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个老年人,我已经把我自己养老的事想清楚了。当我不能自理的时候,我要面对两个女儿立下遗嘱。 首先,如果生活不能自理了,就用自己的养老钱请小时工。早午晚,每个时间一个小时。不需要小时工夜间陪住。一天三个一小时就够用了。女儿住的近的,每周来一次,了解一下小时工照顾的情况和我的需求就可以了,不能因为我的事而耽误了子女上班挣钱。什么重要也没有家的延续重要。所以说女儿的家庭发展比我个人终老的事要重要的多。不能牵扯太多女儿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其次是百年之后,不买骨灰盒不土葬,可以水葬、树葬,不立碑。不给子女后代添麻烦,坚决不能用孝道绑架儿女,那样是不公平的。其实死了死了,一了百了,晚下辈没有必要无休止的祭奠亡故之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趁明白能做的时候,把自己的家清理干净利落,无用的东西全部扔掉。免得给后人添麻烦。年老之前一定要把债务还清,如果有存款,有股票,有基金,一定要整理好,通通的交给子女。让他们心里有数。免去后顾之忧。另外自己有房子,就坚决不去子女家。别为难子女,自己有房子不住,去子女家添什么麻烦呀? 总之要做到活得明白,死的利落,不留遗憾。 老年朋友们,你们赞成我这种做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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