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坝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因拍不到大坝正面照片,上图为网上下载的三峡大坝泄洪图片。 3月27日,午餐时通知游客13:20准时在餐厅集合,13:30将前往参观三峡大坝。这个活动是含在船费里,自己不用再付费。 出发前每人必须去总台领取标有房号的登船卡 ,以便返回船上。船方将游客按团队和房号分成6个车次。我们厦门来的一团刚好乘坐一部大巴,被编为2号车,配一名导游。游客要记住车号。 导游交代游客不能带剪刀、指甲刀等刀具去大坝,要过安检的。 大巴行驶在昨晚我们经过的路线,进入西陵长江大桥 大桥下清澈的长江水 大桥下的堤岸上山樱花盛开 西陵长江大桥 车程大约30分钟,抵达游客换乘中心 下车后大巴走另一通道过安检,游客过安检,还挺严格的 过安检后再上大巴进入大坝景区,有解放军站岗 经过五级船闸区 大巴停下,让游客近距离地观看船过大坝船闸 船闸的门好大好厚,开一次要费好几分钟 大坝景区的绿化真好,成片的山樱花开得红艳艳 车子送游客到达196平台(海拔196米),再换乘手扶观光电梯,依山而上,共三段。观光电梯是3年前才建成的。为了乘电梯安全,工作人员喊话不得在电梯上拍照,否则要关掉电梯。 电梯旁的桃花也开得红艳艳。在乘电梯的同时,还可以俯瞰三峡大坝主体和双向五级船闸。 到达坛子岭景区,从我们下车点到坛子岭景区垂直落差45米。若是没有手扶电梯,上到这里也是蛮辛苦的。坛子岭观景台像只倒扣的泡菜坛子而得名。坛子岭是三峡坝区最早开发的景区,该景区所在地为大坝建设勘测点,海拔262.48米。
壮观的三峡大坝,可惜有雾,景色不清晰 拉近镜头看大坝,只能看到侧面,看不到泄洪的一面。离我们最近的大坝建筑就是2015年即将投入使用的升船机。(船过大坝坐电梯) 先参观大坝模型,对大坝和五级船闸有进一步了解 这是五级船闸模型,原来船闸不是和大坝连在一起的,还隔着一座山。 广场上的万年江底石,是二期工程修围堰基坑时从基坑里挖出来的,据说有8亿年历史
沿着楼梯登上坛子岭最高观光平台 在平台上可以俯瞰三峡大坝主体和双向五级船闸。底下的平房是游览后的集合点 俯视双向五级船闸 看雄伟壮观的三峡大坝。不论人们大坝的褒贬,还是感慨中国人的伟大,历经十七年建成这么大型三峡大坝。 这是放大了2倍的长江截流石模型
这是截流四面体纪念石。上面介绍:截流四面体单边2.5米,重23吨,混凝土浇筑而成,是长江截流住院抛料。四面体各角可分散江水的冲击力,抛入江底后不易冲走,有效提高龙口封堵速度。 坛子岭四面是一组大型铜板浮雕,刻画劳动人民与大自然的场面 好大的一本书,是坛子岭览胜介绍 三峡坝址基石 在平台上观看五级船闸 靠近我们这一侧的是走下游船过闸,靠标语牌一侧的上游船。 简单来说,船过五级船闸就是当船驶入第一级时,开始注水,当船闸内水渐渐涨到第二级高度时,第二级闸门打开,船驶入第二级,如此经过五级后,船彻底经过大坝,驶入江面。 在集合点邮局门口,遇到历时18年创作《绝世千里三峡图》的画家刘祚忠在为游客售书签字。《绝世千里三峡图》画卷总长 200米,高2米,由192幅单幅画组成,详实描绘了三峡工程蓄水前的三峡旅游名胜、景点及自然风光。 乘电梯下到看船闸的观景平台 在这个平台将更清楚看到船过闸,由于每一道注水、开关门要半个小时,我们没有时间等候观看 远处红色标志处是长江上游船闸 告别五级船闸,我们这次没能乘船经过船闸,只能在景区观看了 步行几分钟,到电瓶车售票处,自付10元购票,前往第二个景点,185观景平台 景区里的电瓶车,不坐车就得步行十几分钟。 停车观看宽阔大坝水库水面 高峡出平湖 抵达185观景平台,185是和大坝同一高度,这里能近距离观看大坝坝体,可惜是它的背面 红色标志的建筑就是将于2015年通行的升船机。升船机就是俗称的“小船坐电梯”。升船机为单线一级垂直提升式,客货轮进入承船厢,采用全平衡钢丝绳卷扬方式提升,一次可通过一条3000吨的客货轮。我们所乘坐的世纪之星4200吨,到时也是无法坐这电梯的。 过五级船闸不收费,要花费几个小时,过升船机仅要几十分钟,时间就是金钱,当然就要收费了。 水库平面上的黑线下面据介绍是在拦截上游下来的泥沙的 近距离地观看2309米长,高185米,相当于60层楼高的三峡大坝,再次赞叹。 景区里摄影占据位置,圈起来收费拍照 离开景区返回码头,途径截流纪念公园门口,没有去入内。回来后在网上收索,进入这个公园可以欣赏大坝的正面。 返回途中,从车上看到部分大坝的泄洪面 围墙挡住,拍摄不到全景 再次经秭归县城,17:20返回到码头 世纪之星轮的船尾 游轮服务员从船舱下就开始列队迎接和引导游客返回船上,说实在若不是服务员引导,还真找不到如何上船舱。热情的服务员笑眯眯地在船上门口迎接送上热毛巾和热茶。这个服务员平时是负责打扫客房的。 今天下午的行程蛮有收获,最直观地看三峡大坝,进一步了解这伟大的工程。 (游记于2014-04-11 09:37:42发表在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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