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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思院、银作局&造办处造钱小引

 古泉文库 2022-07-04 发布于陕西


01
唐宋文思院

1981年,陕西法门寺地宫的意外发现,竟成为20世纪中国考古重大发现之一,出土的金银器中有一些刻有铭文字样“文思院”,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唐代,早中期宫廷所需金银器是由掌冶署,或中尚署所辖的金银作坊院负责制造,后期文思院设置后便成为主管制造金银器的机构

《东观奏记》:大中八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已下抗疏论其事,立罢修造,以其院为文思院

法门寺出土金开元通宝

关于宋代文思院的职能《文献通考》卷60《文思院》条说:“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

宋代文思院所承担的制作事务非常繁多。而且令人想不到的是文思院还负责样钱的铸造,这个在两个史料中有所提及:

其一:《清波杂志》卷2《蔡京二事》:“旋闻下文思院铸钱样”。

其二:岳珂《桯史》卷3载:“桧笑日:'易耳!,即席命召文思院官,未至,趣者络绎,奔而来,亟谕之日:'适得旨,欲变钱法,烦公依旧夹锡样铸一缗,将以进入,尽废见镪不用。’约以翌午毕事。院官不敢违,唯而退,夜呼工鞴液,将以及期。富家闻之大窘,尽辇宿藏,争取金粟,物贾大昂,泉溢于市。”

意思是说因文思院有掌管样钱铸造的职能,秦桧通过文思院放出朝廷将要改变钱法,铸造夹锡钱的消息。富家听说以后,生怕因物价上涨而纷纷拿出现钱抢购商品,巧妙解决了商品销售壅滞,现钱流通不足的问题。

后来文思院职掌事务越发繁多,已经从唐代一个职能单一的内廷机构逐渐发展成拥有众多职能,事务复杂多变的综合性机构,连清代学者都说:“文思院使不详所掌”,并为辽、西夏、明朝所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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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明代银作局

银作局 花银伍拾两重
到了明代,银作局成为最重要的金银器制作机构。《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三十年(1397)秋七月庚戌……置银作局,掌造内府金银器用。”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打造金银器饰。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固定员额。

由于明代皇权空前集中,内府的宦官机构庞大,囊括了内宫一切事务及部分其他的非宦官机构以及本属外朝官员所辖的许多事务。
内府手工业有四司八局十二监,共24个衙门。皇帝需用的各种手工业品基本上是由内府制造,因而在内府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手工业生产作坊,是明代官方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监包括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包括: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包括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
银作局所造的金银钱、金银豆叶、金银锭等主要是供赏赐之用。银作局的工匠人数一般在二百至三百人之间,规模较小。

嘉德拍品

此“天启通宝”背“金五钱”早年出于明秦王府封陵故地某寺院遗址。此钱属内府银作局铸造的宫廷御制钱无疑。“天启通宝·金五钱”金钱的披露,最早见诸于1951年12期《科学通报》刊载的考古学家安志敏先生《北京西郊董四墓村明墓发掘记——第一号墓》一文。

明代还有万历、隆庆年造等系列银钱,也是被认为是银作局的产物,亦十分有趣。

嘉德拍品


“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数员,写字、监工数十员。专管造金银铎针、枝个、桃杖、金银钱、金银豆叶。豆者,圆珠重一钱或三五分不等,豆叶则方片,其重亦如豆。不拘,以备钦赏之用。又,造花银,每锭十两不等,止可八成。又,祖宗旧制,有票儿银者,重十两、五两、三两、一两至一钱之方块也,其色止有六七成,有分两印字。逆贤擅政,久废不造,止以细丝银分赏,遂失祖宗节省之意,可惜甚焉。”——《酌中志》卷16《内府衙门· 职掌》
银作局不仅职能专一,且工匠分工细致。由《大明会典》可知,起码在嘉靖时期,银作局有13项工种,包括花匠、大器匠、镶嵌匠、抹金匠、金箔匠、磨光匠、镀金匠、银匠、拔丝匠、累丝匠、钉带匠、画匠、裱褙匠。
银作局外,内官监御用监也是内府金银器较为重要的制作机构。
洪武二十八年规定内官监“掌成造婚礼奁冠、舄、伞、扇、衾褥、帐幔、仪仗及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并宫内器用、首饰、食米、上库架阁文书、盐仓、冰窨”。内官监参与制作婚礼器用与首饰。
《明实录》记载,正统、成化年间有银匠供役御用监,甚至官至锦衣卫带俸指挥俭事等职。出土物也表明,至晚到万历朝,御用监依然为皇帝、太后制作金银器,只是数量不多。
在明朝社会,白银资源为政府控制,到了万历年间,“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使得全国的白银向国库大量集中,白银主要被皇室以及有权势的官僚阶层和富商大贾占有。
针对皇室挥霍白银的现象,尽管有臣子进谏,但通常被皇帝拒绝。更为严重的是,在白银调配与征收过程中,下层官吏通常任意搜括白银归入私有。

可以明确的是,皇室与官僚拥有的金银器饰,基本沉淀下来,很难再用于白银的再循环和流通。

梁庄王墓的发现,是中国已发掘明代亲王墓中等级最高的一次,随葬物品异常丰富和精美。梁庄王与魏妃生活的时代,正是郑和下西洋的繁荣时期,据统计,墓室内出土文物共计5100余件,其中金、银、玉器有1400余件,仅金器的重量就达10余公斤,珠饰宝石则多达3400余件。

至于货币金银,虽然有一部分用于购买物品、支付工资得以再进入流通领域。然而,官吏阶层,特别是行政权力较大的官僚,截留了数量巨大的白银。明朝后期官员贪污大量白银,造成国用之不足。
比如严嵩,仅个人占有的货币白银(净银)二百零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八两,是洪武至成化时期银课收入的20%,而银器饰的拥有量(13610两),约近景泰年间银课收入的一半。
再比如刘瑾占有白银数额之大,也在《明会要》中论及:《明会要·卷五十六·食货四·库藏》:“户部尚书杨一清言:'太仓银专备三边军饷。弘治间,各边皆有积饷。至刘瑾括天下之财敛之京师,半入公帑,半归私囊,故太仓虽稍有蓄积,而四方库藏为之一空

器饰和货币形态的金银,成为拥有财富、身份的象征,白银则成为奢侈品消费的重要物质来源,对白银的各方面需求,特别是上层社会对白银器饰的审美和需求的加大,白银器皿、首饰的技术和艺术达到了高峰,正因此夯实了白银的社会价值基础,而且最终促成其货币职能的进一步独立,即白银成为国家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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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清代内务府造办处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紫禁城宫殿在修复过程中发现多处宝匣,宝匣内有各种宝石、经卷、金币、五种金属元宝、五色丝线、五香、五药和五谷。

这里的上梁钱多为内务府造办处使用金银制作,錾刻满汉文“天下太平”,或是八卦图样,希望宫室安全,起居平安。

造办处,是清代制造皇家御用品的专门机构,造办处由皇帝特派的内务府大臣管理,先后设有六十多个专业作坊,是宫中具有实权的特殊机构

年节使用的宫钱不仅有常见的铜钱,还有许多是内务府造办处铸造的金钱、银钱、鎏金钱,铸有“天子万年”“福寿双全”“五谷丰登”等各式吉祥语。

有资料显示,乾隆十三年(1748年),经略大学士傅恒出师金川平叛,乾隆帝曾下旨命内务府造办处镀金作制作十枚金钱、十枚银钱,并在一面上刻有“指日平定”,另一面为“成功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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