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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被打上“to G”和“项目制”的标签,就没人投么?

 芳博士 2022-07-06 发布于福建
202120篇(共248篇)原创文章

昨天发出《别人家的政府:看看人家安徽合肥敢投蔚来,再看看你》这篇文章,很多朋友与我探讨政府生态圈的话题。受益匪浅。

创始人朋友谈的比较多是:经济放缓,政府多金,如何to G、拿项目。

投资人朋友谈的比较多是:“to G”和“项目制”的创业BP,一般不看。

犹记得“智慧城市”概念还火过一把,从智慧安防到智慧交通,大家都觉得海阔天空。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创业者只要被打上“to G”和“项目制”标签,就被投资人唯恐避之而不及?

为什么明知道G端的市场大、资金多、天花板高,to G赛道市场分散、玩家众多,资金方却尤为谨慎?

以下分享几个和投资人朋友交流的观点,欢迎更多朋友一起探讨。

01

财务机构问:可复制、可推广么?

to G和“项目制”最容易被质疑的地方,就在于产品是否可复制、可推广?

蔚来深度绑定合肥,看上去是to G了,但蔚来汽车这个产品,是to C的。

不管蔚来的总部和汽车厂在哪里,产品依然是可以卖全国的,这是可复制、可推广。

但因为蔚来落户安徽,安徽的政府招投标项目,选择蔚来系的概率就比较大——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

比如,蔚来汽车的孙公司“合肥蔚电科技有限公司”,就以2980万元预中标安徽合肥换电设备采购安装,这就是典型的to G项目。

但蔚电科技在其他省市是否容易拿下换电设备采购安装的项目呢?恐怕不是。

这就是投资人会顾虑的“不可复制、不可推广”。

to G,难免暗含着“本地财政优先本地企业”或者“以本地市场招商”等因素。

在一个城市的市场里如鱼得水,并不意味着,容易推广到其他城市的“大江大河”。

项目制,难免暗含着“交付成本高”、“回款周期长”、“商务费用大”等财务状况。

中一个城市的千万级的大标,并不意味着,本年度的营收就达千万,可能需要跨财年的实施、落地、验收、回款,是一个“堆人力、熬时间”的生意,规模不经济,不易推广。

同时,今年中了这个城市的千万级大标,并不意味着,明年也能中,或者每年能持续收费,或者,在其他城市也能中,所以,不易复制。

财务机构关注的“可复制”和“可推广”,就是在关注营收、成本、利润等关键财务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

02

战略投资方问:可业务协同么?

和一位在超百亿美金估值公司任职的朋友交流,怎么看“智慧城市”项目?

他给了我一个“上、中、下游”的视角,我用武侠游戏的视角打个比方。

上游(内功系):提供底层技术的创业公司。研发能力强,技术壁垒高。

行外人一般看不懂技术的价值,但行内人得之,可打通七经八脉。

中游(法术系):提供应用技术的创业公司。行业know how强,应用接地气。

行外人只能从财务指标看价值,但行内人得之,可获取法术加持。

尤其适合战略投资方拿下集成项目的大单后,在应用侧“查缺补漏”。

下游(武力系):提供打单渠道的创业公司。区域扎根深,运营能力强。

行外人会觉得生意做得好,投资价值不高,但行内人得之,可做开拓市场的前锋。

尤其适合战略投资方把某地的项目落地能力,复制推广到其他区域。

战略投资方一般都关注与自身业务的可互补性和可持续性,投资+业务双驱动,不怕创业方做大了“引狼入室”,而是进退自如:

进:创业方独立IPO,我“同享富贵”。

退:收购创业项目,我“锦上添花”。

03

创业者:项目制如何产品化、SAAS化?

昨天与一位通信系背景的投资人交流,受益匪浅。

to G为什么容易“项目化”?因为政府预算制。

尤其是大项目,不是拍脑袋出来的。而是早早进入了财政预算。

要把项目制变成产品制?需要产品成熟度高、适配性强、可高度适配客户方需求。

to B比to C难度大,就在于决策链条长。C可一人或者一家人拍板,B往往牵涉公司很多部门。

to G比to B难度还大,就在于决策链条不仅长,而且为防止贪腐,会各权分立、反复论证,因为不能出错。

B端客户可以“老板说了算”,但G端客户已经很难“某个领导说了算”。

而且B端的“老板说了算”,是正常的经营决策。G端的“领导说了算”,很可能踩了法制红线,轻则举报、重则坐牢。

所以,每个层级、部门的领导不提点意见,怎么体现“尽职尽责”的“有为政”?这就导致G端的“客户需求”千千万。

在此背景下,to G公司的创始方必须非常理解政府痛点和需求,产品轻量化、适配性强,满足某个具体需求。

因为费用低,可不进入招投标流程。

因为适配性强、又能满足某个具体需求,可接入政府已有平台,无需推倒重来,也能接入B端集成商,成为to B产品。

引用投资人的原话:我希望创业项目的1000万营收,不是来自于某市的一个项目,而是200个区县5万/年的常规采购和持续复购。

04

投资人对to G项目如何估值?

我又进一步追问了投资人一个创业者都很关心的问题:估值。

怎么对to G项目进行估值?以PS(估值/营收)为例:

项目型,PS:1-3倍。一年3000万的营收,也就是3000-9000万估值。

SAAS型,PS:10-20倍。营收*PS*续费率=最终估值

全国661市(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等),852个市辖区——以此为to G客户数依据(不穿透到具体行政部门)。

例如,to G创始团队能拿下600个县区客户,5万/年,即一年3000万营收,可估值到3-6亿。

续费率(上年购买的客户,下年继续购买的比率)达到80%,是优秀的SAAS产品。

续费率只有50%,勉强合格,但估值也会打折扣,比如降到1-3亿。

续费率30%以下,那就是伪SAAS产品。不能按照SAAS估值来测算。

作为创业公司的融资顾问,最大的收获就在于:可听百家之言。

在二级市场,巴菲特一直强调:买股票,就是买公司。

公司可能是好公司,但股票并非好股票,因为市值超过了价值。

在一级市场,大多数创业公司都谈不上“好”,但只要不死,都能融到资。

因为,公司还未显现“好”公司,但股权却是好股权,因为估值低于价值。

所以,to G/项目制公司不必妄自菲薄,但也不能孤芳自赏:

因为自己有技术或者产品,就像拿着锤子,觉得满世界都该是钉子,都希望被锤上一锤。

创始人即便事务忙乱,也请跳出纷繁:

站在投资人视角看公司的增值价值,站在客户视角看产品的实用价值。

方可把握核心价值,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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