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往此行终点的途中,我们路过山川峡谷,悬崖绝壁,大河原野。 透过车窗,偶然会看到一匹两匹白马,如灵光乍现,流星划过天宇。
它们在那里咀嚼草木、承受人类的重量、忧郁、发呆,或者睡眠。
我很难让自己从与它们的相遇中回过神来。
因为它们那样稀罕,那样俊美,那样骄傲,那样脱俗,那样鹤立鸡群。
所以在女郎无语凝噎的梦里——白马王子。
所以唐僧西天取经,遥遥十万八千里——白龙马。 所以古人固步自封的哲学——白马非马。 它们美好得,像一场梦,不染尘埃(然而婆娑世界,在在皆是尘埃)。
它们美好得,像本不应在这千疮百孔的世间存在(然而它们存在,由生到死)。
白色动物向来矜贵,和许仙神魂颠倒爱的是白蛇,叫蒲松龄落笔生花是白狐,叫丛林仙气缭绕是白鹿。
然而科学主义者说,白色事实是病变的表征,也即是说,那些叫人意乱情迷的,其实并非光彩夺目,只是众口铄金,以讹传讹。 我们爱着那病态,像爱着一场深不可测的幻觉。
后来迟早醒觉,原来尘世当中,并没有例外。
我们爱重白马,并痴痴寻觅“白马”般圣洁无暇的情意,或许也是一种病态。
有些人病个三五七年,也便痊愈;有些人病足一生一世,到死犹不心息。
至于谁较谁更不幸,那又是另一个问题。
当然,白马是存在的,白马王子亦如是,只是稀罕。
千千万万人追逐,或许如愿以偿的唯有一二三。
将白马王子等同于理想的爱情与婚姻,是情有可原的,然而更掷地有声的真相是,白马最美的时候,是从来不曾靠近。
凑近自然看到毛发里的虱子、伤痕、泥斑,闻见它排泄物的气味,原来并未多一分香甜。
我们拒绝看见那瘢痕,我们拒绝闻到那气味。
我们远远对望,成全彼此在这残缺世间的一点体面。
这种恻隐,不足为外人道也。
于是清醒的人后来选择黄马、红马、棕马,长相厮守。 算不上独树一帜,但至少亲切,一晃也是一辈子。
也许有一天,你我都会懂得,“白马非马”这四个字,原来苦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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