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截烟 吴营洲 有个女孩,将一篇短文推荐给我。她说她很喜欢。 文章委实很短,千八百字,题目唤作《半截烟》。我读了,大意如下:有位女子,住在某小区,活得闲适、滋润、潇洒。每到傍晚,便有位男子驱车前来。二人遂在一处,闲谈,看书,听音乐,共进晚餐。自然也有缱绻之事。其情其景,温馨,浪漫,诗情画意,令人艳羡。可是,每到九点来钟,那男的总是坐到沙发上抽烟,当抽到半截时,总是将抽剩下的半截熄在烟灰缸里,然后说:我得走了,我妻子还在等我呢!那女的浅浅一笑,温存而善解人意地说:走吧,路上车多,小心些。于是,女的帮那男的穿上外衣,并款款地为他开门,然后,相互吻别,相互一声一声地说:明天见,明天见,明天见!日子就这样过着。不知有蜀,无论魏晋。突然有一天,当那男的一如往日般打开那扇门时,却没有看到女子来迎。他当时稍感诧异,于是就各个房间去找,待一一找过后,才在茶几上的烟灰缸旁找到了一张纸条,上书:我走了,我不是你的半截烟! 当时,以及后来,我都没有问过该女孩为什么喜欢这篇文章!也不想问。有些事情,其实并没有为什么!并没有所以然!但我知道,每个人,无论男女,对于尘世间的事情不可能事事亲历,以获得直接的亲身的所谓感受或经验,有些间接的他人的教训,对于自己同样重要。譬如,有人说,火能把人烧伤。我们当信这话,切不可再把自己的手或身体的某个部位伸进火里……“半截烟”也是。 遗憾的是,若干年后,我辗转听说,那位曾经将《半截烟》推荐给我的女孩,竟然也成了谁的“半截烟”。我因此困惑不已。我想了许久,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各个方面都是那样优秀的女孩子,总会成为别人的半截烟呢?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 起誓或承诺 吴营洲 如是我闻。 有位男士,家有妻室,却与另一女性,渐生好感…… 人们都说,男女之间,并不存在纯洁的友谊,凡情投意合者,到了最后,都会发展成性爱。亦有人调侃说:红颜知己,红着红着就黄了;蓝颜知己,蓝着蓝着就绿了。他们不信,各自暗暗地起誓:今生今世,永远做纯粹清白的朋友,决不向对方表白什么。 可后来,他们还是向对方表白了。 向对方表白了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会像别人那样,跨越雷池,而只师法柏拉图,做精神上的恋人。 可后来,他们还是手拉了手。 手拉了手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会像别人那样,拥抱、抚摸、接吻。 可后来,他们还是拥抱、抚摸、接吻了。 拥抱、抚摸、接吻了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会像别人那样,发生那种关系。 可后来,他们还是发生了那种关系。 发生了那种关系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像别人那样,没完没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可后来,他们只要在一起,总是身不由己,总是发生那种关系。 总是发生那种关系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让别人知道。 可后来,他们的关系,还是让别人知道了。 让别人知道了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让男方的妻子知道。 可后来,男方的妻子还是知道了。 男方的妻子知道了也不要紧,他们起誓,一定要做到息事宁人,不能像别人那样让事情闹得满城风雨。 可后来,他们的事儿,还是闹得满城风雨。 闹得满城风雨也不要紧,女的起誓,自己决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要求男的离婚。 可后来,那女的偏就要求男的离婚,给她一个合法的身份。 要求男的离婚也不要紧,离就离,男的起誓,自己决不像某些负心郎那样,开始答应离,而,最终不离。 可后来,男的还是没有离。 没有离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像其他的婚外恋那样,最终以分手告终。 可后来,他们还是分了手。 分了手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像其他人那样,分手之后就变成仇人。 可后来,他们分手不久,果真就成了仇人:彼此相见,分外眼红,不说一句话。 不说话了也不要紧,他们起誓,决不像其他人那样,相互诋毁。 可后来,他们就开始相互诋毁了,以彰显自己是被动的…… 平心而论,听罢了这则故事,我觉得,一是杜撰的味道太浓,不可信;二是,人生在世,别把诺言当真;其三,世上的男女,无论是谁,终归都是俗人,或者,终归都难以免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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