叫别人的名字。砍伐时忌讳说红、肉等可能与发生砍伐事故有关话语。当树木快要被砍倒时,有的地方还有一些禳解做法,以祈求山神和树神保佑倒下的树不会压到人。长期以来,福建各地民间还有植树造林和护林的优良传统习俗。宋元明清及至近现代,各地民间都有一些自立的护林公约或乡规民约,对树木妥加保护。至于风水林的种植和保护,在各地更是常见。如著名的建瓯万木林,就是一处典型的风水林,自宋元以来已经形成一片巨大的自然林区,至今为止仍然郁郁葱葱,保护良好。对山神的祭祀还体现在狩猎等方面,福建各地的狩猎活动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生产活动,古往今来各地民间对此有许多祭祀和禁忌。如出猎前要行香祭祀,畲族猎手要祭祀射猎师爷,祷告山神保佑猎手平安,猎物丰收。狩猎时各地还有许多禁忌,如忌在山上乱喊叫、忌红色之物等。一些民间则还保留原始时代的猎物见者有份的传统习俗。 7、茶神祭祀。福建地区的茶叶种植历史悠久,自唐代福州方山之茶和宋代北苑贡茶以来,闽产茶叶驰名中外,久负盛名。此后闽北、闽中及闽南各地茶的种植逐渐增多,山地丘陵几乎茶山相连,满园青绿。每逢清明时节,采茶人群蜂拥入山,忙于采撷嫩叶幼芽以制茶。如同众多的民俗一样,采茶之俗也别具风格。据《清异录》记载,五代闽国时期,闺王“甘露堂前两株茶,郁茂婆娑,宫人呼为清人树。每春初,嫔嫱戏摘新芽,堂中设倾筐会。”这些嫔嫱象征性地采摘新茶和设倾筐会等举动,当是闽地采茶之俗的滥觞。此后,宋代闽北等地每逢采茶时节,往往还举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当时采茶要选择清晨日出之前,“须是清晨,不可见日,晨则夜露未唏,其芽斯润,见日则为阳气所薄。”(3)为此,北苑凤凰山上设打鼓亭,“每日常以五更挝鼓,集群夫于凤凰山,监采官人给一牌入山,至辰刻则复鸣锣以聚之。”(4)这种击鼓鸣锣以鼓聚众的形式可谓别具一格。此外,宋代建安茶区还有鼓噪壮阳的举动。据《宋史·方偕传》载:“方偕知建安县,县产茶,每岁先社日,调民数千,鼓噪山旁,以达阳气。偕以为害民,奏罢之。”可知在方偕任上之前,建安产茶区这种“鼓噪茶山以壮阳”的习俗已存在很长的时间,由于数千民众同声鼓噪,其声势可以想见是如何的壮观。当然,最热烈的还要数祭祀和喊山并举的活动。据《文昌杂录》载,库郭林郎史说,建州上春采茶时,茶园人无数,击鼓声闻数里。欧阳永叔为此在《尝茶诗》中写道:“年穷腊尽春欲动,蛰雷未起驱龙蛇。夜闻击鼓满山谷,千人助叫声晗呀。万木寒凝睡不醒,惟有此树先萌芽。”另据周亮工《闽小纪》卷1载,“御茶园在武夷第四曲,喊山台、通仙井,俱在园畔。前朝着令,每岁惊蛰日,有司为文致祭。祭毕,鸣金击鼓,台上扬声同喊日:'茶发芽’。”声势浩大,颇为壮观。为此,该书作者在《闽茶曲》中还特意吟道:“御茶园里筑高台,惊蛰鸣金礼数该。那识好风生两腋,都从着力喊山来。”由此可知,至迟在宋代以来历经明清各代,闽北等地茶区的民众在采茶之前,都要举行类似的祭祀和喊山、鼓噪等活动。这样的活动,无疑是将茶树拟神化了。人们通过祭祀和喊山、鼓噪等行动,以希冀达到采摘好茶、茶发芽和壮阳等目的。宋元以来闽北等地的这类祭祀、喊山等习俗,反映了当时人们祈求茶叶丰收、多产优质茶的良好愿望。当然,这种愿望的追求,与在此前后的古人类似,都寄托于不曾存在的神灵身上。武夷山的喊山台等遗迹在清代仍存,据清梁章钜《归田琐记》载:“元时始于武夷置场官工员,茶园百有二所,设焙局于四曲溪。今御茶园、喊山台,其遗迹并存。” 除了闽北等地的有关祭祀活动外,明清前后,福建其它地区的茶农都信奉中国民间传统茶神陆羽和土地公等神,每年谷雨时节,都要烧香献祭,以祈求茶叶丰收。各地民间在开辟茶园植茶时,一般都要举行一定的祭祀仪式,如上供焚香祭祀土地神等神灵,祈求保佑。闽南重要的产茶地安溪县的茶农崇祀观音或乌龙将军。 当地民间传说,清乾隆年间,当地一位茶农在梦中受到观音菩萨的指点,发现了一株奇特的茶树。梦醒后将它移植到铁锅里栽培,其茶味道极佳,饮者无不称赞,因此后人称之为“铁观音”而流传至今。当地一些茶农还信奉另一位茶神乌龙将军,当地民间传说,古时有一位叫乌龙的茶农,曾创造出了使茶叶甘甜醇厚的制茶新方法。后世的茶农为了纪念他,就将这种茶称为“乌龙茶”,并在茶山上立庙祭祀乌龙将军。闽东民间俗传太姥山一带的茶农尊太姥山神太姥娘娘为保护神。近现代闽北山区的茶农称白茶为“白毫银针”,其所祭祀的神就是银针姑娘。 做为重要农神之一的龙神祭祀,将在下文和祈雨之俗一并论述。至于福建各地的农事节日等祭祀,主要有立春迎春和春祈秋报等活动。 1、立春。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古人将一年365天分为二十四节气,以反映四季气温物候等变化。当太阳处于黄经315度时,标志着春季的开始,此日即为立春。一年之计在于春,立春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古人曾将其作为春节,无论统治阶级还是民间大众,对立春节日的祭祀都十分重视。《礼记·月令》载说:“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神句芒,……是日也,以立春。……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先秦以来,立春的各种活动有行春文、迎春、鞭打春牛、迎芒神、挂春幡、做春盘、咬春等等,各地历代或有异同。福建各地至近代仍保留迎芒神、打春牛等传统的习俗。立春日的迎春牛、芒神的仪式,各地大致相同。芒神一般以纸扎成人形,高三尺六寸,象征一年365日。其形状衣着还有不少规矩,如立春之年时值寅辛巳亥,芒神则饰为老者;子午卯酉,则为壮年;辰戌丑末,则为幼童。如立春日为子日,属水,土克水,芒神着黄衣,如火土日,木克土,芒神着青衣,等等。 土牛以桑柘木为胎骨,象征春草萌动。身高四尺,象征四时。长三尺六寸,象征360日。头至尾长八尺,象征八节。尾长一尺二寸,象征十二时。鞭用柳枝,长二尺四寸,象征二十四节气。以本年天干为头、角、耳,地支为身,纳音为蹄尾肚。如甲子年干属木,头角耳皆青色;支属水,身为黑色;纳音属金,蹄肚尾即为白色,等等。 唐宋前后,福州等地就有迎芒神和打春牛活动。宋淳熙《三山志》说立春日鞭打春牛,家家吃蔬饼即春饼。南宋张所南《游宦纪闻》说:“三山之俗,立春前一日,出土牛于鼓门之前,若清明自哺及旦,倾城出观。巨室或乘轿旋转,相传看牛则一岁利市。”明清以来,古书方志对此仍多有记载。如明人王应山《闽都记》卷8说:“忠懿庙本王审知故宅,在庆城寺北,历代以来,每岁有司必牲醪取祠下土为春牛。”清人周亮工《闽小纪》卷2说:“会城迎春土牛必于闽忠懿王庙前乞土始成,曹能始(明人曹学铨)有迎春诗:马从太守分骖去,牛向前王乞土来。”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亦说:“立春前一日迎土牛,州人聚观……是日啖春蔬春饼。”五代闽王王审知治闽期间,与民休息,广辟草莱,促进农业生产,使闽国前期国泰民安,五谷丰登。后世为纪念他的功绩,特地将他在福州城内庆城寺附近的故宅辟为闽忠懿王庙,春秋祭祀,每年立春前制春牛,按例都到忠懿王庙前乞土一丸掺和制春牛,象征弘扬其遗德。至今为止,闽王祠内仍立有明代镌刻的“乞土胜地”石碑一方,供人瞻仰。 此外,清咸丰《榕城岁时记》亦说:“立春前一日,郡守以彩仗迎春牛于行春门外。闽部疏:迎春日多陈百戏,盛亭台之饰,坐婴儿高槊上,儿皆惯习,了无怖惧。千夫百骑,绕堂皇而出:唱呼跳舞,劳以历书。”清乾隆《福建通志》卷14记载迎春仪注时说:“有司预期塑造春牛及芒神于东郊外春牛亭。立春前一日,府州县率属俱穿蟒袍补服至春牛亭。通赞导至拜位,唱就位,各官俱就拜位,上香鞠躬拜兴。初献爵,再献爵,三献爵。读祝文,读毕,通赞又赞两礼拜毕,簪花,上席酒三巡,属官长行长官次之,春牛随后迎至州县东门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鞭春仪注是:“本日清晨备牲醴果品,府州县率属俱朝服。通赞导至拜位,……导至土牛前,各官俱执彩仗排立两旁。通赞曰长官击鼓,遂擂鼓鞭春,各官击牛者三,揖平身。通赞导至芒神前,揖平身,礼毕。”这算是完成了迎春鞭牛礼仪。 清代后期福州的迎春活动仍很热闹。春牛在立春前塑好,立春日开始迎春活动。当日,近郊各乡都选派代表进城会集知府衙门前,组成一支迎春队伍。队伍例由太守率领,骑马走在前列。前面彩旗飘扬,鸣锣开道。队中间杂笙箫鼓乐和梨园百戏,十分热闹。农民们抬着春牛殿后,从府里沿鼓楼前、南街、南后街、东街等街道浩浩荡荡游街行进。最后由东城行春门出城。游行队伍所过万人空巷,男女老幼争相观看。后街等地还陈列有泥塑小春牛和版画春牛图等供人选购。 迎春牛队伍出东门,在桂香街迎春亭稍事休息,接受当地农民的欢迎和款待。之后转到当年特定的某个乡村举行鞭春仪式。所谓“鞭春”,就是太守亲自带头耕田。当春牛迎人里社后,村中家家户户都要来上香礼拜,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时一年轻力壮的农民手持彩鞭在春牛屁股上轻打三下,然后奔向田,太守等人也跟着前去。田间早已备有一头健壮公牛,身拖铁犁,角披结花彩帕。随着鞭炮声响,农民举鞭鞭牛,太守手扶犁耙约走20来步,就算率领农民春耕了。清光绪以后,知府不再亲临鞭春,此后连这一仪式也逐渐取消了。 汉唐时期,中原各地有挂春幡即春旗的习俗,即于立春日将春幡插在头上或挂在树枝上以示迎春,此俗闽中近未流传,但买春牛图或泥塑春牛的习俗还有存在。至于吃蔬饼春饼的习俗,自唐宋以来至今仍存。闽中民间原来还有接春仪式,在立春日举行,即各家在立春日陈设瓜果、米饭、窗花、铜镜及花瓶烛头等物,焚香燃炮,朝天迎拜春神来临。香炉边多列有“春到吾庐”、“万象回春”等吉利字句的红纸条。此俗后来并于正月初一与祈年一并举行。(6) 福建其它地区的立春习俗和闽中地区大体类似。在闽北各地,如《榕城岁时记》引《瓯宁志》说“立春先一日,迎芒神土牛于东郊,至期欣然放纸炮,名日接春。”又引《建阳志》说:“家具春饼,饮酒。及时燃炽炭发炮于庭,日接春。”清光绪十三年《续****志》岁时条载:“立春先一日,祀芒神,迎春东郊,出土牛以送寒气。至期接春,燃炭,放花爆,卷春饼以佐春盘。”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载:“立春,民间以茶果饭(塑饭高尺许,插花,以红纸附葱其旁,名'春饭’)、白菜(以沙栽白菜碗内,共二本)迎春,间以红帖书'新春大发’、'福随春至’等字贴之。如是年无立春,谓之哑年,难饲猪。”闽西南民间亦是如此。如民国《上杭县志》卷20载:“立春前一日,旧时县官迎春,今已不行。民间于立春日具香烛、纸爆向东方行礼,谓之接春。”民国《漳浦县志》卷3则载:“立春前一日,有司备仪礼迎春于东郊,……男女阗塞有不远数十里而至者。次日立春,有司鞭土牛,磔之以毕寒气,人家争取牛土,投豕牢,祝豕肥大如牛。”这种将土牛击碎人争取之并投之猪栏,祝猪肥壮如牛的习俗,在闽中地区似较罕见。 2、春祈秋报。古代传统祭祀社神以祈丰年的祭祀节日,各地民间一般称“社日,”其主要祭祀土地谷神诸神。汉代以前只有春社祭祀,汉以后开始有了春秋祈祭的春祈丰年、秋报神功的春祈秋报活动。从有关方志资料看,福建各地明清前后此类祭祀活动仍较为多见。闽南等地的祭祀活动如清乾隆《长泰县志》卷10说:“二月初二日,乡社居民仿古春祈,敛分金,宰牲祀土神毕,分胙而归,谓之做福。”民国《泉州府志》岁时志载:“八月祭社。安溪以初一日祭社。(惠安)酒食以祀土谷之神,……他县于割稻时报赛阡陌而已。”清康熙《诏安县志》岁时载:“八月中秋,祀土神,盖古人祭祀之礼,春祈而秋报也。……乡村人作社事尤为踊跃,歌吹相闻,谓之社戏。”清康熙《平和县志》卷10亦载:“八月望日,凡里社各备物以祀土神,即古者秋报之遗意也。坊间神祠敛钱致祭,或演杂剧。村落间群以酒肉祀田问,逐处皆然。”闽西北民间的祭祀活动如明何乔远《闽书》卷38引《建宁志》所载:“社日,乡坊有祭,春日燕福,秋日鸿福。家祀司土,吃粥。”民国《古田县志》卷21载:“十月,是月纳禾稼,田家报赛,煮酒奉牲以祀神,谓之做冬福,以农功告成也。”清光绪《龙岩州志》卷20亦说:“二月初二俗称土地诞日,各家具牲醴庆祝祈福。”民国《上杭县志》岁时条载:“二月,春社日,各乡农家烹猪醴酒,就神场祭赛会饮,犹存祈谷遗意。(三志)白叟黄童,殇酒豆肉于粉榆绿荫中,絮絮谈场圃耘锄事,过客经其地,必引以入座次,以无算爵,夕阳在山,扶老携幼而归。”民国31年《崇安县新志》卷6亦载:“二月社日,乡人多以粥肉祀神,日拦社。秋亦如之。”闽中各地如民国l1年《永泰县志》岁时志之载:“仲春二日,乡民祝土地诞,城中以十二日致祝,演戏为乐。”近代以来,福州等地城乡建设发展较快,农田逐渐减少,此类习俗亦日渐式微。其如民国《藤山志》所载:“春社在二月问,前敬十年尚有行之者,今则田化为屋者十之八九,农人解少,此举废矣。” 3、立夏。立夏之日,标志着春去夏来,农忙开始,谚云:立春三朝遍锄。福建各地旧俗都有食夏面或夏饼以犒夏的习俗。民国《古田县志》卷21载:“立夏日,田家具酒肉粢盛,醉饱弥日,谓之犒夏,以农忙自兹始也。”闽南地区各地民间有用海虾或红槽渗入面条中煮供全家食用,以碗中色红为吉祥之色。闽东、闽中一些地方则有立夏日坐门槛的习俗,俗以为可以使人腰骨硬朗。永安一些民间则有食青梅之俗,称之“咬夏”。 4、六月六的有关祭祀活动。莆田、仙游、南安等地民间六月六日这天要祭祀土地公福德正神,当地民间传说这一天是土地公的生日,有的地方还要演戏酬神。清乾隆《马巷厅志》岁时载:“六月,荐新谷于祖先,……初六日,以黍为粽祭土神。”民国《南安县志》卷8载:“六月六天贶节,荐新谷和祖称,献荔枝及时果,或副以筵。”厦门的农家则祭神农,民国《厦门志》卷20载:“六月初六天贶节,农家具角黍、牲醴祀神农,日六大福。”金门民间在这一天也包粽子祭祀土神,同治《金门志》卷14说:“六月荐新,初六以黍为粽,祭土神。” 二、龙神祭祀与祈雨习俗先秦上古,除了图腾崇拜之外,龙神的神性仍较神异。汉唐以来,龙神则作为水神或行雨之神而广受天下崇祀。清人苏渭生《万福龙王庙碑记》云:“古者为民请命,水旱有祷,祷于山川社稷之神而已。大祝掌六祈,四日'莞祝’,此以为祷水旱也,亦不言主祀何神。汉唐以降,始有祷雨于龙渊龙湫,而辄应者,盖天雨莫如龙。山川社稷虽神,其所以导阴阳之和,而布之下土者,匪龙弗灵明矣。”)汉唐以来,福建各地府州县均建有龙王庙。在现存的福建方志中已知最早记载龙王庙的当推宋淳熙《三山志》及宋开庆《临汀志》。《临汀志》山川、祠庙志条内有多处记载,其如“龙潭,在(长汀)城东云骧阁下东岸,建龙王庙,遇旱则筑坛而云”;“惠泽龙王庙,在长汀县东。景德间原有云坛。绍兴间,郡守陈公升祷雨辄应,创今庙。后淳柘辛亥大水,他神像皆飘荡,惟王塑像岿然波涛中独无恙,人愈神之”;“蛟湖,在宁化县北六十里,深不可测。旧经云:昔有僧结庵其上,一日昼晦,见白龙卧波。乡里遇旱辄投败铁,则暴雨怒涛,涌出其铁乃已。嘉泰间亢旱,郡守陈公瑛差官祈祷,应期而雨,岁乃大熟,令置龙王庙于旁”;“龙王庙,在龙子岗,后移莲城县东。嘉泰间,令刘晋重建”等。汀州始置于唐代,在宋代领县六,属于山区僻远小州。其草莱初创时期,就在府治及宁化、莲城(今连城)等地建造多座龙王庙,当时福建其它各州县亦可想而知。宋元以后,福建各地龙王庙为数更多。据明人黄仲昭《八闽通志》山川地理志及祠庙志等记载,各府县的龙王庙达百座左右,数量不可谓不多。如该志卷58记福州府闽县有会应龙王庙、永惠龙王庙;怀安县有龙迹山广施龙王庙;古田县有羊角龙王庙;闽清县有显利龙王庙等等,如加上山川地理志之载,每个县的龙王庙至少有一两座,这些庙中的龙神多有传奇色彩,祈雨辄应。除以上所引外,明清以来各地方志仍有不少记载,如: 清乾隆《福州府志》卷14:“龙神庙在九仙山。” 清乾隆《兴化府莆田县志》卷4:“龙王庙,在壶山极顶,俱用石砌蟹井在内,此泉通潮汐盈缩,故神龙神于此,祷雨必应,有碑。兴化壶山蟹井,岁旱,每祷辄雨。洪武十五年春不雨,太守相公邢敬躬祷焉,一雨三日,当立神祠,翌日大雨,民喜告足,乃介真争岩比丘永瑞鸠工作石屋,深广各一丈二尺,塑龙王像,费俸米三十余石,既告成,太守具礼拜祭。 清道光《厦门志》卷2:“龙神庙在沙坡,地方官常到庙祈雨。”“龙王庙在南普陀石边,祈雨同。” 民国十八年《建瓯县志》卷21:“龙王庙,专设崇儒坊,奉福闽济应龙王之神。” 民国十九年《永春县志》卷16:“龙神庙在卫城宿上,嘉庆十七年建。” 清嘉庆《福鼎县志》卷4:“龙神庙,一在县蜜泰社,雍正年间建,凡祈晴雨均致祭焉。” 民国十六年《尤溪县志》卷2:“龙井,在十七都,云有龙居之,祷雨灵应。”有关向龙神祈雨之事,该志同卷还载有一段生动的民间传说:“龙女潭,在四都敬岩下,深莫可测,潭底怪石嵯岈,势若龙攫,上下流湍激奔放,时有木叶壅积此,独渊涵澄流一尘不染。入水尺余深,旁有石板横亘,下开洞口仅可容身。旧传土人祈雨于此,有童子敲小铜锣失足坠下荒迷人洞,见石屋数重,一盛饰皎好女子,询所由来。因以锣舀水与之,教以至山顶微洒则有雨。遂引从洞后而出,详视已在敬岩之巅矣。童子喜极,将水尽倾,一时大雨滂沱,近村平地水深二三尺。潭侧有小祠祀龙女。” 汉晋以来福建各地的龙神,与国内各地的龙神一样,都具有正神地位,享受地方官员的例祭。如遇天旱“祈雨辄应”或屡屡显灵,地方官还要奏本上朝,请求加封龙神神号,显得十分隆重。如福州府闽县会应龙王庙,据黄仲昭《八闽通志》卷58祠庙载:“会应庙,在左三坊,即旧灵泽庙也。其神号五龙顺化王,塑位五方,配以方邑。相传伪闽所建,宋因之,载在祀典。皇柘中久旱,邑人祭于庙,暴雨大霪,殿中北位黑龙鳞甲犹带池萍,字迹显异。绍圣四年,郡守温益命闽县知县叶默因其旧增葺之。元符元年庙成,有神光发于殿屋。是冬大早,麦苗将槁,率僚属祷祠下,读祝未毕,雨随至。命侯官尉王寿,刻石书之。乾道二年,夏不雨,郡守王之望一祷而应,岁大稔,乃请于朝,赐庙额日'灵泽’。……淳熙十四年,安抚使贾选以祷祈,屡大新庙宇,奏改今名,并赐诰命。大观二年,诏封青龙广仁王、赤龙神嘉应王、黄龙神孚惠王、白经神义济王、黑龙神灵泽王。” 福建自古多早,每逢旱灾发生,地方官吏往往要率领乡绅民众前往龙王庙祈雨,历史上因此也演出了一幕幕扣人心弦的祈雨闹剧。从有关记载资料来看,历史上各地的祈雨形式多种多样,祈祭之神除龙神外,也有一些人神或蛇神、蟹神等动物神,但总的说来,仍以龙神为主。在龙王庙或龙神遗迹处祈雨,有官方祈祭,也有民间祈祭。一般而言,在旱情严重的情况下,官方往往要率众虔诚祈祭,以求天降甘霖,化解旱灾,因此祈雨活动成为古代地方官吏政务中的一件要事。古代官方向龙神祈雨的祭仪比较复杂,但也较正规,兹据清乾隆《福建通志》所载引述如下:
至于祝祭文,各地各时期因人而异,不尽相同,但其主体内容当是大同小异,多为虔诚祈求龙神显灵,普降甘霖以救众生,云云。如清同治十年《重刊兴化府志》卷3l载有宋淳熙太守朱端学《祷雨九鲤见龙》一文日:“莆阳之西八十里有湖日九鲤,汉何氏伯仲九人乘鲤仙去,因以名其湖。湖之间有潭,神龙之所舍焉,岁早则祷雨。……庚寅遣官乞水于湖,乃致斋祷于神龙日:圣天子下诏有永念早甚,朕心如焚之语。臣子当若何神,其速应,则圣忧可释,吏责可宽矣。” 明清以来,地方官祭祀龙神的祀典与祝文都较规范,如民国《宁化县志》卷l2所载的祭祀龙神的祝文与清嘉庆《福鼎县志》卷4所载的祭龙神祝文几乎完全一样。《宁化县志》载云:“本邑(龙神)庙在龙王门,……守土官春秋诣祭,用少牢,其祝文云:维 年 岁 次 月 朔越祭日主祭官某致祭之用,膏雨及时,续奏安澜。占大川之利,涉功资育物欣庶类之蕃昌,仰藉神庥。于龙王之神日:惟神德扬寰海,泽润苍生。允襄水土之平,经流顺轨广济泉源宜隆报享。谨遵祀典式协良辰敬布几筵萧除牲币。尚飨。” 除了地方长官到龙神庙致祭的官方传统正规的祭祈仪式外,各地各时期还有一些不同的或类似的祭祈活动,如龙虎斗、晒土龙、晒菩萨等等。谢肇制《五杂俎》卷9说:“物之猛者,不能相下,如龙潜水中,以虎头投之,则必惊怒簸腾,淘出之乃已。”这种以龙虎斗为法术的祈雨方式,在清代福州曾实行过,据《闽杂记》卷12载:“福州南台,一名钓龙台,闽越王临江钓白龙处也。相传江中有龙。乃火龙也。出则致雨,归则致火。其处民居稠密,恐罹其患,故非久晴亢早,不敢轻祷。成丰壬子厦,久不雨,王春岩制军效古人起仗龙法。以虎头骨投江中,即日大雨。未几,中亭街鞋店失火,延烧数百家,其说亦不诬矣。”此外,各地民间往往学塑造土龙或捕蜥蜴以游行或日晒以祈雨,更有甚者,还有将龙王塑像抬出暴晒以祈雨者,此俗近代仍然,真可谓不得已而为之也。据明代惠安知县叶春及编纂的《惠安政书》卷10载,当时惠安民间祈雨,“以土为龙,身皆黑而尾白,长九尺,使丈夫八人,小儿八人,皆衣黑衣。丈夫舁龙,小儿欢呼日:'乌经头,白龙尾,小童求雨天公喜’。自北而南,又自南向北,乃归于社息焉。复取五色蛤蟆其中而闭之,及雨,则诣社行谢礼,用牲。”类似习俗明代闽中等地亦然,’如《竹窗总录》载:“大早祷雨。万历乙未夏秋,闽省大早,官府令诸乡村作土龙捕晰蜴祈雨,富人闭粜索高价。陈幼孺有祷雨谣云:祷雨祷雨,土龙背裂蜥蜴死。贫民挝鼓号吁天,渊中老龙不得眠。师巫禹步走田野,唇焦面赤喉生烟。东邻富儿检厢籍,陈陈尚有三年积。但愿粟价十倍售,何必年年是丰日。贫人吁泣复怨磋,火云祈得红如霞。龙王无灵天帝远。巫师渐渐次讨还家。土龙前致富翁语,但早贫人不早汝。另据《八闽通志》记载,沙县的龙喷石“几立大溪之中,相传昔曾有龙蟠其上,至今鸟鹭无敢集者。岁早,则于沙迹中筑坛斩鹅祭之,辄雨。”(10)这似乎又是另一种祭祀龙神祈雨的方法。除了以上这些祈雨方法之外,福建一些民间还有毒河化雨和以秽物祈雨的独特习俗。在闽西北的一些地方,每逢祈雨时,先在河边摆香案祭神,然后将一些毒鱼的毒药倒入水中,将海龙王的虾兵蟹将统统毒死。据说这样可以激怒海龙王,激他出来兴风作浪,以达到降雨的目的。 近代闽南漳州等地民间的祈雨方法多种多样,其中有以秽物祈雨的方法。据欧阳飞云1936年的报告,当时此地民间的祈雨方法有五种之多: 1、求天。在城市只有官绅、士庶,在乡下是社长、地保、殷户、乡民,大家预先斋戒3天或7天,择日到南门外天地坛去向天求雨。队伍庄严、寂静,一路奏着咚咚鼓声,表示哀婉之情调。装束,除官绅外,一律着白衣服,跣足徒步。乡下,一般社长、殷户则着淡蓝色长衫或白长衫。长发者用红带结成长辫,拖着地。地保着麻衣,手执招魂幡,脚穿草鞋,哭丧着脸,排在队头。队伍蛇字长阵,沿途一路三叩首,且行且走。行出半里路后,大家齐唱《求雨歌》:
如此齐唱,一直唱到目的地,随后寂静无声。不准拿雨伞,不准戴斗笠,光着头在日下晒。如戴帽者,则要吃拳头。目的地一般在郊外。到达目的地后,队头地保喊:“跪下!”大家齐跪于地。向天叩三个响头然后申诉祈雨的理由,或读“请雨禀”,读完三遍,始起返而归。 2、许神。由官绅、社长事先贴出告白,提早斋戒三日。至日,大家衣冠整齐,列队而出。队前鼓乐喧天,挑着三牲、宝灶、金帛(斋仪)到城隍庙。社长在庙里,民众在庙外,大家一字排开,向神礼拜。三跪九叩后,宣读经文,或申述求雨理由。然后向神许愿:若天降甘露,定于某月某日演戏×台,献三牲若干付,金锦几百万,或打醮几天。祭罢,又叩三个响头,大家一齐喊:“天下雨了!” 3、游神。如许愿不酬,便归怨到神的身上。各乡农民到各庙里去,七手八脚,把神的袍服脱得精光,抬出庙去游行。暴露于火焰般的烈日底下,意即使之晒得周身发热,叫神不能忍受,只好自动去奏请玉帝下雨。有的给神披上麻衣,用一根哭丧棒倚住,使玉帝怜悯他而下雨。再不行,就整天晒,直到下雨为止,才使它恢复原位。晒的结果,常使神胎干裂。 4、杀旱魃。天无行云下雨,无端发发闪电,称为旱魃作怪。旱魃是雨伯的敌人,当大旱过度,上天雨伯要下雨时,旱魃乘其不备,便把雨吃掉。《诗经·云汉》章云:“旱魃且虐,如愤如焚。”旱魃出来光顾。百姓恨之入骨。筑戏台,上摆用纸糊的旱魃王偶像,由有司(地方官)上去向天祝祷,向旱魃劝诫。然后拔出小刀,将旱魃王裁为两截,大呼:“旱魃杀了,雨也来了!” 5、称木屐、烧木屐。此举系处女们私下的把戏,不轻易让人知道。天旱甚,求雨无法,于是处女便私下玩起这把戏。此举只限于处女(真正的处女)。她们把自己所着的木屐(漳州普通妇女平时多着木屐),拿起来称,据说天就会下雨了。再不然,把木屐放在露天地烧掉,老天就不能不下雨了。因为旧时重男轻女,认为女子所着的一切全然是污秽的。古语说“秽能冲天”,所以就用最污秽的木屐来烧,使秽气冲天,上帝受不了便会放下雨水。 各地民间在大旱时期,除官祭外,民众往往还自发地延僧巫诵经咒,披麻带孝,素衣跣足,步行爬涉数十里往深山龙潭祝祭。意在感动龙神,祈求降雨。据《夷坚志》支丁志卷2记载,宋代福建长溪县(今霞浦县)有一年久旱不雨,士人刘盈之“倡率道士僧巫,具旗鼓蟠铙,农俗三百辈,用鸡鸣初时诣井投牒清水。到彼处(县东龙井山),天已晓。僧道四方环诵经咒,将掬水于潭。”民国《连江县志》礼俗志载:“祈雨多在七月秋旱之时,乡民延巫设醮自待。不应,则舁其土神,各拿竹竿,竿缀满蓝白色布,群集公署,邀集全城文武各官员徒步拈香,乡众随之,官民均衣素服。鸣锣伐鼓,先祷于城隍,以次至金钟潭,或有乡民自赴深山大泽,以为有龙能致雨也。时知县辍刑名、禁屠宰,即不动民事之官,值此亦无或拂舆情,否则喧阗公署,虽欲深居简出不能也。”近代闽中民间还曾流行一首《祈雨歌》,歌词日:“长期不雨痛哀哉,田干地裂民受灾;祈求龙王降大雨,雷公雨伯一齐来。天久旱,实堪哀,万众点香齐跪拜;跪请张天师急如律令,速速到此来救灾。张天师手执令箭把令下:四海龙王,雷部神将,风神雨伯听着,限你三个时辰降大雨,滂沱大雨降下来,敕敕如律令。”(12) 三、农业生产谚语中国自古以来以农业为本,以农立国。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历代劳动人民逐渐积累了一套丰富的农业与气候相关的生产知识,其不但可以借此预测气象变化,同时还形成农谚,用以昭示后人,指导农业生产。福建各地民间同样也有一套与自然气候密切相关的生产谚语,这些谚语实际上也是各地农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积累的经验之谈,在指导农业生产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闽北地区,各地民间的农业生产谚语十分丰富,几乎可能涵盖每一个时节,如清光绪《续****志》风岁时志载: 元旦,西方有黄气则岁太熟。自元日至八日宜晴朗。一鸡、二犬、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所值之日晴则大吉,十六日、二十六日晴亦然。谚云:“若问六种熟不熟,但看年头三个六。” 二月,社日,祈年于里社。是日雨为“社公雨”,俗谓“社神试新水”。社在春分前主丰年。谚云:“社了分,米谷积成墩。” 占雷,未惊蛰先雷,主多雨。谚云:“未曾惊蛰先惊雷,四十九日天不开。”占雪,春雪多则夏大水,期以百二十日,水涨如其数,占雾,旦雾而迟开则雨。谚云:“春雾雨,夏雾热,秋雾凉风,冬雾雪。”春分日占云,东方有青气则宜麦。 三月三日,占蛙鸣。午时鸣上乡熟,午后鸣下乡熟,终日鸣上下乡一齐熟。 占里,风而雨土为殛多,则伤麦。清明日宜晴,主丰年。谚云:“清明要明,谷雨要雨。” 立夏日,青气见东南吉。立夏、小满俱宜雨。谚云:“立夏不下,高田放罢;小满不满,芒种不管。”四日,稻生日,宜晴。八日亦宜晴,谚云:“四月八日晴,鱼儿上高坪。”芒种日雨,又主多鱼。十四日晴,主岁稔。 夏至月中兼值雨,岁熟。谚云:“夏至在月头,边吃又边愁;夏至在月中,耽搁粜米翁。”分龙日,以得雨之方占丰收。 六月,大暑宜雨,主晚禾熟。小暑与小寒相应,雨则俱雨,晴则俱晴。朔日值小暑,主大水。三伏宜热,谚云:“六月不热,五谷不结。” 七夕以前占河影,没三日而复见则谷贱,没七日而更见则谷贵。立秋日宜晴明,雨辄伤豆。又谚云:“朝立秋,暮飕飕,夜立秋,热到头。” 八月,社日祭社。秋分日宜雨,宜在社后。谚云:“秋分在社前,斗米换斗钱;秋分在社后,斗米换斗豆。”中秋占月,月明则鱼不产,晦则次年春多雨谚云:“云遮中秋月,雨打上元灯。” 九月,自一日至九日,遇北风则谷贱。重阳日无雨,一冬晴。霜降早则杀晚禾,损荞麦。 十月,朔日宜晴。谚云:“十月初一晴,柴炭谷米平”气和如春,称“小阳春”。立冬后十日为人液,至小雪为出液。液内雨,百虫饮此而蛰,谓之“定液雨”,来岁宜种黍。谚云:“液雨不流箨,高田不用作。” 民国八年《建宁县志》有关农谚条之载亦很丰富多彩: 正月,欲问六种熟不熟,但看年头三个六。正月雷鸣二月雪,二十九也折不得。雨打头灯碗,旱禾一把秆。 二月,雨打惊蛰节,二月没停歇,三月干耖田,四月禾生节。惊蛰不冻虫,寒到五月中。春社无雨莫耕田,秋社无雨莫种园。 三月,清明要晴,谷雨要雨。三月初七晴,粜米乱交横;三月初七雨,仓前无人跋。 四月,四月初一晴,鱼子上高坪(涝也)。立夏雨不下,高田不用耙(旱也)。小满不满,芒种不管。 五月,夏至五月头,边食又边愁;夏至五月中,耽阁粜米翁;夏至五月尾,采黄米价起。 六月,大暑雨,晚禾熟。 七月,雷打秋,对半收。 八月,秋分在社前,斗米换斗钱;秋分在社后,斗米换斗豆。白露忌雨,大雨大白,小雨小白。天盖中秋月,雨打上元灯。 九月,南风吹过北,有钱籴不得;北风吹过南,无钱只要担(初一至初九以南北风占来年米贵贱,一日主正月,余此次第推)。 十月,十月初一晴,市头柴炭平。立冬晴,一冬晴;立冬雨,一冬雨。云过江西,落雨霏霏;云过宁化,搬晒禾稼。 十一月,冬至月头,抱絮上楼;冬至月中,冷用火烘;冬至月尾,到年是雨。 十二月,小寒晴,来年早禾熟;大寒晴,晚禾熟。 近代前后,福建其它民间此类农谚数量依然很多,如: 惊蛰未发雷先发,四十九日云不开。 惊蛰浸种,懵懵懂懂。 二月不播种,三月不布田(插秧)。 清明谷雨,寒死老鼠。 清明要明,谷雨要淋。 燕来三月三,田园一片青;燕去八月半,田园一片黄。 春南夏北,无水磨墨。 春暴头,冬暴尾。 牛歇四月八,人闲五月节。 六月防初七防半(防台风)。 一雷压九台(风)。 白露白潭潭,一回落雨一回寒。 重阳晴九晴,不比立冬一日晴。 立秋起南风,秋后要旱冬。 冬节在月头,棉被盖过头;冬节在月中,毛(没)寒和毛霜;冬节在月尾,毛(没)柴炊糖糅。 冬雷叫,没米粜。 冬螟雪加霜,来年谷满仓。 旧时福建许多地方的老农还能以二十四节气的某一节气当日的天气阴晴情况来测算未来的气候变化。清光绪《宁洋县志》岁时风俗载:“二月春社,各里祀主神,作社会。惊蛰,老农验是日阴晴寒燠,为播种之候。” 在闽南民间,由传统神诞日和是日气候变化联系来预测天气的神候,长期以来也形成俗谚并流传和影响至今,它显示了福建民间谚语及其相关习俗中的地方特色。(13)其主要内容有: 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送诸神上天,是日常常起风;正月初四接神返回,是日常有小雨,故民间俗谚云:“送神风,接神雨。” 正月初八乃火神生日,该日宜晴,落雨则克火,晴则谷物茂盛,故俗谚云:“火神明,百谷盛。” 正月初九为玉皇圣诞,是日或晴或雨,民间相信以后诸神诞日也会随其雨晴,故俗称“玉皇报”。民间旧俗是日往往在天公坛前拈香,以卜一年丰歉。 正月十五为上元,乃天官生日,忌下雨,俗谚“雨打上元灯,日曝清明种”;七月十五日为中元,乃地官生日,忌水灾,俗谚“只惊七月半水,不惊七月半鬼”;十月十五为下元,乃水官生日,喜雨。俗谚“十月雨绵绵,高山也是田。” 二月初二为土地公生日,民间做“头牙”(牙祭)。是日经常有风,俗称“白须风”。 清明俗称“鬼仔节”,前一日常有风,俗称“鬼仔抄山报”。 三月初三日玄天上帝圣诞,其手操蛇,足踏龟,是日不是风就是雨。 三月十五日为慈济真人生日,是日多风;二十三日为妈祖生日,是日多雨。真人戴头巾,妈祖敷花粉,故俗谚云:“风吹头巾,雨洒花粉。” 四月初八为佛太子生日,下雨则称“洗太子”,也称“太子尿”,如此是年禾果则多虫害。五月初五端午节,常大雨涨水,俗称“龙船水”。端午节后气候转暖,俗谚:“未食五月节粽,破裘不可放。” 五月十三日关公生日,常因梅雨水涨,俗称“五月十三关刀”,或称“关公磨刀水”。 六月十二日彭祖忌辰,常有风雨,俗谚“六月十二彭祖做忌,若无风台,也有雨意”。 七月初七七娘妈生日,是夕常有小雨,民间以为牛郎织女七夕一会,感伤而落泪。 八月初三海龙王生日,是日的风雨阴晴,可以预测秋冬风雨阴晴气候。 八月十五中秋为魁星爷生日,如果“云遮中秋月”,来年就会“雨打上元灯”。 以上这些民间神候谚语,虽然表面上似乎带有许多迷信的色彩,但是如果从中仔细探究,人们则不难发现其实这些大多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其源于民间普通民众的社会生活,同时又被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所不断验证而编成相关谚语。如果剔除附于面上的宗教迷信色彩,那么其对于当地农民准确掌握各个节气的气候变化和促进农业生产都是相当有用的。 四、渔业生产习俗福建依山面海,东南沿海千里海岸线蜿蜒漫长,境内溪流纵横,河汉港湾星罗棋布。在这种自然环境中长期生活的福建古代先民很早以来就已善于山行水处,“习于水斗,便于用舟”。现代考古发现表明,在距今6000多年前居于今平潭、金门等地沿海和闽江流域的部分原始先民,就已经使用竹木筏之类的原始水上交通工具在近海和内河捕捞鱼虾和贝类。汉晋以后,尤其是宋元明清时期,随着造船业和水上航行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沿海和内河水上渔猎捕捞生产成为福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与之相关的一些习俗。近现代以来,这些习俗在某些程度上依然存在并影响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 (一)有关造船的祭祀习俗。福建造船的历史悠久,除了先秦秦汉时期闽中越人的造船活动外,三国时期闽中地区已有温麻船屯的建置。唐宋以后,随着海外交通贸易业的不断发展,福建民间的造船业也得到快速的发展。除了泉州、厦门、福州马尾、长乐和漳州月港等地在宋元明清以来有许多规模较大的造船工场外,闽南、闽中和闽东沿海等地民间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造船工场,如闽南泉州的蚶江、祥芝、深沪、围沪、金门、石井、东石和安海等地,均有大小不等的民间造船厂,建造用于近海捕捞和交通运输等各种类型的船只。明清以来,福建沿海各地建造的海船一般比较大,其著名的有福船等。内陆溪河使用的船型略小些,如闽江航道常见的鸡公船、麻雀船等,均是吃水浅、船体小的内河小船。由于水上航行事关人员性命安全大事,而船又是最重要的载体,因此各地船民在造船时都有一套严格的祭祀仪式,认真虔诚地加以祭祀,以祈求平安无事。各地一般在造船动工前都要预先请人选好黄道吉日,开工前在工场旁设案点香,摆上供品祭祀天地诸神,祈求保佑造船顺利。一艘船的制造,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在此期间每逢初二、十六日,船主一般都要备酒菜例行祭祀有关神灵。犹如建屋的上梁仪式一样在造船中安装龙骨的仪式最隆重。许多地方在竖龙骨时,还要另择吉日,仪礼不少。如福清、平潭等地渔民要在龙骨各节衔接处夹放棕、布等物,用以避邪;闽南沿海渔民则在龙骨缝隙中塞进古铜钱数枚以驱邪。船目称为“龙目”,一般作白底椭圆形,其上别描圆形乌目仁,其在民间被视为神圣之物。在钉龙目时,要在其上蒙上红布,以示彩气和吉利。各地在举行新船下水试航仪式前,船主一般都要选好吉日,烧香上供,举行祭祀仪式,祭告天地和水神、船神诸神灵,祈求保佑顺风顺水,渔业丰收。闽南等地在新船下水前,要请境神择定吉日良辰,至时抬来当境神轿,船主备下香楮供品,烧香祭祀境主土地公、海头宫、妈祖以及船上奉供的诸神灵。莆田沿海的船主在新船下水时,要举行祭祀妈祖的活动。船主先择好吉日,然后延道士在海边建醮致祭水中鬼怪,频频向海中抛纸箔,有达十几担者。祭毕,放船下海,这时锣鼓齐鸣,喊声雷动,船主奉妈祖神像上船。此时道士在海上作法,用公鸡血先点蚂祖神像的眼睛,次点木龙眼睛及船两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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