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说好的教材修改原来早落实了

 新用户7461sw1x 2022-07-11 发布于浙江

公告本公众号发表的习作所获得的读者赞赏,全部归原创作者所有。


本期邹老师选稿、编辑。


暑假在奋进东街校区给初三的学生讲文言文,用的是非部编人教版教材。教材中有一处注释似有误,即兴涂鸦成下文。

“宫中”“府中”之辨

邹享昌

人教版九年级上册语文教材中课文《出师表》有“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句。课文对“宫中”“府中”注释如下:

宫中:指皇宫中;府中:指朝廷中。

笔者以为,这个注释颇值得商榷。

按照这个注释来解读课文,皇宫与朝廷,都是一个整体,显然无法理解。朝廷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它的物质存在形式便是皇宫之一部分。也就是说,朝廷实质上是在皇宫中运行其权力的,皇帝办公基本上就是在皇宫里完成。据此分析,皇宫与朝廷原本就是一体,“陟罚臧否”也决无不同,诸葛亮又何须向后主劝谏“不宜异同”。

再退一步,皇宫,指后宫。一般而言,皇宫可以从功能上分割为两块,一是生活区,一是办公区。生活区约相当于后宫,办公区则朝廷所在地。这样,算是区分出两个权力实体。依据文意,后宫与朝廷两个机构在治理政事上,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不能各拉各的弦 ,各弹各的调。在逻辑上,这样理解算是通了。可是,问题又出来了:后宫是不参与政事的。以后世观之,后宫或以皇后掌管。诸葛亮提这一点,当不是提醒后主要把后宫管理好,使之与“前宫”的朝廷保持一致。从史料看,蜀汉后主时期,后宫僭越之事似无史实。诸葛丞相提此建议,缺乏应有的政治背景。

再从语境来分析。且看后续句子,“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照课文注释看,所谓“内外”,则分指后宫与朝廷。如言后宫为内,朝廷在后宫之外故为外,则实在牵强。

继续看后面的文句:“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倘若“宫”为皇宫,即后宫,那么,后宫里的帝王家事,需要侍中、侍郎这些侍卫之臣来掌管吗?显然,这里的宫中之事,就是朝廷中的事,就是国家的政事,而非皇家私事。

如此看来,“宫中”指皇宫是没错的,实质上就是朝廷。那么,“府中”指什么呢?笔者的观点是,府指丞相府,府中,指丞相府中。

诚然,一般意义上的丞相府,与状元府、将军府、张府李府一样,都是指府第,也就是家。丞相府,便是丞相的家。照这个意思去理解,则诸葛丞相府并非行政机构,此说便难成立。不过,处于历史非常时期的蜀汉,这个丞相府,却是仅次于朝廷的政府机构。

《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223年,刘禅“封亮为武乡侯,开府治事,顷之又领益州牧”。

而《出师表》作于蜀汉建兴五年,即公元227年。这就表明,诸葛丞相府“治事”已运作多年了。所谓“治事”,就是作为一级行政机构开展行政运作。

这就表明,公元223年后,蜀汉既有以皇帝为权力核心的最高行政机构朝廷,其办公地点是皇宫;又有以诸葛丞相为权力核心的次级行政机构丞相府,其办公地点是丞相府。在后主刘禅的政治素质不成熟时期,两级行政机构难免有冲突对立现象发生。所以,在即将出兵北上伐魏之际,诸葛亮谆谆告诫后主,要使国家政令法令统一,不可使朝廷与相府相龃龉,出现令出多门的混乱政治局面。

基于上述分析,教材注释应当修订:府中,指丞相府中。

2018721


稿子投给了上海《语文学习》杂志社。不久得到二审通过,拟发第十期的通知。

然而,当期并未发表,第十一期也未发表,料想是没希望再发表了。

前天,看到了部编新版教材,《出师表》仍被保留,不过,有一个令人惊喜的注释变化。有图有真相,如下:



原来,部编新版教材已经修改了。

我渴望遇见一个真理的心愿已了,欣慰之至。拙文之发表与否,不再重要。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