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住院医事服务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各自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其中: 三级医院收费标准为每床每天100元。 二级医院收费标准为每床每天60元。 一级医院收费标准为每床每天50元。
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报销标准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执行,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 3.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部位或职业病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事服务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4.生育保险 ①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其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在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 ②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其住院医事服务费不在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③按定额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娩),其住院医事服务费在定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 ④按项目支付方式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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