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债券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案例 壹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湖南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常宁市财政局(简称:我局)综合分析了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和第三方中介绩效评价报告,形成了常宁市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综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行情况 2018-2020年度常宁市累计到位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4,000.00万元,涉及10个项目,其中2018年25,600.00万元、2019年37,500.00万元、2020年50,9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3、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到位、执行情况 10个项目计划投资409,971.00万元,其中计划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7,65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00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00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125,196.00万元、市场化融资57,400.00万元、其他资金45,425.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219,354.00万元,综合到位率为54%,项目资金支出217,148.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8.99%。 金额: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考察项目的预算、实施、管理、结果及影响。通过绩效评价,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供有效信息。 2、绩效评价内容:我局绩效评价股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依据 3.1、有关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文件,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 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 3.2、有关绩效评价政府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3项目实施单位有关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资料,主要包括自评报告,基本情况表、自评分、项目资金财务资料,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等,以及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绩效评价审计报告(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 4、绩效评价过程 4.1前期准备 按照《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绩效评价股于2021年10月9日成立以主任科员曹良斌、绩效评价股长肖卫国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全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掌握政策,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借鉴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决策10分、管理30分、产出30分、效益30分。 4.2组织召开项目实施单位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安排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021年10月25日,在我局会议室组织召开由副局长雷冬阳、主任科员曹良斌、绩效评价股全体工作人员、全体项目实施单位参加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对全体项目实施单位宣传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要求、内容、时间节点进行安排。 4.3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021年10月26日起,我局绩效评价股开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如期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从而保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4 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开展现场评价 2021年11月24日起,我局绩效评价股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项目资金绩效进行现场评价,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场评价报告。 4.5 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并分析归纳总结,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2021年12月1日起,我局绩效评价股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单位有关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资料、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现场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分析归纳总结,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三、资金主要绩效 今年前三季度,常宁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4.7%,持续保持争先领跑态势。全年工业总产值达300亿元,全市地区生产铜总值超38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涉及产业链2个为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和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有色金属配套工程),近年来,常宁市牢固树立产业链思维,围绕争政策,打造产业磁场、搭平台,助推产业承接、攻项目,做强产业链条,全力打造有色金属、纺织服装两大优势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有色产业链上企业已达36家,产业集聚能力明显增强。铅锌产业基地一期稳定超产盈利,水口山集团、五矿铜业、株冶有色三大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均达历史最好水平。今年新建成投产谷道新材料等5家企业,高诺铜产业园等4家企业进入试产,康家湾矿二期技改等扩能倍增项目已开工建设,株冶二期20万吨锌项目、五矿金铜二期5万吨电解铜扩能项目抓紧筹备实施。水口山有色金属产业已列入全省1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湘南纺织产业基地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服饰园已建成4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预购厂房27家,6家企业已入驻。环保园污水处理等关键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二季度纺织基地一期将建成投产。一期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亿件牛仔服饰、年产值300亿元的能力。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涉及民生5个,分别为常宁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培元片区虎溪棚户区改造项目、常宁市塔岭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常宁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可观的项目收益,而且能提升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如常宁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建成后能每年新增住院病人21,600人次,实现新增年收益5,636.17万元,项目属于社会公益医疗卫生工程,既是常宁市人民政府的“惠民工程”、“爱心工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工程”、“希望工程”,更是常宁市人民医院谋求发展、服务社会的“创新工程”、“品牌工程”,项目建成后,常宁市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满足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能改善人民群众“看病难、住院难”,使全市乃至更大范围的市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广大居民后顾之忧,能为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又如常宁市塔岭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能通过供水收入实现年平均收益2,583.68万元,能改善和完善常宁市的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居民的饮水质量和用水安全,满足因城市发展而日益提高的用水量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涉及土地收储2个,为2018年度常宁市新增土地储备、常宁市南外环西段新二中片区储备用地,项目完工后,通过土地出让产生收益,现已出让产生1.89亿的收入,还部分土地面积划拨为安置地和基础设施,对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着积极作用,特别常宁市南外环西段新二中片区储备用地完善了新二中片区的城市功能,促进了新二中的发展。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涉及红色旅游爱国教育基地1个为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通过收取场馆租赁收入、商铺租赁收入、停车场停车收入、广告收入能实现年平均收益505.98万元,项目能塑造水口山形象,提升水口山知名度,浓缩历史文化,挖掘水口山人文资源商业价值,树立旅游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出水口山标志性景观,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生动展现了水口山工人英勇抗敌的壮丽篇章,又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辉业绩以及水口山改革开放和以矿兴区的丰硕成果,是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的重要阵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和工人精神,激励水口山人民投身建设和谐富裕水口山、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生动课堂,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重要使命。自2021年6月29日正式开馆以来相继接待了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督导组、省人大、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文旅厅、中国五矿、省烟草局、江苏省政协、省纪委监委、省委巡察组、省委编办等50家省部级单位,累计接待观众16万余人次,前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单位有500余家。 四、评价结论及其指标简要分析 我们结合项目实施单位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资料、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现场评价报告,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4方面审核项目资金绩效得分,再乘以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权重得出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具体计算如下:
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57分,项目扣分主要集中在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完成及时性,因大部分项目的资金到位率不理想和未建设期完工,造成的原因多方面引起,如工程推进不理想、配套资金跟不上等等。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总体完工率、资金到位不理想,6个项目未在建设期内完工,相应的项目总资金到位率也低。 除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建设项目、常宁市南外环西段新二中片区储备用地、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完工外或基本完工外,其余6个项目未在建设期内完工,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常宁市塔岭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2个项目推进缓慢,分别仅完成10%、30%,相应的项目总资金到位率也低。 2、完工项目的工程审计、工程结算待推进,如瓦松铁路专用线工程(一期)、水口山工人运动纪念馆建设2个项目已完工,但政府工程审计、工程结算待推进,继而保障工程款如期到位,有效推进工程项目收尾。 3、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不能有效对资金进行管理。 4、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配套措施有待跟进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的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意识有待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跟进;后期有运营的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运营管理配套措施,容易造成项目的绩效不能有效发挥。 5、未能正确区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与财政资金,债务风险意识不强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与财政资金区别在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要还本付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债务风险意识不强,不能制定具体有效的债务风险应对措施容易造成偿债资金无计划,严重的造成违约。 六、有关建议措施 建议: 1.项目主管部门、我局共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推进力度,促使项目早日落地,实现项目的绩效总体目标,防止项目流产。 2、完工单位及时推进工程审计、工程结算。 3、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或完善项目资金、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债务风险防患等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项目运营利益最大化,政府专项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同时项目主管部门、我局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 附件资料:2018-2020年度常宁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计汇总表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附表 常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贰 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东安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1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11月30日,对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东安县2018-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00万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4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00万元、两供两治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4,600.00万元,包括:农林水利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2,0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7,600.00万元。 东安县2018-2020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元,由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东安县8个单位的13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局的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1,000.00万元、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1,300.00万元、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5,500.00万元、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1,500.00万元、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4,500.00万元,经开区的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00.00万元,住保中心的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11,440.00万元,水利局的芦江水库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城管局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800.00万元,住建局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3,500.00万元、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500.00万元,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7,6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湘江引水工程2,200.00万元。详情如下:
(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东安县2018-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个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27200平方米,东至规划路,南至宝田路,西至鑫龙小镇二期,北至规划路。计划于2019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88335平方米,东至官田路,南至湘钢铁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广源路。计划于2019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118829平方米,东至天成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官田路,北至东安大道。计划于2019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17525.00平方米,东至步程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娥皇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19年-2023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23年。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81801.00平方米,东至官田北路,南至青土坪路,西至学院路,北至鹿鸣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19年-2023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23年。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以东,广源路以南,湘桂铁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期间为2019年。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棚改项目位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紫水河两岸湖塘村、东城村、白牙市村、林角村、铁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332.64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80000平方米(700套),配套用房6150.64平方米,地下车库26182平方米,安置项目户数为700户,全部为实物安置;建设期限为4年,自2019年6月至2023年6月。 8、芦江水库建设: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新圩江镇芦江村,库容221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4万亩,装机1600千瓦,日供水1.25万吨;建设期间为2015年1月至2021年12月。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紫江村东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的位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0m³/d,占地总面积15096.40平方米,合22.64亩。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污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沙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改造原有的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污泥脱水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及臭气处理设施等,满足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建设期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江和芦江路交汇处的东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75.20平方米,合26.06亩。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0m³/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建设期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大庙口镇、水岭乡、横塘镇、井头圩镇、川岩乡、石期市镇、端桥铺镇、大盛镇、鹿马桥镇、花桥镇、南桥镇、新圩江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55746.67m2,合83.62亩。建设内容为东安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期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 12、湘江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881.4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取水设施土建规模为7.8万m³/d,(根据规划预留远期处理能力,并为远景预留用地),一期设备规模为5.0万m³/d,原水输水管建设长度为13988米。建设期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 13、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县人民医院原感染科病区域及金鸡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6562.55平方米,约24.8亩,其中原有院内用地面积3240.90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321.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方舱病房楼3186平方米,负压病房综合楼4455平方米,隔离病房楼3654平方米,发热门诊532.08平方米,架空层2302.10平方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用房3600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8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期从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方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东安县财政局按计划拨入各项目执行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东安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2,440.0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21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10月20日-11月30日,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各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资金执行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东安县2018-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0,200.66万元,资金到位率55.5%;已支付项目进度款32,402.41万元,资金支付率80.60%. 截止到2021年11月,资金沉淀40,037.59万元,其中:沉淀在财政32,239.34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7,798.2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沉淀在财政1,000.00万元,项目未启动。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77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77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3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903.3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903.3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596.66万元,项目未完工。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5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5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未完工。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3,84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3,84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6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6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6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5,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592.17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640.00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3,207.83万元,项目未完工。 8、芦江水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2,672.7万元,已使用到项目8,546.65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327.3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126.05万元,项目未完工。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8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8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97.1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97.1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202.86万元,项目已完工。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729.46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729.4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1,770.54万元,项目未完工。 12、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088.03万元,已使用到项目623.6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511.97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64.37万元,项目未完工。 13、湘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2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详情如下。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2018-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等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严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由县财政局按实际费用下达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执行过程 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由东安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东安县2018-2020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生态环保、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芦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农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有了保障,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也起到了一定的优化作用。 2、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改善了环境,使东安县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大大改善城区水体的环境,减少城区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湘江引水工程:湘江引水工程建设竣工通水后,彻底解决了东安县取水断面锑浓度不达标问题,为县域18万群众带来了水质更优、水量更充沛的湘江上游水,充分保障了用水安全,同时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021年12月份完工,目前试运营前准备工作。 5、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可有效缓解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质量也将有一定的提高,解决芦洪市镇污水集中处置问题,有效防止地表水环境及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与流行病暴发的可能性,当地不同利益群体均为受益人群,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环境卫生水平。 6、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了大庙口、端桥铺、横塘、井头圩四个乡镇,其余八个乡镇还未开工,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当地乡镇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解决东安县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提高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各乡镇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乡镇的建设。 7、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进行土石方开挖、临建项目施工阶段,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有效增加东安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医资力量,建成功能完备、流线合理、有效布局的现代传染病院区,有效增加隔离住院病床310床,满足东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需求,为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石,打造成专科特色突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二甲标杆医院。 8、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与发展,商业部分销售和出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还将不断增加劳动就业的需求和就业岗位,与此相适应的服务性项目和岗位也会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多,这将为当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做出重大贡献。 项目建成后,可以让棚改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安置拆迁居住家庭。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改善拆迁区域内的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东安县的城市载体功能和品味。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后,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9、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期土地储备项目效益将逐步在后续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产生,将伴随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期土地储备项目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适度的关联,社会适应性强,对所涉及的各项主要社会因素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本期项目实施后,将通过异地安置改善基地内现状居民的居住条件,并优化城市布局,美化城市环境,有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东安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部分指标执行待进一步完善: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绩效指标;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③资金到位率扣1分,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④问题整改扣2分,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未按计划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省财政厅已于2021年9月下达整改函,但还未整改到位;⑤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扣2分,计划于2021年11月完工的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6个,实际完工3个;⑥预算执行率扣1分,实际到位资金40,200.66万元,实际支出32,402.41万元,预算执行率80.6%;东安县2018-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整体符合政策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合得分89.5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2、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19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21年11月,该项目还未开工;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19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21年11月均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导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问题整改不到位。省财政厅2021年9月27日下达的《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审议事项整改情况的函》对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标准:立行立改,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土地收储计划,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期限是2021年10月9日,截止2021年11月,该项目还未整改完成。 八、建议 1、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完善相应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2、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分解项目各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及早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债券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及时调整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叁 2018-2020年度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对2018-2020年度衡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171,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196,900.00万元、园区建设191,400.00万元、两供两治(供水供电,污水垃圾治理)9,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1,9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 (二)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35,800.00万元,涉及6个项目,其中土地储备专项资金99,700万元;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7,000万元;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5,000万元;南岳机场扩建工程8,000万元;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7,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9,100万元。 2.2019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9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95,900.00万元,涉及17个项目,其中用于两供两治2,000.00万元、园区建设34,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87,800.00万元、土地储备71,7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 3.2020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82,800.00万元,涉及16个项目,其中用于用于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园区建设145,0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3,9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凭证、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掌握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等。 3.单位自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债务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报告或检查报告等。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湖南省相关绩效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等文件规定,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取得的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评价为'优';80-89分,评价为'良';60-79分,评价为'中';59分以下,评价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社会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查阅、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现场访谈等绩效评价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市财政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参考《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制定每类(每个)项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项目单位自评。衡阳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项目单位对2018-2020年期间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自评,并撰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衡阳市财政局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本级2018-2020年度部分重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现场评价,了解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情况,对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实际支出开展结构性分析。 本次评价共计抽取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的项目涉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3,100万元,占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42.99%。 4.形成综合报告。衡阳市财政局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本级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形成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并完成相关附表的填报工作。 三、资金取得的主要绩效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收费公路建设和新建扩建医院学校等方面,其取得的主要绩效有: (一)加快土地整理储备,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类政府专项债券99,700.00万元,用于收储位于雁峰区湘江乡、石鼓区松木乡、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石鼓区角山乡、珠晖区东阳渡镇、珠晖区酃湖乡、蒸湘区呆鹰岭镇、高新区华新街道等12宗土地,收储面积为120.35公顷;2019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政府专项债券71,700.00万元,用于收储珠储1902土地、石储1401土地、蒸湘区长湖乡松亭村土地。该类项目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归并农村居民点或促进农民到城镇居住、收购存量土地、进行用地重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不仅改变了原来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同时也改善了征收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更利于衡阳市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二)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让民生工程惠及全城 1.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衡阳市本级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棚户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109,100.00万元、87,800.00万元,2020年度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该些项目通过对衡阳市各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对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破损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提质改造等,不仅有效改善了棚户区、老旧小区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且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信息、建筑、运输、园林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有序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发行社会事业类政府专项债券123,9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医院、学校的新建与扩建项目,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衡阳市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的体系建设,优化了医疗和教育的资源布局,提高了衡阳市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救治能力,拓宽了衡阳市居民接受教育的渠道,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就医、教育等问题。 3.便捷人民群众出行。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41,900.00万元,其中用于南岳机场扩建项目21,900.00万元;发行收费公路政府专项债券100,000.00万元,用于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完善了衡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衡阳市的交通状况,为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飞机、高速公路等更为方便快捷舒适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衡阳市整体形象,扩大了衡阳的影响力。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助力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园区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191,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山科学城、白沙洲、松木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的标准产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提升了各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及聚集力,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大中型企业进驻衡阳,特别是高新产业来衡阳投资兴业。不仅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更是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支持城市污水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污水治理类政府专项债券59,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蒸水两岸城区段截污干管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对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补齐了全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绩效评价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三级细化指标进行评分,从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等维度的绩效指标分析出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考虑到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处于建设期的项目所占比重较大,故本次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四维度的权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决策占比20%、过程管理占比40%、产出占比20%、效果占比20%。 (一)决策情况分析 1.决策过程(满分9分,得8分)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暂未发现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存在不符的情况。但个别项目与部门(单位)内部相关项目间存在重复之处,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申报的部分建设内容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四期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相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的审批文件、审批手续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文件,如衡山科学城四个项目、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雁峰区城投子项目等,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但均未能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③项目符合性:各项目均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除2018年度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且'一案两书'内容完整。 2.绩效目标(满分6分,得5.5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基本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关;尽管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不尽完整,但大体上也与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除个别项目(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做到了相对应,但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在清晰、细化及量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3.资金投入(满分5分,得4.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各项目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做到总体收支平衡;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基本相匹配;除个别项目(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项目)外,其余项目暂未发现总投资额度测算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6分,得14.9分) ①资金到位率: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实际拨付到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45%,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在一定程序上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②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实际支出专项债券资金686,362.3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47%,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但大部分项目未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个别项目的资金拨付缺乏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部分项目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改变资金受用对象,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非专项债券项目土储支出。 ④还本付息: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部分项目暂由衡阳市财政局垫付);暂未发现存在使用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错项偿还到期债券本息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但个别项目单位暂未编制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和落实还本付息资金。 2.项目实施(满分16分,得15.5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各项目制定了建设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项目有关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有所缺失。 ②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已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并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但个别项目的调整审批手续存在欠完备之处。 ③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及手续基本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执行基本规范;工程、设备、原材料等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吻合,暂未发现存在重复或浪费的现象,但个别项目存在欠规范的地方,如衡山科学城四期项目与五期项目分别立项,但一并招标,且未能按各项目分开标的金额。 ④资产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了资产运营维护责任;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国有资产按规定用途使用,暂未发现存在抵质押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项目尚未竣工,暂无完整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等。 3.风险控制(满分8分,得7.5分) ①风控机制及措施:衡阳市财政局已建立了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识别到的风险建立了应对的防范措施,建立了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②风控效果: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情况,风险控制较好。 ③问题整改:各项目对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反映的问题基本做到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④信息公开:项目基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存续情况、债券资金调整用途情况、以及发生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等重大事项。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资产形成(满分5分,得分4.5分)。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形成相应数量的国有资产。 2.质量达标率(满分5分,得分5分)。项目单位基本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既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已完成项目均需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暂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不达标的项目或建设事项。 3.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得分4.6分)。通过比较各项目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发现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原定计划。 4.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得分4.5分)。因项目基本尚在建设期,暂无法得知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或实际运营成本)。经询问项目单位得知,项目总成本将控制在项目预算以内,故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等于项目预算投资额'的等级予以评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满分3分,得分3分)。通过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兴建学校、医院,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更为便捷等,通过一个个公益性项目的建成落地,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更高需求。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效果显著。 2.经济效益(满分3分,得分2.8分) 通过兴修高速公路、货运铁路,兴建扩建南岳机场等,进一步构建了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立体交通网络,对发展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事业具有良好且深远的影响;同时通过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效果较显著。 3.生态效益(满分3分,得分2.9分) 通过进行污水治理,补齐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项目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保护了生态环境,效果较显著。 4.社会资本投入(满分3分,得分1.9分) 项目的实施,在带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方面,整体效果欠明显。 5.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得分2.9分) 项目支持了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可持续影响的效果较显著。 6.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4.8分)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评价小组选取各类项目进行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分析如下: ①棚户区改造:本次评价针对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7份,收回57份,有效问卷57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为95%。当地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住户安全性、棚改实施效果和居民补偿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②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妇幼患者发放调查问卷139份,收回139份,有效问卷139份。通过分析和整理,患者对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满意度为96.83%,对项目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医疗设施水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解决就医交通便捷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解决停车问题、增加医院绿化等。 ③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当地居民发放调查问卷33份,收回33份,有效问卷33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满意度为93.30%。当地居民对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在住房安全性、改造实施效果和改造后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安装电梯以方便老人小孩出行、完善配套设施和安全施工等。 ④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本次评价针对周边工厂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75份,收回75份,有效问卷75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企业员工对瓦松铁路项目的满意度为98.13%。企业员工对此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了瓦松铁路在给周边企业带来便利方面、铁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 上述四类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为95%、96.83%、93.30%和98.13%,取其平均值为95.82%,即本次评价项目的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为95.82%。 五、评价结论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0分,其中:决策18.00分、过程37.90分、产出18.60分、效益18.3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六、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率偏低 通过分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发现部分项目的资金到位与实际资金支出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发现资金使用率偏低的情况。2019年雁峰区雷公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动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一直闲置;2020年度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项目单位未及时申请调整项目,债券资金一直闲置未用。2020年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用于对该厂的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大量资金躺账造成资金时间价值和专项债券利息损失。经了解,该项目正在市发改、资规及住建三个部门同步进行概算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程序审批,待相应审批程序完成后才可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专项债券项目未能做到'专账核算'。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珠晖区棚改)、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项目均未能将专项债券的资金收支等进行专账核算。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欠合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相关规定:'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但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未能将专项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欠准确。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存在项目成本相互混淆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项目、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2.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现场评价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单位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管理制度有所缺失,除珠晖区棚改项目外,其余项目单位均未能提供完整成册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四)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重视 1.事前绩效评估有所缺失。在项目决策阶段,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都经过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等程序,基本都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但均未就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履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2.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待提升。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均编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编报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均未填写具体绩效指标;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出指标中少填写成本指标;科学城四个项目(启动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二期、标准厂房四期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编报的各类绩效指标完全一致,不符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 3.事中绩效跟踪有待引起重视。由于各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过对比项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执行差异,并分析原因、及时纠偏等,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工期滞后、资金混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相关建议 (一)防范债务风险,严格申报审核 建议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准入条件,对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对于没有收益或收益与融资规模不能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则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进行融资,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或同一建设内容重复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管理等。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建议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专项债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债券资金限定用途以外的支出等,同时应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专账核算、规范核算,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深化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重视项目合同整理与档案管理等项工作。此外,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衡阳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各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肆 胶州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胶州市财政局 受胶州市财政局委托,山东佳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胶州市2019年度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专项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和立项 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 胶政发〔2019〕1号《关于印发2019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精神,加快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居民饮水安全。为进一步提升胶州市供水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供水设施运行效率,彻底解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陈旧老化、运行管理不到位、水质水压不符合要求居民反映强烈等问题,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青岛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方案》、《青岛市原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胶发改审〔2019〕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胶州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预算8643.86万元,其中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安排支付3873.86万元,专项债券筹集5000万元。 本工程为胶州市为了贯彻“美丽青岛行动”实施的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对胶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新城市花园、学思苑、风华苑、书香名筑、卡纳源筑等72个二次供水小区(39407户)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为更换现有老旧供水设备及供水管道,整修现有泵房,增设单独计量职能电表,增设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要求的总供水规模为1.85万m³/d,(最高日),建设工期为10个月。2019年3月底完成工程立项进行设计招标,4月完成工程方案设计,每处泵站设计2至3个方案。5月至7月完成施工图的设计,进行施工图控制价编制,报财政完成财政资金审批。8月完成工程招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9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工程施工,进行设备试运行。 (三)预期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 通过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解决胶州市旧管网改造、街坊旧管道改造以及水质深度处理,供水“从源头到龙头”化管理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问题,目的是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供水系统的技术含量而开展的设施改造工程,最终有效解决居民用水水质安全质量,改善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巩固供水集约化的成果,促进节能降耗。 2.年度绩效目标 (1)对胶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新城市花园、学思苑、风华苑、书香名筑、卡纳源筑等72个二次供水小区(39407户)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改造内容为更换现有老旧供水设备及供水管道,整修现有泵房,增设单独计量职能电表,增设远程监控系统,工程要求的总供水规模为1.85万m³/d,(最高日)。 (3)工期1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为接到书面开工日期之日起算); (4)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5)项目收益能够覆盖专项债券本息。 (四)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为胶州市水利局,具体由胶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实施情况由胶州市水利局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验收。胶州市水利局向胶州市发改局提交可行性研究评审的请示,胶州市发改局对其提交的可研报告进行批复。胶州市财政局根据财预〔2017〕89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的规定,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青岛分所对2019年青岛市(区市级)供水蛇蛇专项债券(二期)-2019青岛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之胶州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情况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出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根据财政部专项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胶州市财政局委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青岛分所出具的该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开具法律意见书。胶州市财政局负责该项目的预算评审、专项债券的发行、资金筹集、拨付和资金监管等。 (五)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胶州市财政局于9月份向胶州市自来水公司拨付5,000万元用于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自来水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及合同要求,按工程实施进度向各标段中标单位支付款项,截止绩效评价日,共已支付6169.2万元。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工作小组评价相结合,运用比较法、专家评议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评价的具体实施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要求,对具体评价内容和不同环节,可以采用以下资料取得与评价方式。 1.跟踪考查。从实施评价的方法来看,业务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数据的收集比较齐全,可以充分利用单位资料,结合项目单位的日常考查,并作为对项目评价的依据之一。 2.现场考查。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等。根据基础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采用相关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评价标准进行打分。 3.问卷调查。选择与项目评价有关的调查对象,设计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对有关评价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项目评价的依据。(本项目调查问卷见附件2) 4.部门专业人员与专家相结合评价。对绩效评价工作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在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用以本部门范围内相关专业人员,与聘请有关专家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现场测试、检验和考查。 (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1.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 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债〔2020〕70号)以及青岛市和胶州市绩效评价和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在遵循一般项目绩效评价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专项债券项目自身特点,重点评价专项债券发行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项目绩效、成本管控、偿债能力、风险防控等情况,贯穿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共设置决策(18分)、管理(51分)、产出(16分)、效益(15分)、4个一级指标,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预期收益测算、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债券还款能力保障、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项目效益、满意度等13个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分为31个三级指标,40个四级指标。 2.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3.评价结果等级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结果及绩效级别依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印发的《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及青岛市《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确定,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以上为优(成效显著);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成效明显); 综合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为中(成效一般); 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差”(成效较差): ①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②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③项目不符合资金支持范围。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次胶州市2019年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1.0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2 得分情况统计表
各二级指标赋分汇总见下表: 表3 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绩效分析 通过现场和非现场评价,胶州市自来水公司2019年度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实施基本规范,专项债发行与管理符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管理要求,并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进而保障项目产出的顺利完成以及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各指标分析如下: 1.项目决策到位。指标满分为18分,得分合计为15.5分,得分率86.11%。项目立项与政策要求、部门职责、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相符,没有重复项目;项目申报批复程序规范、立项科学;项目预算申报填写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且产出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预算编制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且有充分的文件依据。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完整、细化,未体现专项债项目特点。 2.过程管理有效。指标分值为51分,评价得分37分,得分率72.55%。专项债资金到位足额、及时,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实际执行与实施方案的相符度较高;项目成立了项目小组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保障;项目档案资料较齐全并设有专人管理;专项债信息公开规范;债券发行成本合理;债券偿还期限与项目收益实现期限匹配度高;债券本金、利息和发行费用均纳入预算进行管理,且均为财政负担。 但个别资金支出不符合规定且并未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的协调调度资料,故不能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的推进情况及有效性;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且提供的业务管理制度均为2021年度制定不能核实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未提供实施数量变更的支撑材料及调整手续;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等自评材料;目前该专项债利息为财政偿还,未按照专项债发行实施方案偿还。 3.项目产出目标基本完成。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14.5分,得分率90.63%。已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全部合格,实际成本与成本目标相匹配。但截止绩效评价日所有标段均未完成验收结算审计;部分成本支出与项目实施内容存在偏差。 4.项目实施效益较明显。指标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项目实施及成效发挥明显,项目社会效益的可持续性较强,项目满意度整体较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但部分居民对该项目实施的进度不是很满意、改造的具体内容不是特别了解。 (三)项目主要成效 二次供水将由胶州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加上一户一表制的推行,对住宅小区高层用户实行计量到户、抄表到户,高层居民供水价格实行全市统一价,实现同网、同价、同质、同服务,对于高层住宅供水安全和供水服务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同时理顺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提升城市供水现代化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用水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工作不重视。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申报的重视程度高,但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体系不健全的情形。如数量指标设置过于简单等情况,不利于项目实施前后的对比,难以全面评价项目的产出情况;个别数量与质量指标混淆;绩效目标设置参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指标体系,未体现专项债项目的绩效目标。欠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效果难以体现。 (二)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 未提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资料,这表明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收益上缴不及时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专项债项目完成后能够产生一定收益——自来水水费收入,该收入为先进入项目单位账户再上缴财政的资金。根据项目评价小组调研,该项目目前债券利息偿还为财政承担,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收益上缴财政的相关资料。 (四)项目结算审计滞后 根据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等资料,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3月-2019年12月,截止绩效评价报告日2020年7月30日,项目仍未进行结算审计。 五、意见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事中运行监控、事后自评等薄弱环节。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根据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和实施内容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完整、尽量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的设定应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投入、产出和效益等内容;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应体现专项债项目的特点。 (二)健全绩效管理全过程 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债〔2020〕70号)等文件规定,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出具绩效自评报告,按季度向上级单位报送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表数据,以助于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环节的动态监管,确保实际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与申报发行项目严格对应一致,严防专项债券风险。 (三)建立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资金拨付流程等方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压实机构主体的责任与监督作用,提升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与落实。 (四)落实项目收益来源 及时上缴项目收益 发行供水设施专项债券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自来水水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项目单位应对专项债项目收益的收入与成本税费等提前做好估算与安排,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应当完善项目投资收益的管理办法,项目单位应建立还本付息台账,并按规定时限足额将应偿利息和发行费等上缴至财政部门。 (五)落实结算责任 及时结算审计 建议签订审计承诺,促使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将结算审核资料上报,避免在项目完工后迟迟不进行审结审计的现象。将结算阶段的工作落实责任到人,限期结算,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政府预算支出标准与预算绩效工作提质培训班 招生简章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讲解政府预算支出标准化政策体系与制度建设 第二模块:讲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务、支出标准化理论依据、成本效益分析 第三模块:讲解政府预算支出标准化中央部门、地方财政建设情况与案例解析 第四模块:讲解《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重点内容与应用难点 第五模块:讲解政府预算绩效评价质控体系建设路径与项目经理职业能力提升 第六模块:讲解社保基金、国有资本运营、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实务与案例 第七模块:讲解地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政策与评价实务 第八模块:讲解市级财政对区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与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1、各地财政局预算处(科)、预算绩效管理处(科)、监督评价处(科)及相关业务处(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计财处(科)、预算管理处(科)、审计处(科)、资产管理处(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专业服务机构与高校教师:从事财政绩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事相关教学的高校教师。 三、师资力量 1、拟邀财政部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和项目支出标准化知名研究学者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提示:如因新冠疫情反弹不可抗拒原因,不具备面授学习条件,培训将改为线上直播课培训方式。 五、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电子版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 2、培训费汇款方式: 开户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 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3、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班主任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汇款凭证(附后),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学院官网链接: 政府预算支出标准化与预算绩效工作提质专题培训班 - 招生简章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nai.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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