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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观点:“逾期索赔不失权论” 索赔权是合同一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祺翊馆 2022-06-28 发布于河南
法院观点:“逾期索赔不失权论”。索赔权是合同一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其内容是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其实现需要被索赔人配合,因而其性质属民事债权请求权,并非依行为人单方行使就能实现其意思和目的形成权。合同约定的索赔权未在28天内行使而消灭,具有除斥期间的效果特征,以除斥期间消灭请求权有悖法律规定,故该期间约定应属无效。索赔权应受诉讼时效保护。虽然合同约定了索赔权未在28天内行使而消灭,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该约定期间因短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而无效。故承包人未在约定的28天索赔期限内主张权利,并不导致权利丧失。

案件索引(2020)最高法民终18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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