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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戊丁

 醒真 2022-06-29 发布于吉林

戊丁

病不足有餘,有五,曰:神、气、精、血、形。

其氣不等,其用不一。故勞則傷形,苦則傷气,燥則傷陽,憂則傷陰。

形病傷腑,氣病傷臟,故神有餘,有不足,气有餘,有不足,精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者,生於五臟也。

何其言哉,夫心藏神,其主脈,肺藏气,其主膚毛,腎藏志,其主精骨,肝藏血,其主筋經,脾藏榮,其主皮肉。夫知之,腸生營,營生髓,髓生筋,筋生血,血生脾,脾生腸也。以此索之,則形中無芻矣。

陰陽相合,活而成形,常先身生者,是謂之精。上焦開發,穀化味,怖熏其膚,充其形,澤其毛,若霧露之灌溉者,是謂之气(气下火)。勝理發泄,汗出肌膚,營乎竅檄,是謂之津。滲於空竅,潤而布行者,是謂之液。液者,養肌膚,活經絡脈,榮筋骨,生揍理者是也。

人有經有絡,豁谷各三百六十五竅穴,竅穴者,精气(气下火)所彚而出入者也。竅穴受邪幹而为病,甚而傳乎肌理,甚而經,甚而絡,甚而筋,甚而血,甚而骨,甚而腑,甚而臟。

五神通於內,連骨髓經絡腠膚,而成化育,生形之本,五臟內,沖生剋成,而出經隧,以行血气(气下火),血气(气下火)不龢,則百骸生異,而百病變化遂生。

故氣血者,人之原也,为邪幹,則血不正,其气自賁,氣自賁,則生百病。

經脈者,所以決生死,調百病燮虛實之在外也。當固守其孔竅,調其經墜也。是以聖人用以针灸貶石,疎散溫通之道,發揚經脈之瘀滞,以治其苦者,迺法天道之常,而用之也。

故神有餘則笑,不足則憂。精有餘則矯,不足則疲。气(气下火)有餘則動,不足則悲。血气(气下火)清正,則五臟安定,邪客於形,洫浙起於毫毛。

 故未入經而先絡,名曰神之 微病,神有餘,瀉其小絡之血,小絡即孫絡也,故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血气(气下火)乃平。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案而致之,刺以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气(气下火)。以通其經,神气(气下火)乃平。

精者,邪其有餘,則言泄言滑者也。五臟之中,各有其精,精之致龢,則無滯無滑。

故治之迺龢其气,龢其气者,給之以味,刺其俞脈。

補不足者,用之以性,觀其虛而刺之,通其經,精气(气下火)乃平。气(气下火)有餘,則宣而散之,宣散,則刺其谿谷之部,以出其餘,以龢其部,以通其經,气(气下火)之不足,則視其虛之過,導而補之,引而合之,溫而通之,則气(气下火)自平也。

其邪入之膚腠,當刺其微刺微者,案摩其病處,勿釋其手,著針於病勿推,使其神气(气下火)內朝於針,導之病所,得神氣則愈矣。其病也,有餘則喘欬,上气(气下火)不足,則仰息少氣,血气(气下火)未为邪之所乘,五臟安定,膚及之微病,命曰白气(气下火)微泄,其治也。气(气下火)有餘,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气(气下火),气(气下火)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气(气下火)餘。

故曰:我將深之,由深而淺,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據息,自泄於外,眞气(气下火)自實也。

經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混,邪未併,五臟安定,孫絡水益,則經有留血,故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內针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則疾出其针,無令血泄。

若夫血瘀其絡者,案而刺出其血,無令其惡血入於經而 成疾。

經曰:形有餘,脾實腹脹,前後不利,不足脾虛,四肢不用,病膚勝者,肌肉蠕然,命曰微風,治曰,形有餘,瀉其陽經,不足補其陽絡,法當取其分肉,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气(气下火)得伏,邪氣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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