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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烈女

 守静齋主 2022-07-07 发布于重庆
《晋书·列女列传》中有几个“殉节”的女子很让人心情不平。
第一个是贾浑妻宗氏,贾浑做介休县令,被刘渊的部将乔晞攻破,他战死了。宗氏有些姿色,乔晞想娶她,她骂道:“屠各(匈奴当时最强的部落)奴!难道想杀害我丈夫而霸占我,你安心吗?还不快杀了我!”于是乔晞杀了她。
长安陷落时,梁纬作为散骑常侍被刘曜杀害。他妻子辛氏很美丽,刘曜要娶她,她蹲着大哭,仰头对刘曜说:“我听说男子要为忠义献身而不事第二个主人,女子不再嫁。我丈夫已死,我没有理由独自保全。而且妇人再次受辱,你又哪里用得着呢?希望赐我一死,到泉下侍奉公公婆婆。”说完号哭不止。刘曜说:“这是个忠贞妇人,听她自己的。”辛氏就悬梁自尽了。
许延做益州别驾被李骧害死了,李骧想娶许延妻子杜氏,杜氏号哭着守护在丈夫尸体旁,骂李骧道:“你们这些逆贼无道,早晚要死,难道还活得长吗?我难道会做贼的老婆?”李骧很生气就杀了她。
有人向主政者进谗言,段丰就被杀了,他妻子慕容氏被父亲许配给另一人。慕容氏对侍女说:“我听说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换丈夫。”后来她果真自缢死了。
吕光的太子吕绍死后,他妻子张氏便请求做尼姑。吕隆看见她很喜欢,就想污辱她。张氏说:“我爱好至尚的真理,发誓不受污辱。”就上楼跳下,两条小腿骨折,她仍口诵佛经,过一会儿就死了。
这几个女子可以说是贞节女子的典型了。很让人费解的是,在理学诞生之前六百年的两晋,这些妇女为什么就有这么强烈的贞节观?为什么就认为杀死丈夫的人娶自己就是“无礼”(宗氏语)?嫁第二个丈夫就是“再辱”(辛氏语)?我想“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更二夫”(慕容氏)和“男以义烈,女不再醮”的话都是《晋书》作者的话,借这些烈女说出,而她们即使要死,都不会把这么堂皇的话作为理由。她们的“殉节”里一定有更复杂的权衡。
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女子普遍足不出户,而承担“相夫教子”的责任,这一点在官吏贵族的妻室身上尤其突出(农家妇女是要劳动的,本书《食货志》“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所以这些为人妻者不可能接触更多同龄异性,因此她们也就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丈夫是最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井底之蛙的人类版)。所以丈夫死后,要她们改嫁,即使那个男人从地位、权势到才能、学问都比她们的亡夫强,她们都不会承认这个事实——她们没有真正体验过,便不会轻易相信。对新生活的不确定使她们宁可守寡,这样生活至少不会变得更坏;如果男方要用武力逼迫,她们只好选择死亡——还没有结婚,就这样凶狠暴戾,婚后自己处境的凄惨可想而知,所以宁死不从。
其次,人言可畏,她们无法承受左邻右舍的飞短流长。丈夫刚死,仇人就寻上门来求亲,如果服从了,那么乡亲就会怀疑她和那个男人胁从谋害亲夫。要不是这样,为什么亡夫尸骨未寒,夫妻恩义仍在,她们就耐不住寂寞要琵琶别抱了?若不是红杏出墙在先,蓄谋已久,又怎么解释?如果邻里不这么恶意地猜测和散布流言,而她们也服从了那个男人,他们便会认为她们贪图享乐,攀高枝。她们要么是淫乱女子,要么是浅薄妇人,总不会有好名声——这样的恶名即使与事实相去十万八千里,仍会如山一样压她们一辈子。在普遍重视身后名的年代,这些弱女子怎样背负这千钧恶名?即使锦衣玉食又怎得安稳?还不如早些了结残生,留个贞妇的美名让后人褒誉的好。
然而这样的行为却为后世别有用心的卫道士们利用,他们掩盖了现象背后的苦衷,用干瘪的事实来标榜他们毫无人道的教条。于是千百万妇女的人性倒下去,贞节牌坊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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