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元和策试(资治通鉴卷二三七之十)

 德昌馆 2022-07-05 发布于北京
元和三年四月,唐宪宗对有关部门推举的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的考生举行考试。在考试中,伊阙县尉牛僧孺、陆浑县尉皇甫湜、前科进士李宗闵等人毫无避讳地指明当时政务的过失。吏部侍郎杨於陵、吏部员外郎韦贯之担任主考,韦贯之将牛僧孺等人判为优秀,宪宗皇帝对这几个人也很是嘉许,并颁诏命中书省对他们从优安排。
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对牛僧孺等人的直言很痛恨,他哭着向唐宪宗说:“策对考试是由翰林学士裴垍和王涯来覆核审定的。皇甫湜是王涯的外甥,王涯没有事先说明,裴垍也没有提出异议。(翰林学士裴垍、王涯覆策。湜,涯之甥也,涯不先言;垍无所异同。)”宪宗没办法,只好免除了裴垍和王涯翰林学士的职务,让裴垍出任户部侍郎,王涯出任都官员外郎,韦贯之出任果州刺史。几天后,韦贯之又被贬为巴州刺史,王涯又被贬为虢州司马。乙亥(二十三日),宪宗将主持考务的户部侍郎杨於陵外放为岭南节度使。牛僧孺等人的安排也被搁置起来了,后来他们分别被藩镇征用为幕府的僚属。
我们赞叹“举贤不避亲”“举贤不避仇”,但在实际上,随着制度越来越细,避嫌是各项事务都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旦违反,不但不要提什么“不避亲”,连自己都得搭进去。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