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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老照片:原配与小妾陪丈夫合影眉眼含春,商贾大户妻妾成群!

 [南国风] 2022-07-09 发布于广东

笔者整理了一组关于晚清时期的家庭合影照片,通过这些被珍藏了百余年前的黑白影像历时旧照,亦是可以一窥晚清时代的人们的家庭生活场景轨迹与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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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1893年时期,一位朝廷大臣的家庭合影旧照。老照片中时一位原配夫人与小妾陪同丈夫合影老照片,照片中的他们眉眼含春、满目微笑,可见彼此相处得和谐、美好。众所周知清朝时期的家庭观念,比以往的任何朝代更为看重男权主义。根据其清廷律法规定:男女之间凡同居卑幼,无论尊长,私自擅用本家财务之人,答二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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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时期的广州,一对年轻夫妻的日常合影老照片。在古时候的社会体系或者家庭之中,若是丈夫离世,其身为遗孀的妻子却并不能自由支配亡夫财产。按照当时的朝廷律法规定,其丈夫死后留下的财产,一切皆由其子继承。若是在无子孙的情况下,可从丈夫家中的旁亲之中选出侄子,作为其财产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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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旗人家庭合影老照片。或许很多人都以为古代的有钱人大多数会三妻四妾,然而清朝的法律却一直规定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而且古时候的原配妻子与偏房小妾的地位有天壤之别,就连其生下的子女亦是地位悬殊。即便是原配夫人早逝去世,其小妾亦是难登正室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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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一位朝廷大臣的家庭合影。根据历史学家们对清朝的地方望族的研究数据风气,其实当时的“一妻多妾”的家庭并不算多。而如今诸多影视剧里所呈现的“宠妾灭妻”之情形场景,其实在古时候尊卑有序的年代,实属妄言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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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1907年时期,福建漳浦的一个大家庭合影老照片。通过这组老照片的呈现,可见彼时的达官贵族甚少有“一妻多妾”的状态之事出现。不过当时的旗人家庭与汉族有所不同,旗人女子无需遵守“三从四德”的说教,其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亦是高过寻常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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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的初秋,一个商贾大户人家妻妾成群的罕见留影。根据《大清律例》规定,丈夫在家庭之中有着绝对的主权,亦是所有财产的归属与支配人。当时的女性无论是原配夫人,还是身份地位的偏房小妾,皆是丈夫的附属品,甚至没有任何自由与独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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