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周期管理”要做到“系统、协同、源头”治理

 雨虹2an2yzstkw 2022-07-11 发布于天津

【专家点评】

作者:陈文(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城市是国家的重要空间形态,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应从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

一要做到“系统治理”。现代城市是聚合了各种要素的复杂系统,超大城市治理是极其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因此,城市治理要切实树立系统思维,秉持系统治理、复合治理的逻辑,按照“全周期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信息收集、情况分析、问题研判、风险预警、决策指挥、执行调度、公众参与、舆情引导、效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确保城市治理过程中信息畅达、反应迅速、指挥得当、执行到位、措施科学、保障有力、市民满意,全面提升城市系统性治理的能力。

二要做到“协同治理”。现代化的城市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是政党、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彼此合作的网络型治理,在相互依存的城市共同体中共担社会责任、共享治理成果。因此,要按照“扁平、精简、高效”的原则,推进城市治理的层级缩减和职能整合改革,健全职能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现代城市共治新秩序。切实解决城市治理过程中客观存在的治理主体彼此独立、治理方式相互排斥、治理机制不能衔接、治理行为难以互动、治理结果虚化无效的“碎片化状态”。

三要做到“源头治理”。城市治理效能是检验“全周期管理”效果的试金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效如何,最终要以是否从根源上真正解决了城市治理问题为根本衡量标准。因此,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就必须坚持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追根溯源地查找问题、直面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忽视问题、敷衍问题、掩盖问题、拖延问题,避免一些城市问题和矛盾常年累积、周而复始,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城市治理问题、降低城市治理风险、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13日10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