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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41-60)

 阳光男孩007007 2022-06-27 发布于山西

往期回顾:1、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1-10)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11-20)

                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21-30)

                   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百问百答(31-40)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今天,中天华溥带您了解公司治理体系的概念、程序、政策、法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41、职工董事如何产生?

答: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2、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有什区别?

答:1)分法不同:按两分法,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此时外部董事就是独立董事。按三分法,董事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

2)性质不同: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非执行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是除了董事身份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契约关系的董事。

3)特点不同:一个非执行董事在他被委任的公司里并没有行政上或管理上的责任。如果他是独立于管理层并且除董事酬金之外并没从公司收取其它利益。经济的独立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独立董事只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董事的任期是多久?

答: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届满前,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罢免,但,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4、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是什么?

答:二者都是公司的重要的组织机构,但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构成的。

45在公司治理体系中,董事会的角色定位是什么?

答: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股东会的要求、授权开展工作的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运营中,董事会必须从经济,战略和效率三个方面着眼,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6、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国有企业除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循相关国资监管政策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47、“36号文”对董事会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指出: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董事会应与党组织充分沟通,有序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48、国有企业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吗?

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指出: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据此可见未明确要求董事长与总经理必须分设,留下一定弹性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规定:(1)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因此,国有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在实践中,因种种特殊情况,存在国有企业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

49、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聘用一般程序如何?

答:外部董事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各省市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来看,其聘用一般程序如下:

1)岗位确定。由国资监管机构提出拟聘外部董事的名额和任职条件;

2)推荐人选。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提出初步人选,或采取市场化的选聘方式,也可由拟任职的企业推荐人选;

3)沟通意见。与初步人选就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4)组织考察。以适当方式向其现(曾)任职单位或有关部门考察了解初步人选情况;

5)讨论决定。由国资监管机构根据考察情况,按岗位需要确定拟聘用人选;

6)书面承诺。外部董事人选应就本人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向市国资委和任职企业作出书面承诺;

7)依法聘用。由国资监管机构向外部董事人选颁发聘书,并明确任期。外部董事原有劳动(人事)关系不变,不与任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50、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第一,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开始于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是过去二十年指导中国企业独立董事制度的起点。独立董事的特点如下:

1)独董是上市公司和准备上市公司董事会标配;

2)独董是来自本企业和本集团外部的,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所以才独立。

3)独董是本企业董事会找来的,受聘于董事会,通常是行业专家或学者;

4)不管高低,独董都要拿津贴报酬,由受聘企业发钱。

第二,外部董事制度的起步最早于地方层面,2004年,《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使董事会能够做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客观判断。”这是全国层面推行外部董事的开始。外部董事的基本特点如下:

1)外董是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适用的;

2)外董区别于公司内部经理层董事,是代表股东发布决策意见的;

3)外董区别于公司内部经理层董事,是代表股东发表决策意见的;

4)专职外董由派出股东支付薪酬,兼职外董一般没有薪酬。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今天,中天华溥带您了解公司治理体系的概念、程序、政策、法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51、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同点是什么?

答: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都不是企业内部人;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都是用来制衡企业内部决策,防止企业被内部人控制的。

52、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不同点是什么?

答:1)适用企业不同。独立董事适用在上市的企业,外部董事主要在国有企业。目前在国企混改的背景下,混改的企业也开始逐步推进独立董事制度。

2)利益代表不同:独立董事通常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外部董事通常代表派他来的国有股东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3)来源渠道不同:独立董事通常来自社会专业精英人才,外部董事通常都是本集团的各级干部。

4)激励方向不同:独立董事的津贴是受聘企业直接支付的,外部董事是由派出股东支付的。

5)产生方式不一致:独立董事是由股东推荐,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均可以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会投票决定最终人员。外部董事直接由相关股东推荐,除非有重大资质问题,其他股东一般不会否决。

53、如何召集董事会?

答: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54、董事会如何表决?

答: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但是章程中另有规定的,只要不违反《公司法》,均为有效。(《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55、如何设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答:在董事会建设中,企业应根据公司需要,下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来增强董事会履行决策职能的能力,标准配置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一般后三个委员会外部董事或者独立董事占据多数以上,或者全部担任。

另外,企业可根据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及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核心功能,进行专业委员会功能扩充或增设(如,根据企业特点在战略委员会内增加重要投资项目审议功能;或者设置董事会层面的科技创新委员会,使国企创新与专业委员会衔接,解决国企对创新问题定位不够的问题等等。

56、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需要哪些制度规章、流程规范、表格单据支撑?

答:整体来说,国有企业在董事会建设领域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可以分成4个层次,一共涉及12项制度规则,总结成四句话:修订两个规章(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办法)、制定三项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形成六项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考核评价办法、董事会和总经理工作报告办法以及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办法等)、设计一个指引(董事履职工作指引)。这是国企各级公司强化董事会建设中,优先需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57、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关键制度规章之一——公司章程,应如何制定?

答: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需要按规范进行修订。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的若干核心要求,也需要在章程中进行细化优化。

董事会建设工作,在企业章程这个基础文件的修订上,有一些核心内容和条款需要重视,具体包括:

1)董事会职责定位。章程中明确本企业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

2)董事会结构。说明本企业董事会结构组成,需要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原则,规定到本企业章程中的董事会成员席位分配内容中。

3)董事会职权和授权。将本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工作结果写进公司章程,同时注意与党管干部原则相衔接。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

4)董事会运行:明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原则。

5)董事权利义务:明确本企业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58、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关键制度规章之二——“三重一大”办法,应如何制定?

答: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公司集体研究决策。就此,很多国企都单独制定了三重一大办法。在董事会建设过程中,根据董事会的职责定位和企业明确的授权事项,需要详细调整优化相关内容中涉及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等治理主体集体研究决策的程序,明确权责边界。

59、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三项关键的规则之一——“董事会工作规则”,应如何制定?

答:每家企业都需要有个基本的董事会工作文件,用来与中央企业或者地方国企一级企业的董事会工作规则文件相配套,并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细化、个性化。企业制定的董事会工作规则,是全面规定本企业董事会各项管理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总纲性文件,总体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

2)董事会组成和结构

3)董事会定位和权责

4)专门委员会设置(如有)

5)董事成员责权利

6)董事会决策程序

7)董事会运行保障和管理监督

60、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三项关键的规则之二——“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如何制定?

答:董事会会议是一个集体决策的形式的会议,开好董事会,提升会议效果和决策科学性,需要明确的责权、流程、方法等规则设计。这部分内容,要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来明确。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标准版本,已经被很多国企熟悉并采纳。在这轮董事会建设当中,议事规则文件需要全面进行优化。

第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这是强化董事会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需要通过与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的沟通进行明确,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列明在议事规则中。同时,也要明确董事会给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和授权事项,确定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的工作权限。

第二,优化董事会召开次数和召集方式。根据要求,国企董事会需要一年至少以现场方式召开四次会议,对于每次会议召集的过程进行详细规范。

第三,明确董事会讨论决策事项的程序。强化对议案的前期调研,补充必要资料信息,尊重各个董事的意见表达,确定议案讨论顺序和不同意见处理方式,细化议案决策表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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