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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量不加价,会计性价比提升——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Wain X-Ding 2022-07-01 发布于安徽
配合7月1日生效的《印花税法》,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14号公告(【14号公告】),发布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该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表中红线框起的带*号项目,为必须项,共有8项。

按该表填写说明,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 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那是不是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必填?

喏,是不是申报印花税时,会计要多做不少活?

只是这年月,会计多这些活儿,能找老板加工资(代理记账的找老板加价)吗?

加量不加价,印花税显著提升会计人员性价比。耶

就是不知道电子税务局是否提供导入功能。如果能提供导入功能,那性价比又提不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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