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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狗这一辈子

 啸鹤文艺 2022-06-29 发布于陕西

杨辉峰/文

人各有天命,狗也有属于自己的命运。

一条狗来到世上,和许多芸芸众生并无二致。它们也有一定的命数。但自从跟着主人狗模狗样地进城后,狗就被城市里繁荣热闹、高档舒适、富足优渥的生活环境所迷惑。可谓一人进城,数狗升天。

城市的热闹之地——中心广场,肃穆之地——官衙,流浪之地——城郊,休闲之地——公园……总懒洋洋地躺着一群群等吃等喝的狗,整天就眯着眼睛,平躺终日,从不觅食,也不野游,轻易也不抬眼看一下周围的世界,仅仅醉心于有专人供奉或者施舍,守着自己的地盘,各自安好,各自为政。狗一般只盯着好吃的,能解馋的东西,连人类吃剩下的骨头渣子也从不放过。古人都讲不饮盗泉之水,不食嗟来之食,你看就那么巴掌大的一只狗,狗气凌人,它们虽然没有什么显赫的位子和重要的权力,但整天呆的地方很特殊,很显眼,久而久之,狗也就有了大树之下好乘凉的优越感、飘然感。狗,甚至自恃其位,高高在上,不睁眼看一下路人。狗,是资产阶级还是官僚主义的产物吗?狗,是新新狗类吗?不完全是,狗,是新身份的象征吗?是新物种的代表吗?是智能化的新宠吗?也不是。狗,压根儿谈不上是什么权贵,连人家权贵的门都没有进过。聪明的狗,活得如鱼得水,左右逢源,自然一直住食无忧,悠哉乐哉。冷了就躲进有着暖气的房子角落,热了就躲在劳斯莱斯、凯迪拉克、宝马、丰田、奔驰车下懒洋洋地睡着大觉,看起来很神气。就像威震一方的狗霸,不可一世,不可不睡。愚笨的狗,活得累死累活,几乎一生疲于奔命,受苦受累,不受主人待见,不受小孩喜欢,不被人类重视,整天精神不振,旗鼓难张,生不作狗杰,死亦为狗熊。

一条狗熬过中年,大概就累的几乎趴下了。弓背驼腰,日渐瘦削。上有老,下有小,世俗的名缰利锁、明枪暗箭都是噱头,也是浮云,即使跑遍天下,都是一条烂狗的命。有人喜欢吃狗肉,喝烧酒,壮胆子,补身体,与狗为伍,与狗谋皮。慢慢的,狗年纪大了,不乱表忠诚了,不乱献殷勤了,不阿谀逢迎了,不污染环境了,不行走江湖了,渐渐便被人轻看,或当做摆设,或视为无物。当无人问津的狗肉让人都嚼不烂的时候,狗的最大价值只能做一堆肥料了。狗把命交给时间和上天,该走的时候,随便就横尸街头,或者角落,或者垃圾堆,或者沟渠。

狗经常喜欢旧的主人,有恋物癖,能按照气味找到东西,帮助警察破案立功。狗也常常回到生养它的地方,一大阵子狂吠,企图把天吼破一个窟窿,狗大概也想进天堂看个究竟,毕竟和人类生活久了,也想死后进天堂。

街头的狗,经常气势汹汹,穿着花里胡哨,穿上红黄绿不等的马甲,穿越十字街口,抬头巴望着天空和高不可攀的高大建筑群,巴望和回味着在乡下的日子,但回又回不去了。在乡下的时候,好歹有个不大不小的属于自己的狗窝。狗也曾想过金窝倒银窝,住进城市里,沾沾城里的光。狗常常梦见乡下黑天灰土里、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日子,也常常茫然四顾,没有了家,找不着北。有的狗混得不错,活得蛮滋润,出门进门一串小弟紧跟其后,招摇过市。横穿马路,如进无人之境,行走市井,游刃有余。经常欺负小孩,冷不丁还袭击长得瘦弱的行人。一旦发现和自己的亲戚朋友皮毛、肤色相似的人或其它动物,均一路悄然跟踪,顺便偷偷撕咬你一下,然后逃之夭夭。人类难免恨得咬牙切齿,说非要剥掉狗皮,抽了狗筋,敲碎狗头。唉,狗是狗命一条,狗犯不着和人类永远为敌。狗,大多数时候都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小孩子眼中的宝贝。

城市是一堆水泥钢筋搭起来的大狗棚,一个个人类居住的小区,也是狗在城市里赖以生存的地方。狗和小区的业主大多时候一起进进出出,穿越小区智能感应门、声控大门和遥控门,人们大步流星,狗猛然一闪而过。小区的狗,大多起初都是主人的心头肉,掌中宝。进进出出,随处招摇,俨然高出众狗一等的新贵一族。吃牛肉、喝牛奶、坐大奔,小日子好的不得了,可突然一天被主人嫌弃了厌倦了,偷偷把便便拉在主人名贵的包包旁,难免被恶语咒骂,扫地出门,甚至最后再踹一脚。从此,狗的地位一落千丈,无家可归。人类都喜欢痛打落水狗,谁也毫不例外。真也应了人类老祖宗留下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老话,狗遂成为过街之狗,人皆逐之。岂不知突然一天竟被什么外来的杂种德国黑所代替,被一群黑恶的藏獒所代替。狗的很多朋友一直是这种城市的“漂一族”,一直就在小区的灌木丛苟且偷生,滋扰生事,在地下车库甚至下水沟里乱钻着,终日无所事事,狗没有挨过这个冬天,就一个个被凶神恶煞的小区保安撵出藉以寄身生活的丛林。

然而,随着人类的城镇化,愈来愈多的狗不得不跟着主人抛家舍妻,远离乡村,委身城市,但很大一部分和人类蚁族的奋斗一样,充满艰辛与眼泪,常常被主人赶出家门,流落街头,成为城市名副其实的流浪狗。

相对而言,城郊之外,田野的狗,整天吊儿郎当,摇头晃脑地穿越干涸的水渠和纵横的沟壑,即使饥饿无比,疲惫不堪,也勇敢冒进、所向披靡。即使抬腿一跳上了西家房,随便一窜,也上了东家舍,人们开始嫌弃起来我们了。都说忠诚是狗的天性,可狗有时也不务正业,趁着主人不在家,不好好看家护院,到处溜达流窜,勾三搭四,惹猫逗狗。瞧!隔着偌大的沟崖,冲着对面的猛叫几声,一阵狂吠,似乎在呼唤远方的狗朋狗友、情妇或者远房亲戚——狼的出现。也许,压抑很久了,想抒发一下感情,长叫几声,扎两下势,晃一晃尾巴,也吓得草丛里的蛇都翘翘头,呲溜就不见了,正在舞姿翩翩的蝴蝶跌入谷底,没了踪影。

有的狗,一辈子夹着尾巴做狗,从来也没有学会在人类面前扎个啥势,实在无聊的时候,朝高高的天空闷叫几声,也被聪明的人类称作狂犬吠日。都说狗眼看人低,在许多场合,狗的地位、海拔无法和人相提并论,但狗就喜欢看着猎取的目标,心不在焉,叼上几口从垃圾堆里倒腾出来骨头之类的宝贝,在众狗面前吧咂几口,显摆一下。狗,永远也喂不熟,即使你是狗的邻居和朋友。你看狗摇着尾巴的样子,很可爱,很招人喜欢,很讨厌,很让人恶心,但又无可奈何。狗,有时候即使如搅屎棍一样令人作呕,但也到处受人类欢迎。人类总缺少不了狗这些附庸之辈,狗很早之前已经沦为人类的手中玩物了。狗,有时候受不了人类的虚伪无情和惺惺作态,但人类却少不了给他们献殷勤的哈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奴隶。狗,是永远喂不熟的,白眼狼一样的狗在这世间居多。乡下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只狗的叫声。这样的夜晚孤独而冷清。狗行世间,狗性乖张。

以前,乡下的狗很多,常常成群结队,走街串巷,不可一世,也常常惹出乱子,让主人替它背黑锅,好的主人,给被狗咬伤的人赔付些医药费,歹的主人,马上就是一顿乱棍打狗,常常不要了狗命,也会折了狗腿。做狗难,做懂人心的狗更难。狗有时候,也是主人的门面,也是威严的象征,能给主人撑体面,提胆气。常常不见人声,但闻狗吠,狗的主人往往屁颠屁颠赶出来,憨厚好客,一番热情寒暄过后就是喝茶聊天。有的狗,早早年纪为情所困,为爱发疯,得了花痴病,多日反复叫春不断,当然有的患了狂犬病,最后稀里糊涂死于车轮之下,葬于畎亩之中,横于阡陌之上。看着被钻出几十条洞穴,折腾得一地狼藉的庄稼,狗把自己小小的生命,淡淡的爱情就付给了这片生养过它的土地。有的狗,挣脱缰绳,逃出主人家,复归江湖田野,从此不见主人,不记恩情,狗把自己活成一种属于自己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的生活。活到一定年纪,活到一定份上,不倚老卖老,就自视清高,不归隐乡野,就蛰伏市井。不事权贵,不显闻达。

以前,乡下的夜晚,是狗的世界,人困马乏之后,天籁俱寂,黑灯瞎火中,狗就搭伙成群,此起彼伏地唱响夜晚的乡村别恋。狗是夜晚的精魂,乡愁的一部分。狗是乡魂月魄中的尤物,童年的至爱,快乐的信使。狗把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奉献给了土地上生活的人们。

现在,乡下的夜晚,没有狗的世界,一片冷冷清清,野雉鸣唱,行人罕迹时,明亮的路灯下,狗几乎销声匿迹,仅有的叫声也是从某个作坊或者园区传出来,狗不再是乡愁的化身,不再是远方打工者、异乡人的牵挂之物。愈来愈物化的乡村,狗被一代代人们慢慢弄丢了。

狗这一辈子活得潇洒,但也风光和憋屈同在。狗,虽通人性,但终究不是人类的对手。狗,从来不被高智商的人类真正高看一眼或者待见。要么被豢养,要么被流放,要么被追打,要么被驱离,要么被棒杀,要么被烹食,要么被碾压……狗,始终是人类的附庸之物,或者仅仅卫士、帮凶、宠物而已。可恶的人类,骂人的时候总要丢几句狗东西、狗日的、狼心狗肺、打断你的狗腿、剥了你的狗皮之类的话,狗实在是伤透了心,但也无法真正与人类抗衡,和他们成为死敌。狗素以忠诚得人心,也为人类战胜仇敌和邪恶,立下了不少的汗马功劳。

狗的命数将尽,但最终还是落下了个狐兔死,走狗烹的悲惨结局。狗有狗运,可谁又记得一条狗的存在呢?

2022年4月29日

【作者简介】

杨辉峰,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陕西散文学会会员,咸阳诗歌学会会员。作品散见于《当代小说》《散文诗》《岁月》《咸阳日报》《现代教育报》《当代散文》《陕西日报》《当代陕西》《当代教育》《中国散文家》《中国文学》《中国铁路文艺》《中国乡土文学》《检察文学》《江门文艺》《秦都》《各界导报》等报刊杂志和网络。著有散文集《我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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