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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没有发票入账,如何解决成本空缺

 东哥说税 2022-07-13 发布于重庆

  

《企税家》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企业在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由于个人名下没有企业,不能给企业开发票,那么企业就会出现成本空缺,一旦成本空缺过大,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也会增大,那么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在给出解决办法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企业与个人发生的业务是哪种类型的业务,如果是一次性业务,并且金额在五百万之类的话,小编更推荐自然人代开发票,凭借业务合同与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并完税,缴纳20-40%的劳务所得税。

如果是长期业务合作,并且每次的金额不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公对公的转账,也是可以给对方公司提供发票的。

如果是大额业务,那么,就需要成立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因为开票大于五百万的时候,会被生成一般纳税人。

不管是自然人代开,还是个独个体,还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它所缴纳的个税或者企业所得税都是很高的,我们就需要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这部分的税金支出。

一、自然人代开

在园区内,由当地的税务局代开发票,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个税在0.5-1.5%,一人一年可以累计代开500万,出具完税凭证,个人与企业都不再缴纳任何税款。

二、设立个独个体户

在园区内,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个独核定个税在0.6-1%,可以开450万的增值税专票,个体户核定个税在0.3-0.45%,可以开450万的增值税普票。

三、设立一般纳税人企业

在园区内,设立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享受园区内的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奖励给企业,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企税家》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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