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50天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感性论 4&5&6 时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以及结论

 解毒时光 2022-07-08 发布于北京

康德在先验感性论中,主要考察了两种影响人认知的先天直观,此前已经完成了对空间的论述,接下来就要进入时间部分。

康德的作品体现着他严格的逻辑结构,所以时间的部分跟空间一样,分为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以及在这些阐明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有了理解康德空间观念的基础,对时间部分会有很大的帮助,但对时间的理解中,康德会将时间推向一个比空间略微高一点的层次,这一点要在这个部分注意理解。

为了从整体上把握,我把时间的三个部分放到一起,避免割裂的理解。

Day 18-20/2020年5月28-30日

首先还是先进入时间的形而上学阐明,大体上康德还是遵循了他的方法,先提出时间不是什么的否定说明,然后再从正面进行肯定。但与空间的部分不同,这一小结中并不是四个点,而是五个点。多了一个第三个点,至于为什么,我们会在那部分进行解释。

4. 时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一、时间不是什么从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因为,如果不是有时间表象先天地作为基础,同时和相继甚至都不会进入到知觉中来。只有在时间的前提之下我们才能想象一些东西存在于同一时间中(同时),或处于不同的时间内(相继)。

关于时间的第一条否定性的论述,实际上与空间的第一条相对应,也比较好理解。康德上来就明确了,时间的概念,是无法从经验中引出来的。他的观点就是我们关于时间的一些特性的认知,并不是从经验得来的,而是先天就有着一种用时间的方式看世界的习惯,所以时间就不可能从经验中习得。

在此康德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关于时间的特性:同时和相继。

这可能是关于时间我们能够想到的唯二的两个特性,比如一段时间和另一段时间,要么他们是同时的,要么它们就是相继的(如果它们隔得比较远也是由相继推导出来的)。这两个特点我们要记住,在后面也会用到。

而我们如果静下心来去反思时间的话,也会发现我们对同时和相继是一种先天的认知,也就是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去看待事物,也就是这些东西是存在于我们思维中的一个框架,并不是从哪儿学来的。所以康德用这样一种对事件的反思来否定了时间是源自经验的概念,接下来他会在正面进行论述。

二、时间是为一切直观奠定基础的一个必然的表象。我们不能在一般现象中取消时间本身,尽管我们完全可以从时间中去掉现象。所以时间是先天被给予的。只有在时间中现象的一切现实性才是可能的。这些现象全都可以去掉,但时间(作为这些现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是不能被取消的。

与空间中的第二条一样,康德同样做了一个思想实验:

我们无法想象任何的某个物体,脱离了时间会是什么样;但我们可以想象,没有任何物体的时间大概会是什么。也就在物体的对象和时间这两个存在于我们思维中的东西,时间应该是更根本的,因为我们无法摆脱掉它,而物体的对象反而是可以抽除的。

所以由此康德判断,时间是一个必然的表象,是不以经验为基础的,是先天的。接下来的第三条,在空间的阐明中是不存在对应的,实际上按照康德的分类,这应该算上是“先验阐明”,但实际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康德并没有分开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只是到了第二版才有了这个划分。

但时间的问题又有一些复杂,没办法强行的分开,所以在形而上学阐明中保留了这个第三条,而在后面的先验阐明中,又是针对这一条的展开,我们先来看一下康德想要说明的是什么。

三、在这一先天必然性的基础上,还建立起了时间关系的那些无可置疑的原理,或一般时间公理的可能性。时间只有一维,不同的时间不是同时的,而是前后相继的(正如不同的空间不是前后相继的,而是同时的一样)。

通过空间部分的内容,我们已经知道了,形而上学阐明更多的是在概念层面,而先验阐明更多是在应用层面,特别是在数学当中的意义。这第三条已经是在说,时间是先天必然的,并且在这个基础上还建立起了时间关系的一些原理。

是什么原理?首先康德肯定地说,时间是一维的,也就是不像空间那样有着广延,如果说我们确定两个不同的时间,那么他们没有办法是同时并行的,只能是相继的,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个时间。而空间就不一样,不同的空间在空间的层面意味着不重合,但是在时间上它们可以是同时的。

在此稍微展开一下,就像在空间的先验阐述部分,康德会把空间的特点应如何应用在几何学中进行展开。既然这第三条实际上应该是时间的先验阐述,为什么没有对应在数学上展开呢。别忘了,整个第一部分,也就是先验感性论,就是为了说明“纯粹数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既然空间解释了几何学的可能,那么时间是不是应该解释代数学的可能呢?

对此,邓晓芒先生在这个部分增加了一些他对于用时间的先验观念来去使得代数成为可能的论证,也算是对康德内容的一个补充。

按照邓先生的观点,如果我们先把代数的问题缩减到正整数范围内,因为这一部分正是人类对数学的最初认知,也是最基本的代数的源头。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根据空间的特点,就可以给正整数范围内的算数关系做一个明确的规定。

首先,从基本单位的确定角度,时间的计数实际上就是正整数的一个个基本单位。也就是说确定了时间的单位之后,我们就可以得出正整数里面,规则、均匀的计数单位(对这一点,个人保留质疑,很难说我们究竟是用时间来去规定了数字,还是用数字规定了时间)。

其次,之前我们提到的时间的两个特性,同时性和相继性,这两个内容实际上就对应了正整数的运算规则,同时性也就是a=a,相继性也就是a+1=b。通过这两个算式,就可以构造出整个正整数的集合。

而在有了正整数的直观之后,人们在应用中发现正整数的局限,开始扩展出负数,以及负向运算,或者复杂的乘法运算,甚至到后来的有理数无理数,但这些都是在以时间观念为基础的正整数的确立后才形成的。所以可以认定正是时间的先天直观特性,才使得纯粹的代数成为可能。

这些原理不可能从经验中引出来,因为经验既不会提供严格的普遍性,也不会提供无可置疑的确定性。我们只能说:通常的知觉告诉我们是这样的;但不能说它必定是这样。这些原理作为使经验根本上成为可能的诸规则而起作用,并在经验之前教导我们,而不是通过经验教导我们。

然后康德似乎用了一段很普遍的论述来巩固他对时间的观念。这段内容用在整本书中都适用。也就是经验是个别的、特殊的,无法提供严格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根据经验我们只能说,“就目前经验来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而无法确定的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

所以,康德认为,关于时间是一维的那些原则,是在我们获得经验之前,就存在于我们思维之中,我们是用这些原则去看待经验的,而不是从经验中获得这些原则的。

看过了第三条,接下来的两条相对来说就容易一些了,因为又回到了可以对照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中。前面已经论述了时间的先天性,即不是来源于经验。接下来康德会从否定和肯定两方面来确认时间的直观性。

四、时间不是什么推论性的、或如人们所说普遍性的概念,而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不同的时间只是同一个时间的各部分。但只能通过唯一的对象被给予的表象就是直观。甚至连“不同的时间不能是同时的”这一命题也不能从一个普遍概念中推出来。这个命题是综合的,不能单独由概念中产生。所以它是直接包含在时间的直观和表象之中。

先从否定的角度,康德依然明确的用推论的概念和感性直观做对比。其实关于这两方面,在空间部分的论述时我就有一些疑惑,并没有很好的理解为什么这两个方面会成为一对概念,通过否定一边来确定另一边。对此在时间这一部分,稍微展开分析一下。

首先就是,康德所谓的感性直观,如果用通俗一点的方式怎么去理解。如果抛开概念,我觉得应该是一种在纯粹的思维中,能够对对象进行完全的思考的能力。不考虑先天的限制,比如我们看到了金字塔,在头脑中就会有一个三角形的直观现象,我们可以对这个现象进行更加深入的,在思维层面的思考,比如引出辅助线等,而不用在真实的金字塔上进行操作。同时在完成了感性直观之后,我们就会获得关于这个对象呈现给我们的所有的特性,而不用去通过推理等方式再去寻找。

与感性直观相对的推论性的概念,就比如说我们从看见过的所有白天鹅中,做了一个普遍性的推论,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但在我们的头脑中,并没有一种思维可以把所有的天鹅都想到然后直接获得这个结论,而必须要通过经验的验证。也就是我们无法利用思维去给出一个必然的、普遍的结论。

所以在此,康德说时间不是经验性的推论,不是我们在现实中经历过时间而推导出来的,而是我们直观的纯形式,也就是我们在思维中获取对象现象的一种框架,我们就是用时间这种方式去框住现象的。

康德接下来给出了证据,首先他说,“不同的时间只是同一个时间的各部分”,这个我们可以通过反思就能够察觉到。我们不能说这世界上有无数种时间,在我们的感觉和思维中,只存在一种时间,而所谓的不同时间,就是这一种时间切割出来的不同部分。

接下来这句话非常有用,也有助于我们去理解究竟什么才是康德所说的“直观”。他说“只能通过唯一的对象被给予的表象就是直观”。

我们还是拿出那个“白马是不是马”的例子先来分析一下。首先“马”是一个概念,而“白马”是一个对象。我们怎么获得的马这个概念呢,一定是通过看过很多马,在这些马中找到共同点,最后推论得出马这个概念。所以马这个概念,是由很多对象给予的,最终推导出来。

但时间就不是,时间不存在白时间、黑时间、这个时间和那个时间,时间这个概念就是跟我们所说的“时间”关联的,由那个唯一的“时间”对象给予我们的。这就有点像滴水藏海,整体并不是由部分加总的,每一部分都包含了整体的一切属性,部分只是整体的截取,而不是细分组合。那么对于类似于这样的概念,我们获得的方式,就是直观,而不需要通过细数每一滴水或每一段时间才能推论出来概念。

随后康德又举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不同的时间不能是同时的”,这样一个判断,究竟是我们所说的分析判断还是综合判断呢。初看起来,这就是个分析判断,因为主词“不同的时间”本身就包含“不同”,所以从主词能分析出来谓词“不同时”。

但仔细思考一下,这样的分析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如果时间可以并行,那么不同的两段时间就可以并行,就是同时的。所以这个我们认为是分析的判断,实际上隐含了一个外部的条件“时间是一维的,不同的时间就是相继关系”,所以这个判断就是综合的判断而不是分析判断。那么这个综合的外部条件是从哪儿来的,并不是谁给我们的,而是一种先天直观获得的。

对于刚开始接触康德哲学的人来说,很多词汇比如分析、综合,会很陌生,而且虽然知道定义,也不知道其背后真正的意义。比如说为什么说“先天综合判断”是可能的,对于康德的哲学那么重要?在看到当前章节,并结合之前的内容,对于综合判断(暂时不考虑先天),我的理解是,综合判断是需要引入外部条件的才能对这个判断本身做出裁决。而分析判断是不需要引入外部条件就能得到结论。

那这个综合背后的含义是什么?既然说要引入外部条件,康德在前面也说了,我们能够依靠的只有经验性的知识和先天的知识。所以一个综合判断就是向我们正在思考这个判断的人提出要求,要么去经验中寻找能够支持这个判断的知识,要么就去先天的思维结构中去发现反驳这个判断的形式。

所以在经验中寻找判断的方式,就是后天综合,也就是我们人类对于这个判断是无能为力的,答案在经验里。而向先天思维结构中寻求帮助的那些综合判断,就不再依靠经验的支撑,答案就藏在我们的思维结构里,这时我们人就是这个判断的裁决者,这时,这个判断首先是我们提出的,其次是我们裁决的,这也就证实了我们人类在世界上的能动性,也就是我们在某些问题上的“立法者”身份。

接下来,在时间的形而上学阐明最后一部分里,像空间一样,康德考察了无限性的问题。也就是从肯定的方面来论述,时间只有一个,且是无限的,对于这样的东西,我们也只能用直观来去认识,而不能用经验去历数、推导。

五、时间的无限性只不过意味着,时间的一切确定的大小只有通过对一个唯一的、作为基础的时间进行限制才有可能。因此,时间这一本源的表象必须作为无限制的而被给予出来。但它的各个部分本身,以及一个对象的每个大小,都只有通过限制才能被确定地加以表象,在这里,这整个表象都必定不是由概念给予的(因为概念只包含诸部份的表象),而是必须由直接直观来为它奠定基础。

我们简单解读一下这段话,康德说时间是无限的,这个无限其实是意味着,有一个基础的时间,也就是时间的整体,我们在其中要确定任何一段时间,都必须是在这个无限的挤出时间内之中进行的一个限定。这一点通过我们的反思,是很好理解的。

接下来康德的意思实际上就是上文我们提到的“马”的例子,如果像马这种概念,它只能包含它所概括的物体的部分表象,如果说马,就是抽掉了白黑这种,所以它就不包含白黑。但是时间就不是马这种概念,它是一种直观,因为时间包含了所有组成它的部分的特点,也就是整体就是部分,这样我们通过直观,就可以获得整体的、全部的表象。

接下来,就进入到了时间的先验阐明,刚才我们已经提到,实际上形而上学阐明的第三条就是先验阐明,只是康德没有完全展开,所以在此,康德只是将第三条进行了一个先验层面的论述。

5. 时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谓词,我可以援引与上面第三条,在那里我为了简短而把本来是先验阐明的事置于形而上学的阐明这个标题下了。

康德自己也是这样说明的,但是接下来他的论述也有些让人不理解的地方,按理说,整个先验感性论主要是论证纯粹数学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在空间的先验阐明中康德说了几何,在时间的先验阐明里,本应对算数领域进行说明,但实际上在下一段的第一句就能看到,康德直接跳到了“运动”这个自然科学的概念里。

在此我再补充一点:变化的概念以及和它一起的运动(作为位置的变化)的概念只有通过时间表象并在时间表象之中才是可能的;而假如这个表象不是先天的(内)直观的话,那么任何概念,不论它是什么概念,都不能使一个变化的可能性、即把矛盾对立着的谓词结合在同一个客体中的可能性(如“同一事物在某处存在又在同一处不存在”)成为可理解的。

在理解这一段时候,我们先回过头去,回到古希腊,寻找一个叫做芝诺的哲学家,他有个非常有名的悖论,就是古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阿喀琉斯永远也追不上乌龟。在此,我们要考察他的另一个悖论——飞矢不动。

芝诺设想一支飞行的箭,在每一时刻(也就是假设的时间的最小单位,在这个单位内时间不能再细分,也就是一种近似于停滞的状态),它位于空间中的一个特定位置。由于时刻无持续时间,箭在每个时刻都没有时间而只能是静止的。鉴于整个运动期间只包含时刻,而每个时刻又只有静止的箭,所以芝诺断定,飞行的箭总是静止的,它不可能在运动。

其实关于“物体运动”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哲学家们的一个难题。如果我们把芝诺的悖论简化,同样也能得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结果。

比如,如果我们说一个物体在运动,那么就可以理解为这个物体在a时刻,它在A地,并在b时刻前往了B地。那么我们去考察a时刻这个物体究竟有没有动:

假设它没动,那么它就不可能在下一个时刻到达下一个位置,也就是说这个物体永远都不可能动,这就与这个物体运动的前提不符,产生了矛盾。

那么假设它动了,就会出现另一个矛盾,在a时刻,也就是所谓的时间上的“同时”,这个物体已经不在A了,因为它动了。但是我们前提就是a时刻它在A,所以在a时刻这个物体即在A,又不在A,悖论也就产生了。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出结论,只要是说一个物体运动,就会产生矛盾,如果从逻辑的角度来说,引起矛盾的假设必然是不成立的,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运动的存在了。

当然,如果我们继续深入,抽取掉时间的概念,就是如果没有时间这个东西存在的话,那么运动就是更大的矛盾,也就是物体即在这又在那。

康德在这里,用了一个比较偷懒的方式,他说“变化的概念以及和它一起的运动(作为位置的变化)的概念只有通过时间表象并在时间表象之中才是可能的”。

为什么呢?康德的意思是,当我们把时间看作一种内直观的话,那么时间在我们思维中的相继特性就会被赋予运动的物体,也就是一个物体虽然此刻在这,下一刻在这,但这并不会产生矛盾,因为我们的思维要求我们用时间观念去发现这种变化,并用相继的视角去看待这一个物体的两种状态,最终关联在一起,形成一种对运动的认识。

邓晓芒先生在解读这部分的时候就提到了,康德的这种方法,实际上并没有本质上的解决这个问题,只是把矛盾从物体本身,转移到了时间上。康德用时间的相继特性来化解了物体运动时产生的矛盾,但如果我们追问,什么是时间相继?是一个时刻接着另一个时刻,那么一个时刻是怎么到达另一个时刻的?这就意味着这一时刻在它这个时刻内正在趋向下一时刻,那它究竟是这一时刻还是下一时刻?这就使得时间自身产生了同样的矛盾。

其实,回顾一下,芝诺提出悖论,也并不是他不相信英雄追不上乌龟,而在康德时代,牛顿已经提出了微积分,似乎可以解决追逐的问题,但微积分给出的答案也只不过是可以追上,用多久追上,这个用初等数学就能解决。

这个问题的本质,还是在于,关于时间、空间这两种概念也好、物质也罢,它们究竟是连续的无限可分的,还是跳跃的有限可分的。如果是连续无限可分,那么芝诺的悖论就无法解决。如果时空是跳跃有限可分的,就如当今量子物理学领域所讲的,会有最小的能级、最小的单位,一切都是构筑在这个单位之上的话,那么芝诺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当然这是题外话,康德在此并没有真正解决悖论,而是提出了时间是一种内化的先天直观的创见

只有在时间里,两个矛盾对立的规定才会在一个事物中被发现,即前后相继地被发现。

至此,康德其实有些仓促的给出了结论,就是在主观的时间里,运动当中的物体即在这,又在那儿的矛盾才会被解决,也就是用前后相继的发现它们解决了。

所以,我们的时间概念解释了像卓有成效的普遍运动学说所阐述的那么多的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

最后这一句,似乎康德有些跑题,本来应该论述时间概念解释了数学成为可能,但他在此却跳到了让运动学说,其实就是背后的自然科学、物理学成为了可能。那么康德所说的让先天综合知识成为可能是什么意思呢?

康德的意思是通过时间的观念这个框架,或形式,我们可以去在思维中认识运动,也就可以认识到运动的相关定理。比如牛顿的几大定律,这些定律虽然是由经验所触发的,但实际上是先天综合知识,因为它们都是普遍的、必然的,不仅在地球,甚至在宇宙中都是通行的,那么如果运动是不可能的,这一切都是虚无。所以康德用自己的时间观解放了运动,也就使得运动学说里的先天综合知识成为可能。

6. 从这些概念得出的结论

在空间的部分,康德在给出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之后,也进行了结论的提炼,但是空间部分没有专门列出一个小结,而时间的部分专门用一个小结来标注总结,这也是在康德观念中,时间观念高于空间观念的一种表现,我们具体来看。

a)时间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也不是附属于物的客观规定,因而不是抽掉物的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仍然还会留下来的东西;

这一条跟空间的结论的结构一样,首先还是对牛顿式——时间是独立存在的和莱布尼茨式——时间是表征物体间关系、属于物体的客观规定的时间观念进行否定。康德明确的提出,时间就是一种主观的东西,如果抽掉物的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时间就不会存在。

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时间将会是某种没有现实对象却仍然现实存在的东西。至于第二种情况,那么时间作为一个依附于物自身的规定或秩序就会不可能先行于对象作为其条件、也不可能通过综合命题而被先天地认识和直观到了。

康德在此说的两种情况,也就是牛顿式的和莱布尼茨式的。如果时间是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那么不管是否有直观的主观条件,它都会现实存在,这与我们前面的结论矛盾;如果时间是一种物的关系或属性的表现,也就是时间是属于物的一种属性,那么我们就需要通过对物的经验才能认识到时间,但此前我们的结论是时间是先天直观的,而不是后天经验给予的,这也出现了矛盾。

相反,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如果时间无非是一切直观得以在我们心中产生的主观条件的话。因为这样以来,这一内观的形式就能先于对象、因而先天地得到表象了。

康德回到自己的结论,说明只有时间是一种主观条件,是直观的形式,才能让矛盾消失。在这里康德核心还是要强调时间的先天性,接下来还要进一步明确时间的直观性。

b)时间不过是内部感官的形式,即我们自己的直观活动和我们内部状态的形式。因为时间不可能是外部现象的任何规定;它既不属于性状,又不属于位置等等,相反,它规定着我们内部状态中诸表象的关系。

上一条说时间是先天的,是一个限定,那么时间是先天的什么呢?康德认为时间是内感官的形式,也就是我们用以组织直观活动的一种形式。时间仿佛是一个思维的眼镜,戴着它,我们才能去直观。

为什么是内感官的形式呢?因为时间不可能在外部去规定什么,时间无法去规定形状等现象的外部属性,所以与作为外感官形式的空间不同,时间是规定我们内部状态的原则。那么这种规定是如何发挥作用,或者我们该如何认识这种规定,康德接下来做了一个解释。

而正因为这种内部直观没有任何形状,我们也就试图通过类比来补足这一缺陷,用一条延伸至无限的线来表象时间序列,在其中,杂多构成了一个只具有一维的系列,我们从这条线的属性推想到时间的一切属性,只除了一个属性,即这条线的各部分是同时存在的,而时间的各部分却是前后相继的。

这里康德认为时间这种内部直观没有一种形状帮助我们认识,所以可以用类比的方式,想象时间是一条由时间序列组成的无限延伸的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维时间。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空间的概念下,一条线的各个部分是同时存在的,而在时间的概念下,一维的时间线是前后相继的,不会有同时存在的情况发生。

对于这个类比是否能够让时间成为直观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首先,如果说是直观,应该是我们可以通过思维直接去感受到的。时间是直观的话,为什么还需要用一种空间的类比方式才能呈现出来,这类比似乎就显得有些刻意。

其次,即便这种类别可以说明时间的直观,但正如康德所说,这个类比是不完善的,因为我们想象时间像空间的线,但又不同于空间的线,因为时间的特性是相继的。所以这个类比就是一个有条件的类比,应该描述为我们要把时间想象成一个并非同时存在,而是相继出现的一维的线。这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直观,如果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不简洁也不够美,如果从直观的概念角度来看,也不够“直观”。对此康德也是一笔带过,并没有再去想解决办法。

由此也表明了,时间本身的表象是直观,因为时间的一切关系都能够在一个外部直观上面表达出来。

这句总结,也略有些牵强的感觉。康德说因为时间的一切关系都能够在一个外部直观上面表达出来,所以时间本身的表象是直观。

康德似乎进入了一个自证的逻辑,他的原因是时间能在外部直观表达,但实际上这个表达是他借用空间的类比,也就是借用了一个外部直观表达。比如我们提出一个判断“父亲是山”,然后我们借用一个类比“父爱如山”,从而来确定父亲就是山。

外部直观应该只能体现空间,在此康德的逻辑就有些混乱,更何况将时间类比为线的直观的时候,时间最重要的特性还需要我们额外的标注,而不能在这条线上体现出来,这个直观的类比本身就是失败的,是一种组合的直观,这样的直观是否能说明时间是直观真的要画一个问号了。

这个也反映出康德时空理念的一个关键点,康德式利用空间的思维方式,也就是从外在的直观的角度切入时间,也就是切入了时间背后的思维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并构建起了自己的理论。

也就是说对于时间、内部,我们终究是无法产生直观的,所以如何理解时间和内部,就取决于我们用一种什么样的类比,或者隐喻。但这种探索的方式,本身也就决定了我们将会在时间或者人的内部看到什么,也就决定了我们获得到的关于时间和内部的知识——它们是什么、它们能做什么。

康德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时间的问题,就像黑格尔评价的,康德是用知性来处理理性的问题。空间是知性层面的,康德用知性层面的方式来看待内在的时间,也就是深入到理性的问题,将知性的结构和理性的结构进行同构类比,这可能是康德理念中薄弱的一环。

c)时间是所有一般现象的先天形式条件。

重新回到康德的结论中,在这里他给了一个明确的判断,而且这个判断的范围很强,面向的是所有一般现象,说时间是所有一般现象的先天形式条件。强调所有一般现象,是将外部现象和内部现象都统一到此,这也就是为什么时间要高于空间的原因,空间只能对外部现象起作用。

空间是一切外部直观的纯形式,它作为先天条件只是限制在外部现象。相反,一切表象,不管它们是否有外物作为对象,毕竟本身是内心的规定,属于内部状态,而这个内部状态却隶属在内直观的形式条件之下,因而隶属在时间之下,因此时间是所有一般现象的先天条件,也就是说,是内部现象(我们的灵魂)的直接条件,正因此也间接地是外部现象的条件。

这段内容即明确了空间和时间的不同,又指出了它们的关系。

首先,空间是外部直观的纯形式,时间是内部直观的纯形式。

其次,所有的外部现象,在进入人的认识范围之后,还是要经由内部转化,进而成为内部现象,也就是间接进入了时间的形式范围内。所以时间也就间接的成为了外部形式的纯直观(对此,就如我们上面所质疑的,康德用一个空间的类比,又在这个类比之上加了一个附加条件来构造时间直观,所以从这个类比的角度,时间就是包含了空间加上那个附加条件了,这个结论似乎有些构造之嫌)。

另外在这我们也能看到一个点,就是康德将内部现象称为“我们的灵魂”,所以也可以说,时间也是灵魂的形式条件,这个在未来讨论到灵魂的部分我们也许还会再次遇到。

如果我们能先天地说:一切外部现象都在空间中依空间的关系而先天地被规定,那么我也能出于内感官的原则而完全普遍地说:所有一般现象、亦即一切感官对象都在时间中,并必然地于时间的关系之中。

外部现象被空间规定,内部现象被时间规定,空间又被时间规定,所以外部现象也间接的被时间规定,那么时间就规定了一切的现象,这就是康德的时间作为更高级的规定的逻辑。

在明确了时间的适用于普遍现象的直观性之后,康德接下来要进一步的阐述这种时间观的特点。在空间部分也有类似的说明。

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在内部直观自己并借这种直观也把一切外部直观包括在表象能力中的方式都抽掉,因而把对象如同它们可能自在地存在那样来看待,那么时间就什么也不是了。时间只就现象而言才有客观有效性,因为现象是我们已经当作我们感官的对象的事物;但如果我们抽掉我们直观的感性,因而抽掉我们所特有的那种表象方式,而谈论一般的物,则时间就不再是客观的了。

既然时间是在我们内感受中的直观,那么如果把我们从直观的这个过程抽掉,直白的说,如果没有人的直观,时间就什么都不是。时间发挥作用的地方,就是在现象领域。也就是在我们认识对象的过程中,时间才会发挥作用,对于那些自在之物,时间就不是客观的。

因此时间只是我们(人类的)直观的一个主观条件(这直观永远是感性的,即限于我们为对象所刺激的范围内),它超出主观就其自在来说则什么也不是。但同样,就一切现象而言,因而也对一切能在经验中向我们出现的事物而言,它又必然是客观的。

在此,康德也强调了时间的特性,对于人类来说,时间是一个主观条件,在主观之外,时间是没有意义的。而对于现象,也就是被我们思维所认识的对象来说,时间在他们之中又有着客观性。但注意这个客观性并不是对自在之物而言的,只是对现象层面,对我们认知的过程而言。

我们不能说:一切事物都在时间中,因为在一般事物这个概念中抽掉了直观事物的一切方式,但这种方式却是把时间归于对象表象的根本条件。如果现在把这个条件加到概念上,并说:一切事物作为现象(感性直观对象)都在时间中,那么这条原理就具有地道的客观正确性和先天的普遍性了。

就如在空间部分的结论“一切事物,作为外部现象,都相互并存于空间里”,也可以在此构造一个时间结论“一切事物,作为现象,都在时间中”,因为时间可以不用限定内部和外部的问题,时间本身就统合了作为外部规定的空间。

因此,我们的主张表明了时间的经验性的实在性,即对每次可能给予我们感官的一切对象而言的客观有效性。而由于我们的直观永远都是感性的,所以在经验中绝不可能有不是隶属于时间条件之下的对象给与我们。

在空间部分康德提出了一对概念,即经验性的实在性和先验的观念性。时间作为先天直观,同样也具备这两个特点。即对于我们所有的经验、也就是我们感官的一切对象而言,时间是实在的。在我们经验中,是不可能有在时间之外的对象存在的。

反之,我们反驳一切对时间的绝对实在性的要求,这种要求意味时间即使不考虑我们感性直观的形式也是绝对依附于事物作为其条件或属性的。这样一些属于自在之物的属性也永远不能通过感官给予我们。

但康德一直都在反对独断论,反对将判断毫无限制的扩展到一切领域去应用。所以康德提醒我们,一切事物都在时间中这个判断的限制,也就是必须在我们主观参与下的直观中,在我们感官获得的现象里,这个判断才是成立的。而对于那些自在之物,我们是无法用时间去规定它们。

由此就可以引出时间的先验的观念性。

所以在这里就有时间的先验的观念性,据此,如果我们抽掉感性直观的主观条件,时间就什么也不是,时间(去掉它与我们直观的关系)既不能自存性地、也不能依存性地算到自在对象的帐上。

当我们把感性直观的主观条件,也就是我们人的认识过程和认识能力去掉的话,时间就什么都不是了,时间不是自存的,也不是存在于对象的关系当中(牛顿和莱布尼茨的观点)。所以在这个角度说,时间是有着先验的观念性的。

但这种观念性,正如空间的观念性一样,与感觉的欺骗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在此我们毕竟在这些谓词所依存的现象本身方面,预设了它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这种实在性在这里除非它只是经验性的,即除非只把对象本身看作现象,否则就完全取消了:对此可参看上面第一节的说明。

最后,康德还不忘跟怀疑论者作一番斗争,因为怀疑论认为的“观念性”,也就是我们所认识到的一切,不过是感官的幻觉,我们获得的知识都是被这些幻象欺骗的。所以康德明确了自己所为的先验的观念性与怀疑论者彻底的否定的观念性不同,毕竟康德所谓的观念性是具有在现象领域的现实基础的,也就是具有经验性的实在性。不能因为时间具有观念性,就否定了实在性,这就是康德用辩证的方法,既明确了时间的实在性,又规定了这种实在性的边界,也就是限制在了经验的现象领域。

经过了6个小结,康德的先验感性论的构架基本完成,先是做了一些基本定义,然后又分别对空间和时间进行了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结论。

接下来,在未来的两个小结中,康德认为前述论证一定会招来一些反对意见,所以在第7小结他主要是回应了这些可能的反驳,同时在第8小结对整个先验感性论进行了总结,如果说前面内容都是在做准备、定义和铺垫的话,后面两个小结则是非常重要的理论整体呈现了。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