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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宗教观的精神向度*

 天和图书馆21tc 2022-06-29 发布于广西

                                                  徐秦法 刘星亮

 提 要:

 马克思主义包含了宗教起源、宗教本质及宗教价值观等一系列科学的、理性的论述,重读 马克思主义关于 “宗教”问题的经典论述,认清宗教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有利于解决我国的宗 教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宗教信仰问题有一个理性的把握,从而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思想和邪教, 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

 关键词:

 马克思; 宗教观; 封建迷信; 邪教

                                                            一

 马克思主义对 “宗教”问题有着系统的认识, 对宗教的起源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明确指出宗教 本质的科学分析方法。将对的宗教认识上升到人类 社会的发展上,对宗教进行批判,揭示了宗教的发 展规律,预言宗教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走向灭亡。 笔者通过对马克思对宗教认识的罗列和分析,使我 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宗教、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 一) 马克思关于宗教起源的分析 马克思写道: “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类的 较高的属性便已经开始发展起来了。……宗教中的 对自然力的崇拜,关于人格化的神灵和关于一个主 宰神的模糊观念,原始的诗歌,共同的住宅,玉蜀 黍面包,都是这个时期的东西。这个时期还产生了 对偶制家庭和按胞族和氏族组成的部落联盟。对于 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的想象力这一伟大的才能,这 时已经创造出神话、故事和传说等等口头文学,已 经成为人类的强大的刺激力。”[1]这是马克思从部落 形成的角度对宗教起源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宗教起 源于对自然力的崇拜。同样,在 《资本论》第一卷 中,马克思写道: “在古亚细亚的、古代的等等生 产方式下,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 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很狭 隘的,这种实际的狭隘性,观念地反映在古代的自 然宗教和民间宗教中。”[2]在这里,马克思已经把宗 教进行了初步的分类,分为自然宗教和民族宗教。 并且进一步指出: “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 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 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 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 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 (自然宗教)。这种 自然宗教或自然界的特定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 的。”[3]马克思指出: “氏族的标志或符号被称为 '图腾'; 例如,一只狼是狼氏族的图腾”。 “根据这 一点,就把氏族组织叫做 '图腾组织'。”[4]这些都 是马克思关于宗教起源的相关描述。人是自然界的 一部分,在人类发展初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 认识水平有限,无法解释自身及周围的一些现象, 以此冠以神的名义,对其进行膜拜。马克思主义从  根源上分析了人类社会产生宗教的原因,对人类理 性地把握和认识宗教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 二) 马克思的宗教本质说 马克思提出了 “宗教本质”的研究方法。马克 思认为,“不要抽象地谈论宗教的本质,因为 '宗 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 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5]所以, 要想认清宗教的本质,就必须对宗教的每个阶段进 行具体分析,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简单概括,这种 时间段的分析,能让宗教的本质更为清晰。 1. 从意识形态角度。马克思指出: “宗教作为 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同其他意识形式一样,是社 会存在的反映,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 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的过 程,天国不过 '是人的真正故乡在想象中的非真正 形态'。”[6]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辩 证唯物主义是科学的认识世界的方法。宗教作为一 种社会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及其生产生活的一种 反映,但不是决定因素。 2. 从国家和人的角度。马克思说: “这个国 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而不是相反; 正是这 种 “社会存在”决定了 “宗教意识”的产生。只 是在这一前提下,马克思才针对 19 世纪欧洲资本 主义社会的现实,认为当时的宗教是 “一种颠倒的 世界意识”,其所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剥削、压迫的 现实,“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原话为: “人 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个社会产生了 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 世界。”[7]马克思说道: “德国理论的彻底性及其实 践能力的明证就是: 德国理论是从坚决彻底废除宗 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 本质这样的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 命令: 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 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8]马克思和恩格 斯论述: “宗教按它的本质来说就是抽掉人和大自 然的整个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然后彼 岸之神大发慈悲,又反过来使人和大自然从它的丰 富宝库中得到一点东西。”[9]这段话表明宗教的本质 是 “人”而不是 “神”。要想了解宗教,必须从人 出发。人创造了宗教,创造了神,而不是宗教创造 了人。在 《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再次强 调: “因为宗教的定在是一种缺陷的定在,那么这 种缺 陷 的 根 源 就 只 能 到 国家自身的本质中去 寻找。”[10]

       ( 三) 宗教的发展规律 

       1. 宗教的起源、发展和消亡都有着自己的规 律。在宗教的发展过程中,马克思也指出: “人们 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 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 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 创造。”[11]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教也在不 断的继承中。以氏族、家族为中心,这一代人继承 上一代人的宗教观,使得宗教得以延续,人类发展 与宗教发展并存。

       2. 从国家角度考察。马克思写于 1842 年 的 《第 179 号 < 科伦日报 > 社论》中说: “不是古代宗 教的毁灭引起古代国家的毁灭,相反的,正是古代 国家的毁灭才引起了古代宗教的毁灭。”[12]这句话 揭示了国家和宗教的关系,宗教的发展须依附在国 家的存在上。 “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 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随着以宗教为理论的被 歪曲了的现实的消灭,宗教也将自行消失。”[13]这 是马克思对宗教必将消失的一个判断。宗教没有实际 的物质存在做支撑,宗教是现实世界一种歪曲的反映。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宗教也必将走向消亡。

       3. 从社会角度考察。 “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 划地使用全部生产资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 脱奴役状态的时候 ( 现在,人们正被这些由他们 自己所生产的、但作为不可抗拒的异己力量而同自 己相对立的生产资料所奴役),当谋事在人,成事 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 异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 失。理由很简单,因为那时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 反映了。”[14]马克思在这句话中的含义,是经济基 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物 质充裕,人们的精神世界得到发展和解放。人类会 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世界,这 是对宗教的预断,也是对人类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的一个展望。

       4. 从人民角度考察。马克思在 《导言》中指 出: “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 人民的现实幸福。要求抛弃关于人民处境的幻觉, 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觉的处境。因此,对宗教的 批判就是对苦难尘世――宗教是它的神圣光环―― 的批判的胚芽。”[15]宗教必将消失,这是人民幸福 的一个表现。马克思在 《手稿》中论述说: “无神 论 、共产主义决不是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的消逝、 舍弃和丧失,决不是返回到非自然、不发达的简单 状态去的贫困。恰恰相反,它们倒是人的本质的, 或作为某种现实东西的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对人 来说的真正的实现。”[16]马克思从为人民谋福利的 角度阐释了淡化宗教影响的原因。宗教在一定程度 上制约着人民追求幸福,是古代统治阶级愚化人民 的一种手段,必须正确地引导宗教信仰为和谐社会 服务,使人民在精神上得到解脱。

                                                                二 

      “白人的上帝一定是个白人,黑人的上帝一定 是个黑人”,这句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在根据自己 的精神需要,完成着自己的宗教观。在现实生活 中,我们很容易受到周围人的感染,在别人的信仰 中得到自己的信仰,而这也造成了封建迷信的传 播。在社会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封建迷信思 想依旧存在,且与以前相比它又形成和发展出了一 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发财致 富不会归结为社会发展,更大的程度上是归结为神 的力量,在孩子升学考试、个人前途、升职晋级、 财富积累等问题上,盲目崇拜鬼神的力量。封建迷 信思想内容多样,一般游客去了寺庙都很虔诚,这 些人年龄广泛,包括各个阶层、各种职业的人,他 们对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能理性 地区别对待。

        ( 一) 马克思从无神论角度分析 马克思主义 “无神论”是我们正确认识封建迷 信思想的科学的理论武器。马克思立足科学的无神 论,继承和发展了十八世纪以来,特别是费尔巴哈 的唯物主义哲学,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创立了 辩证唯物主义,并且把它贯彻到人类社会历史领 域,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宗教反映世 界的 “幻想” 特征决定了它同神话是分不开的。 “古代各民族是在想象中、在神话中经历了自己的 史前时期。”[17]马克思指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 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 加以形象化; 神话是 “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 不自觉的艺术 方 式 加 工 过 的 自 然 和 社 会 形 式 本 身。”[18]这在一定方面也揭示了封建迷信活动的 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 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 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和反响 的发展。甚至人们的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 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 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 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他们相适应的意识形 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 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 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 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 决定意识。”[19]马克思进一步强调,物质决定意识, 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宗教思想是人的主观能动性 表现,应正确认识这种主观能动性。

       ( 二) 马克思从科学的角度批判迷信 马克思认为迷信思想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形成 与科学创新的对峙和对科学进步的阻碍。近几年 来,封建迷信思想出现了新的特点,鬼神之说正在 假借科学和民族文化之名再次高涨,新的鬼神信仰 主要表现为: 违背科学常识,公开宣扬新有神论; 宣扬超物质、超自然的意念能力; 贩卖伪科学,宣 扬真巫术; 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幌子,大搞封建迷信 活动。上述鬼神信仰活动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伪科 学和新鬼神说的结合,其理论伪装在于利用错觉、 幻觉及魔术师表演等所谓 “眼见为实”欺世盗名。鬼神迷信的沉渣正在假借科学和民族文化的旗帜重 新泛起。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的唯物论和宗 教观,摈弃鬼神之说,努力使整个中华民族摆脱愚 昧,助力民族复兴。因此,摆脱愚昧的重要的举措 之一,就是进行马克思无神论世界观的宣传和 教育。

       ( 三) 马克思从认识论角度批判封建迷信 马克思曾形象地比喻说, “我们不是到犹太人 的宗教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现实的犹太 人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我们不能把世俗问题 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 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迷信来说明历史, 而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20]马克思指出 了看待迷信的正确方法。马克思强调要: “始终站 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 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21] 马克思再一次重申了物质决定意识,从实践出发认 识观念上的东西。 马克思还认为,个人的认识在一段时期内是有 限的。朋友圈转的转运图、电脑算命等等是一种新 的封建迷信的形式。在这些封建迷信活动中,最令 人深恶痛绝的是一些以发扬民族文化为幌子,宣传 新的鬼神论,借科学的外衣包裹迷信思想的现代迷 信现象。这种现象严重误导了民众的价值取向,不 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信鬼神 的原因是人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缺乏科学的理论知 识武装自己,对未知的事物及其恐惧,缺乏自信。 想通过求签占卜等方式,来探测未来,以规避风 险。这也是缓解压力的一种方式,寄希望于通过这 些活动能把握和控制自己的生活。我们应坚持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带头弘扬社会 正气,倡导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推动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

       ( 四) 宗教不同于封建迷信思想 著名的宗教问题学者牙含章先生很早就对宗教 和封建迷信进行了内涵和外延的区分。他认为,宗 教和封建迷信的关系体现为: “封建迷信虽然有的 也有组织、有团体、有活动,但是它们没有什么宗 教教义,不具备宗教的那些特点,封建迷信不是宗 教。” “并不是一切迷信活动都是宗教活动”[22]。 宗教与迷信都是在有神论基础上产生的; 都是对自 然和社会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 都相信和崇拜超自 然的神秘力量,如鬼怪、神灵、上帝。因此,就其 思想体系而言,都是唯心主义的有神论,这是它们 的共性。但是,宗教与迷信还各有特殊性,它们之 间在许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迷信活动不是宗教活动。在对超自然的神秘 力量的迷信及其发展过程中,也有高级与低级、精 致与粗俗之分。其高级的精致的理论化形式就是宗 教,即从原始宗教发展起来的人为宗教,特别是世 界三大宗教。它们有完整的、系统的宗教哲学和宗 教教义,有成套的宗教经典; 而迷信活动则继承原 始宗教中一些低级和粗俗的内容。第二,宗教本质 上是一种世界观,迷信活动是少数迷信职业者骗取 钱财坑害群众的手段。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 它虽然是对社会存在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但毕竟 是人类对世界和人生的一种认识,它所要回答的是 世界和人生的一些基本问题。迷信活动的思想基础 也是唯心主义,但它本身并不以世界观的面貌出 现,而是以一系列低劣的欺骗手段害人行为出现, 或回答对方提出的某些疑难问题; 或解决对方所要 求的某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或解除病人暂时的 痛苦。 因此,一切迷信都是宗教的说法,不仅理论上 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因为: 第一, 如果承认 “宗教同迷信是一回事”的科学定义,一 般人都会得出封建迷信也是宗教的结论。因为迷信 当中自然包括封建迷信在内。第二,大家都知道, 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采取的是信仰自由政策,宗教职 业者是可以合法存在的。如果承认封建迷信也是宗 教的话,这显然给封建迷信职业者的合法存在制造 了一个理论根据。第三,迷信活动直接摧残群众的 身心健康,是迷信职业者诈骗钱财的手段,是一种 剥削行为,而且有时会造引发重大的刑事与民事案 件。所以,政府对迷信活动实行的是取缔的政策,  对迷信职业者采取的是教育改造的政策,乃至于对 于少数屡教不改或触犯法律者绳之以法。 三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 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 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直至危害社会的 非法组织。邪教不同于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极端 主义就往往容易产生邪教,被不法分子利用。邪教 活动损害人民的利益,危害民族团结和进步,必须 依法打击。

       ( 一) 从马克思角度讲为什么会有邪教 马克思认为: “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 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23]我 们的宗教幻想所创造出来的那些最高存在物只是人 类自身本质的虚幻反映。而邪教乃是人自身在自我 意识的丧失的心理情境下,狂热追求某些虚幻的目 标,进而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在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马 克思明确指出: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 情世界的心境。”[24] 而邪教思想残害人民的心智, 使得信徒丧失理智、丧失人性,是对人权的极大破 坏。马克思指出,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人权的一个 内容,但是邪教破坏了人权,是必须依法打击的。 马克思还指出, “在各民族漫长的历程中,不论其 每一时代达到了多么发达或鼎盛的程度,都始终摆 脱不了迷信的枷锁,也没有形成关于自己、关于神 的完满概念,而在伦理、道德方面更有诸多不高尚 的表现,就德行来说,粗野的力量、无约束的利己 主义和对功名荣誉的渴求等表征了人类远不完美的 状态。”[25]邪教组织和邪教头目为了个人利益,沽 名钓誉,追求唯我独尊的感觉,不惜破坏信徒的幸 福和人的基本权益,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身心健康, 必须取缔。

       ( 二) 从马克思关于宗教理论角度批判 马克思认为, “宗教是人的本质是在幻想中的 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26]在 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 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 人自身对立着。宗教是对现实的一种歪曲的理解, 是一种异化,而邪教是在这种异化上的进一步异 化,严重脱离了实际。马克思说道: “显然,随着 每一次社会秩序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 念也会发生变革,因此,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发生变 革。但是,现在的变革和过去一切变革不同的地方 恰恰在于: 人们最终识破了这种历史变革过程的秘 密,抛弃一切宗教,而不再以新宗教的狂热形式把 这些实际的 '外在的'过程奉为神明。”[27]这是马克 思对人类宗教信仰的一个预判,认为人将一步步摆 脱宗教的束缚。邪教却是人类历史的严重倒退,其 倡导牺牲生命来升到所谓的 “天堂”,违背了人道 主义,是一种极端势力,是全人类的公敌。 人们的宗教实际是一种感情寄托,也体现着对 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追求,在宗教徒的世界里有着很 浓厚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人的认识 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包括逻辑、因 果性和必然性等等; 感性认识包括情感、直觉、灵 感和潜意识等等的广阔空间。宗教信仰是人的理性 认识和感性认识相结合的认识。感情在邪教中占有 非常重要的因素,这种感情因素极大地被放大,邪 教的信仰的产生和维持必须依靠这种过激的情感。 信仰者必须以非常虔诚的态度的和极大的热情来对 待邪教和他们的日常活动。过激的狂热情感是邪教 发生和发展的原始动力。

       ( 三) 马克思从 “创神”角度的批判 “经验论认为我们的观念起源于感觉是完全正 确的,只是经验论忘了人的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感 觉对象乃是人本身,忘了意识和理智的光辉只有在 人注视的视线中才呈现出来。”[28]马克思正是从费 尔巴哈宗教异化理论出发,从宗教的批判转向社会 现实的批判,从而将宗教批判的视域确立在以实践 为基础的物质生产领域。邪教组织的创神运动把头 目神化,让信徒顶礼膜拜,让教徒们失去了理智和 意识。马克思在 《导言》中指出: “废除作为人民 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真理 的彼岸世界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 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 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是成了历史服 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 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 学的批判变成政治的批判。”[29]因此,必须对邪教 所承诺的 “天国”和 “幸福”进行批判 ,揭开其 虚假的表面。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世界宗教是宗教的 最高形式,也是宗教的最后形式。“据说应当创立 一种新的宗教,即泛神论的英雄崇拜、劳动崇拜, 或者应当等待将来产生这样一种宗教。这是不可 能的; 产生宗教的可能性一点也没有; 继基督教, 继绝对的即抽象的宗教之后,继 '宗 教 本 身'之 后,不可能再出现任何其他形式的宗教。卡莱尔 本人也认识到,天主教、新教或其他任何一种基 督教,都不可阻挡地要走向消亡; 如果他了解基 督教的本质,他就会认识到,继基督教之后,不 再可能产生任何其他宗教。泛神论也是不可能产 生的。泛神论本身就是基督教的结论,它与自己 的前提是分不开的,至少现代斯宾诺莎的、谢林 的、黑格尔的以及卡莱尔的泛神论是这样。费尔 巴哈又一次使我对此不必费心提供证明。”[30]宗教 必然走向灭亡,邪教的创神论也必将失去理论支 持而走向灭亡。 四 马克思在论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说: “整体, 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 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 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 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 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 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 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 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 象面前。”[31]所以我们在认识宗教的时候也应从整 体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上把握宗教。

        ( 一) 宗教在短时间内不会被消灭,只会转化 马克思说过, “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 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 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 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 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 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 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 物质生产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 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宗教必将消失,但需要很长 的时间,甚至到了共产主义阶段,或许宗教依然存 在。”[32]宗教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 的产生是与所存在其中的社会发展离不开的。大力 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水平和精神水平是唯 一解决宗教的办法。用行政手段去消灭宗教,不考 虑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即使宗 教制度消失,宗教文化也很难被消除。宗教信仰不 属于改革的范畴,信仰不能被改革,只能改革宗教 制度。 科学地认识和研究宗教,唯一正确的方法是用 历史说明宗教,而不是用宗教说明历史。宗教只是 人类的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部分,不是全部。认识宗 教必须从人类发展的全部历史过程把握,而不是在 宗教中探索人类的发展历程。

        ( 二) 马克思坚持信仰自由 1875 年,马克思在针对 《哥达纲领草案》在 宗教政策问题上倒退到资产阶级自由派水平的右倾 机会主义的批判中强调: “'信仰自由'! 如果现在, 进行文化斗争的时候,要想提醒自由主义者记住他 们的旧口号,那么只有采用下面这样的形式才行: 每一个人都应当有可能满足自己的宗教需要,就像 满足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但是, 工人党本来应当乘此机会说出自己的看法: 资产阶 级的 '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 由而已,工人党则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 出来。”[33]马克思从文化和阶级斗争的角度说明要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 马克思指出: “人权不仅包括属于政治自由范 畴的 “droits du citoyen [公民权]”,而且包括属于 人的自由范畴的 “droits de l'homme [人权]”,前  者 “决不以毫无异议地和实际地废除宗教为前提”, 而后者则直接以信仰自由为基本内容, “信仰自由 就属于这些权利之列,即履行任何一种礼拜的权 利。”[34]据此,马克思提出了 “信仰的特权是普遍 的人权”这一无产阶级宗教人权观的基本观点。 宗教信仰是人民基本权利之一,必须给予保 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使我国只有一个教徒, 也要尊重他的信仰自由,不得强迫其改变信仰。宗 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继续存在这个事实,可以得到科 学的说明,但不能证明宗教具有科学性; 同样,承 认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也不等于承认它有永恒性。 坚持宗教信仰政策,绝不意味着对宗教事务不管不 顾,任由其发展。重读马克思主义关于 “宗教”问 题的经典描述,认清宗教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有 利于解决我国的宗教问题,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 的宗教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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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7.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0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52.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2004: 73.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人民出版社. 2002: 169.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1972: 43. 

[22]牙含章、王友三主编: 《中国无神论史》( 上下册)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 年版.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1.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2.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 民 出 版 社. 1995: 449-450.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1-2.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0 卷[M]. 人 民 出 版 社. 1998: 253.

 [28]《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 上卷) 》. 荣震华、王太庆、刘 磊译. 商务印书馆. 1984: 173.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人民出版社. 2002: 200.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人 民 出 版 社. 2002: 518-519.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19.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142.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人民出版社. 1995: 317.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人 民 出 版 社. 2002: 181-182.

 作者简介:

徐秦法,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星亮,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 究生 

本文责编: 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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