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两种“进步”

 老庄友华 2022-06-29 发布于海南

前天,我在《美国的堕胎争议与生命伦理学(三)》一文中曾经提到,针对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判例,欧洲的一些重要政治人物,比如约翰逊和马克龙都对此提出了批评,甚至将美最高院的裁决斥之为历史的倒退。昨天我又看到有简体中文文章说,这是因为美国人的宗教意识过于强烈,所以他们不如同属西方世界的欧洲人“进步”,在我看来,这个观点固然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是或许并没有说到点子上。

对于什么叫“进步”,美国人早在十六末十七世纪初的时候就有争议,一派人物是以国父之一的杰佛逊为代表,他们认为当一个社会中的多数民意(需要注意的是,那时候所说的多数民意并不包括妇女、黑人和无产白人的意见在内)压倒了少数民意,形成了新的法律,一个社会就算“进步”了。换而言之,杰佛逊派认为,社会“进步”与人数和时间都挂钩,多数人意见战胜了少数人意见,后人的观念取代了前人的观念,社会就属于“进步”了。

或许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进步观”,杰佛逊本人甚至主张美国宪法需要每间隔34年就“推到重来”一次,为什么需要是34年呢?大概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人类的平均寿命不长,每过34年左右,社会各界的主力梯队就基本上完成了一次彻底更换。

但是杰佛逊的好友,同为美国国父之一的麦迪逊却不认同这种“进步观”和宪法需要定期翻新的想法。麦迪逊首先就不认同一项意见正确与否会和人数挂钩,他在与杰佛逊的通信中引述了柏拉图的观点,大意就是如果人类都是天使,那根本不需要有政府,如果政府职责可以由天使担当,那民众根本无需考虑如何监督和约束政府。所以,在麦迪逊看来,再多的民众聚在一起,也不能保证他们就成为了天使,与此同时,麦迪逊也并认为后人的认知,特别是政治认知就一定强过前人,这倒不一定是由于后人看世界的广度深度就不如前人,哥白尼之后的人类可能的确比哥白尼之前的人类更知道太阳系是怎么回事,麦哲伦之后的世人也的确可能比前人更了解地球,但是时间再如何变化,人性几乎并没有任何改变,哥白尼时代的人类如何贪婪,哥白尼时代之后的人类也同样如何贪婪,麦哲伦时代的人类如何自私,麦哲伦时代之后的人类也同样如何自私,所以在政治这种涉及到每个人利益的这种人类事务中,人性的局限就决定了多数人也好,少数人也罢,都不能摆脱“瞎子摸象”的可能,而且这个道理对于老辈人和年轻人而言同样使用。

麦迪逊一派认为,既然都是“瞎子摸象”,就不能让多数派对少数派具有压倒性的力量,或者让年轻人对老辈人有彻底的否定权,这种保守主义的意识固然和宗教信仰有关,但是已经可以说是从宗教中升华出来的一种理性认知观念,和原教旨化的宗教执着其实关系已经不大。就拿麦迪逊本人来讲,不管是以时人的视角还是以今人的视角,都不能否定他是一名基督徒,但是也正是麦迪逊,在美国建国初期强烈地反对确立国教,强烈地反对用公共资源资助宗教传播,他说那些今天接受政府资助修建的教堂明天就可能接受政府命令被铲平。这并非是麦迪逊不希望基督教壮大,而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政府永远不应该为人类的思想立法。

所以,麦迪逊一派当然不是不信奉基督教,实际上他们的宗教信仰可能比美国今天多数的福音派信徒虔诚,他们也不是不支持社会“进步”,不支持“进步”的话,他们这些人当初都没必要投身于美国革命的事业中,一切听之任之岂不是更好?

麦迪逊一派的思想要旨在于,他们希望社会的任何进步都不需要通过多数对少数的纯粹武断性压制而实现。

具体举例来说,就比如面对美国今天的堕胎争议,假如麦迪逊仍然活着,他也不一定就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为了否定这个裁决,拜登政府就像当年的罗斯福政府学习,试图通过改变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以“掺沙子”的方式来扭转“历史倒退”,那麦迪逊有可能更不认同。但是假如美国有更多的人认同女性应该有自主堕胎权,而且人数之多足以能够让美国宪法追加一条确认女性堕胎自主权的修正案,或者就像普朗克说的,所谓真理的获胜就是接受旧观念的一代人都死去了,而接受了新想法的一代人彻底成长起来了,如果今天的美国年轻人基本上都越来越认同女性的自主堕胎权,而最高法院的现任大法官也早晚都有去世的一天,必然会交棒给年轻一代,那么再过若干年,最高法院有可能再次推翻今天的判例,再次实现“进步”,而这种“进步”,对于麦迪逊一派来讲,无疑更能够接受。

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区别就在于,假如是前一种通过“掺沙子”方式完成的进步,实质上是通过剥夺少数对多数的制约能力(或者说机会)来完成的,在这样做的社会中,多数将慢慢失去对少数的包容耐心和妥协愿望,这样的社会或许会更快速地“进步”,但是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走向深渊。

相反,麦迪逊一派眼中的社会进步必须是有底线,有前提的,这个作为“进步”前提的底线就是社会中的多数永远保持着对于少数人的耐心和包容(哪怕他们确实就是冥顽不化的笨蛋),始终给他们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对多数的制约能力,哪怕这种能力让多数人致力于“进步”的努力一时受挫或者大打折扣,多数人也只能接受这种不如意的结果。

一个多数人事事如意的社会有可能是一个不再存在着妥协的社会,而一个没有妥协存在的社会,多数人早晚也会事事并不如意,只不过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很可能已经走入死循环当中去了。

图片

备注一:本文参考了2011年出版的麦迪逊传记,但因为不属于《西书漫读》系列,所以没有附上原文和对应翻译。

备注二:本文并无任何支持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判例的意思,关于对美国最高法院最新裁决的评论将会写在另外的文章中,包括已经发表了一部分的系列文章《美国的堕胎争议与生命伦理学》以及从别的视角来分析的其它文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