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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霸王条款,这个超大城市发布新版购房合同范本

 新行情 2022-07-13 发布于广东

为更好保障购房人的权利,北京更新了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

7月12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把控,预防“责任不对等条款”等情况的出现,减少矛盾纠纷,充分保障购房家庭及各方的合法权益。范本即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此次是根据近几年共有产权房已经签约家庭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更加保护购房人的利益,防止开发商的霸王条款。

同时,也根据近几年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便颁布实施,为规范共有产权住房配售管理工作,北京市住建委当年同步推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2017版预售合同”)。

2021年开始,北京市住建委修订了“2017版预售合同”,并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与2017版预售合同相比,此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作出了调整。

停车费调整应有“双2/3”以上业主参与表决

此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内容作出统一调整。

其中,将第二十条前期物业管理的第4款中“应当经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改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此外,最新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在第十六条保修责任第二款中添加了“并在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告知书》交付乙方”的约定,

防范开发企业单方面霸王条款。

在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预防责任不对等条款出现方面,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前期工作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存在滥用补充协议及附件任意设立责任不对等条款的情况。

因此,本版合同示范文本专门在“说明”中明确“三方当事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房屋及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不得与主合同条款冲突。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添加、修改附件内容,且附件内容不得与主合同条款冲突”,限制开发企业利用强势地位通过补充协议及附件异化主合同条款,减少矛盾纠纷。

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表示,上述规定具有积极意义,未来相关开发企业还是可以出具补充协议或附件,但补充协议或附件就有了相应的参照标准。同时,这也限制了开发商利用强势地位通过补充协议及附件异化主合同条款。

此外,针对“2017版预售合同”施行过程中出现的开发企业因购房人骗购约定过高比例违约金的情况。在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四条购房资格承诺中,增加了购房人因骗购导致合同无效需向开发企业支付违约金的建议比例“2%”的内容。

要求装饰装修材料种类详尽罗列

与此同时,考虑到共有产权住房装修品质对购房家庭生活的重要影响,为避免“货不对版”情况的出现,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六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的约定中,将公共部分、户内部分用到的装饰装修材料种类、品牌、型号(做法)等内容尽可能予以详尽罗列,方便买卖双方能够更清晰地将装修标准固化,让购房家庭实现“所见即所得”。

并且,新版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一第四条中明确违规出租主体责任到同住人,约定了对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家庭违规出租的处理办法:不得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应按时足额缴纳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本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

据悉,2017年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颁布实施至今,共有产权住房累计解决约5.9万户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平稳房地产市场、解决市民基本民生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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