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2法考计划 ‖ 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瀚文君 2022-06-28 发布于吉林

#

2022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

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

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

国际私法 /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杨帆老师2022年《杨帆讲三国之精讲》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杨帆老师的三国法精讲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

补充内容

★外国仲裁裁决 VS 涉外仲裁裁决

  1. 仲裁主体的不同

    ①外国仲裁裁决

    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②涉外仲裁裁决

    我国仲裁机构对有涉外因素的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

  2. 法院处理的不同

    ①外国仲裁裁决

    我国人民法院无权撤销,只能拒绝承认与执行

    ②涉外仲裁裁决

    我国人民法院有权撤销,也有权不予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 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无权撤销

  2. 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满足法定条件(程序方面有问题)的情况下拒绝承认和执行书面审查

  3. 只有仲裁裁决的内容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保留)或者所争议事项不具有可仲裁性(加入公约时保留),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主动审查裁定不予承认

★意思自治原则在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中的区别

区别

选择管辖法院

选择适用法律

实际联系原则

书面形式

★平行诉讼

  1. 不排斥同一涉外民商事纠纷在不同国家的平行诉讼

  2. 适用在先原则避免在我国产生冲突性的判决

    ①我国人民法院已判决,同一纠纷的外国判决“不认”

    ②外国判决已承认(已受理承认申请),同一纠纷的起诉“不理”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