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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制度及天皇权力的主要特征(上)

 日本古典 2022-07-14 发布于湖北

古代天皇制

奴隶社会的天皇制和封建社会的天皇制

一、        大化改新和古代天皇制国家的形成

        孝德天皇去世后,又经过齐明天皇,随后中大兄皇子总揽朝政,“称制”七年即位为天智天皇。天智天皇在建设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方面有两项建树。

1、        充实中央官制

2、        制定户籍制度,“庚午年籍”

天智朝治世期间,已大体实现由大化改新肇始的建立中央集权的古代天皇制国家的政治目标。

二、        编纂法典和古代天皇制的确立

        “壬申之乱”后,天武天皇即位,在位14年间进一步效法隋唐政治制度,调整中央集权的国家组织,使古代天皇制趋于完备。天武朝以后,经持统天皇,直到文武天皇的30年间,是古代天皇制统治的鼎盛时期。

        天武朝改革的重心仍在政治体制,通过调整官制,将高度集中的君权进而发展到专制形态,最终又把这一秩序用法典形式予以制度化。

(一)        整顿中央官制(图1)

处于中央官制核心的是太政官。

图1

(二)        实行新的位阶制度和族性制度

1、        天武朝将天智朝的二十六阶冠位增为六十阶,并将亲王、诸王与诸臣的位阶分开,前十二阶授与诸王以上的皇亲,后四十八阶授与诸臣和百官,皇子也在授爵之列。
2、        变更诸氏的族姓,实行“八色之姓”,将真人、朝臣、宿祢、忌寸、道师、臣、连、稻置八姓分授各氏族。“真人”只授与原来的公姓氏族。该氏族多为早先历代大王和天皇的后嗣。“真人”列为八姓之首,从制度上把皇亲和其他氏族加以严格区别,显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加强天皇和皇亲的权力。

(三)        废除贵族世袭的经济特权

使大化改新开创的土地和人民国有的原则得到彻底贯彻,加强天皇制国家的经济基础。

(四)        使国家统治体制法典化

即日本历史上的律令化过程。
律,相当于现在的刑法、诉讼法;令,包括行政法、民法等在内的国家组织法。
律令制实际意味着是一种以成文法典为依据的国家体制。
随古代天皇制国家组织的日趋完备,将大化改新以来的政制和诏令加以法典化,是当时致力于建立中央集权的统治形态的人们要达成的最终目标。
《近江令》,日本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是日本正式向律令制国家过渡的主要标志。(天智朝以法典形式汇集大化改新后的主要法律条文,将律条、法令和诏书的内容系统化。)
《飞鸟净御原朝廷令》,在《近江令》基础上充实了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成果。(天武天皇主持,持统天皇颁布实施。)
《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集古代天皇制国家法典之大成,其相继制定,表明日本已成为法式完备的国家。

        自推古朝改革算起,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的奋斗,至此才最终实现圣德太子当年提出的建立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的政治理想。

三、        古代天皇制的特征

(一)        以天皇为国家权力的基本渊源

《大宝律令》、《养老律令》等法典明确规定天皇是国家最高统治者,其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实际功能特点如下:
1、        天皇作为“姓”和“位阶”的唯一授予者,实际上成了确立政治身份秩序的依据。天皇所授的 “姓”和“位阶”的实质在于,它既是显示人们不同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识,同时也起着组成以天皇为核心的君臣关系和君民关系网络的媒介作用。
2、        天皇是官僚机构形成的主体。
1)        天皇拥有任免所有官吏的权力,并且也是所有官僚机构创设改废的最高裁定者。
2)        整个官僚制度从根本上说都是天皇实行专制统治的基本的权力手段。庞大的官吏队伍实际上也是天皇制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基础。
中央到地方所有官员都是天皇的官吏,任命于天皇,也只对天皇负责。表明,古代天皇制的官僚制度明显带有封闭性的特点。
3、        天皇的意志对法令具有超越性
所有律令秉承天皇的旨意制订,任何法令都只具有维护皇权并助之统治的性质。天皇的意志,行为不受任何律令约束。
圣武天皇“有天下之势者朕也。”(《续日本纪》卷十五,天平十五年十月)
在古代天皇制的鼎盛时期,天皇俨然专制君主。

(二)        以“皇亲政治”为统治原则

皇亲,即亲王(男)、内亲王(女)、诸王(子、孙、首、玄)的总称。
皇亲政治,即以天皇、皇后和皇太子处于权力中枢的统治体制。
它的出现是当时为了加强天皇的专制统治,防止贵族官僚干预皇位继承和进行分权活动的必然结果。
为维护皇亲统治体制,禁绝皇亲以外人员插手核心政治,当时确立了一条不移的原则,即皇后的遴选仅限于皇亲范围,有助避免大化改新前苏我氏以外戚身份干预的历史重演,一定程度上稳固了皇权。
由于皇后特殊的出身背景,这一时期有一个多见的政治现象,即每当皇位继承发生变故,或因皇太子尚年幼而无法即位理政,常由皇后继夫皇之后为天皇,如皇极、齐明、持统、元明等。这一时期也是日本历史上女天皇辈出的时代。
皇亲政治的再一个特点是,由皇亲出任摄政或太政大臣,以便天皇直接控制太政官这个重要官署,使太政官成为皇权的屏障和体现者。而且,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些权重位显的职官大都由皇亲出任。皇亲集团如此广泛而直接掌握国家各级权力,这正是古代天皇制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性现象。

(三)        以太政官为核心的官僚体制

图1、图2

图2

天皇凌驾于庞大的官僚机构之上处理政务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        诏书和敕旨(把天皇的意图直接作为行政命令予以公布)

2、        论奏、奏事、便奏(把各级官厅动议并得到裁可的奏章作为天皇命令予以公布。文体上,天皇批注意见的宣命多以汉字与万叶假名杂用,诏敕具有国家公文书的性质,讲求正规,一律采用汉文体。)

(四)        皇权神圣化的意识形态

为使天皇为中心的集权统治制造思想依据,历代天皇都注意建立神化皇权的意识形态。
《古事记》(元明朝)和《日本书纪》(元正朝)两部日本最早的官撰史书,初次出现了关于日本建国和天皇统治肇始的神话体系,象征天皇的三大神器,八坂琼曲玉、八咫镜、草薙剑。
《古事记》三分之一的篇章是对皇祖神为中心的诸神的记述;《日本书纪》虽在体例文字上均模仿中国史籍,但却始终贯穿了与中国历史上王位易姓交替思想异质的世袭君主制的理念。这两部书的一个核心思想,即肯定作为皇祖神嫡系的神武天皇及其后裔对日本统治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从而为现实的皇权套上神圣的光环,并给古代天皇政治提供历史和宗教的依据。
古代天皇制国家皇权的神格性,不仅反映在意识形态中,而且在《大宝律令》、《养老律令》等法典也均有明文规定,意味着天皇不仅是神的后裔,还是神本身,即以人的姿态出现的神这一身份君临全国。

古事记

四、        古代天皇制的嬗变(Ⅰ):摄关政治

        在8世纪初达到鼎盛的天皇亲政持续了不过百年左右。到8世纪末,便出现衰落的趋势,中央权柄的中心日渐由皇亲移向以外戚集团为代表的中央贵族官僚。这一现象即日本历史上的“摄关政治”。

        天皇所设“摄政”、“关白”二职把持朝政。

        摄政,“代天皇摄行万机”,为未成年天皇代行政务的监护人,代替天皇在诏书上画可和签署,也可代为宣命,决定对官吏的任职和叙位。

        关白,天皇成年后,形式上受命统帅百官辅佐天皇,不能代行天皇权能。

关白既为辅佐上的首席大臣,一切奏文必须先经其审阅后才能呈送天皇处理。所以,作为连结天皇与政治过程的关键环节,关白在利用其特殊地位和职掌以挟制天皇擅弄朝政这点上,与摄政并无二致。摄政可以独掌朝政而天皇完全撇于以便,关白至少在形式上还要将有关政务呈报天皇裁决,以表示实际的政务操作并不把天皇排斥在外。不过,也因人而异。
摄关二职基本由藤原氏垄断,史称“摄关家”,独揽大权,控制天皇,以至随意立废天皇的地步。
“摄政即天子。”道出了摄政的政治功能的性质。
“现今之关白府第无异于此朝廷也。”
“天下之地悉为一家(摄关家)之领,公领(国家掌握的土地)竟无立锥之地。”(藤原实资)
“此世乃我世。”(藤原道长)
摄关政治就其性质而言,并非国家统治体制的转换,只能算做古代天皇制的一种畸变政治形态。作为国家统治体制中枢的中央政治机构并没有发生变化。律令官僚制至少在形式上仍保留下来,只是大大萎缩,中央权柄高度集中于藤原一族,甚至在政治过程中排斥法典所规定的国家最高权力者天皇的程度,遂使古代天皇制最盛时期的天皇亲政流于形式。

五、        古代天皇制的嬗变(Ⅱ):院厅政治

        摄关政治期间,藤原氏在政治上擅权专制,经济上肆意扩充庄园,侵吞朝廷收入,加深了与皇室、中小贵族的不满。全国范围内聚起以皇族为中心,中小贵族呼应的反藤原氏政治集团。以此为背景,至11世纪中叶,200余年的摄关政治便为院厅政治所取代。

        院厅政治从最初起就是作为摄关政治的对立物出现的。

        院厅政治,指天皇让位后,以上皇或法皇的身份,设院厅以实际支配朝政这样一种特殊统治形态。

        日本历史上的院厅政治时代,大体指白河、鸟羽和后白河三代上皇前后约100余年的统治。

        院厅政治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上皇由对天皇的监护发展到就国家的重要政务进行全面的干预和裁决。

        这一时期,上皇的地位与天皇并无实质之异,人称陛下,自称为朕,其令如同敕旨。“太上天皇与正帝无别,院厅下文岂异诏敕。”

院厅政治形态下,院厅实际是超越了朝廷的最高机构,而上皇也即凌驾于天皇之上的真正君主。
时人称上皇为“治天之君”。
“天子(天皇)如同春宫(皇太子)”,上皇地位犹如“天皇”,天皇实同“皇太子”,便架空了摄关的权能。辅佐天皇的摄政关白昔日的政治主导作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前提,这就是院厅政治所追求的归政于皇室的目标。
院厅政治与摄关政治的异同。
同  超越天皇,控制朝政;权力来源皆自天皇。因此两者皆是古代天皇制的变型。
异  摄政关白是代天皇或受天皇委托行使权能,而院厅不存在借重天皇权威的问题,完全是凭借着上皇个人意志驱动着原属天皇的国家最高权力。如果说,摄关政治是中央贵族利用天皇母系长属这一特殊身份,通过对天皇的控制,使政治重心游离于皇室而转归摄关家的统治形态,那么院厅政治无疑是对摄关政治所体现的藤原氏专制的绝对排斥。上皇利用更为优越的天皇父系长属这一特殊身份,使皇权在院厅政治的遮掩下得到强固和延续。
实际上院厅政治成了维护皇权的非常形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皇室要与摄关家作有效抗衡,实现天皇亲政的最现实的手段便是借助院厅政治这一统治形式。
院厅政治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发展,便由盛转衰。院厅政治无法解决皇室与贵族、上皇与天皇、主持院厅的上皇与其他上皇、天皇近臣与摄关家、院厅与太政官等之间的矛盾。至12世纪50年代,终于酿成“保元之乱”和“平治之乱”。
而从中得到最大政治利益的,是当初皇室和贵族为在政争中获胜而予以培植的军事工具——武士。平氏家族和源氏家族先后在朝中确立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源氏作为最终的胜者,并没有走平氏那样的武士贵族化道路,而是以镰仓为大本营,发展势力,并建立以军事统治为基础的权利机构。1192年,后鸟羽天皇授与源赖朝“征夷大将军”称号,镰仓幕府正式开设,标志日本的国家体制开始由文官政治转变为武官政治,即进入军事封建领主的统治时期。


六、        幕府时期的天皇制

        12世纪末,以天皇为首的朝廷被由幕府为代表的军事封建贵族取代,确立起对全国的支配。在镰仓幕府(1192-1333)、室町幕府(1336-1573)、江户幕府(德川幕府1603-1867)相续统治的600余年中,除14世纪上半叶发生的所谓“建武中兴”,由后醍醐天皇实行了三年左右的“亲政”外,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军事领主一统天下。

        日本在国家统治体制方面发生根本变化。

        统治形态上,幕府政治与先前的摄关政治、院厅政治的不同在于,后二者对政权中枢的把持都没有超越原有的政治体制,而且都是围绕对皇权的控制这一中心点进行的,而前者则把原有的政治体制和皇权完全弃置不顾,通过另立新的军事封建政权,实行对国家的统治。虽然在形式上仍保留了天皇制度及其机构,仍将天皇作为幕府权力的渊源,但实际上,天皇及朝廷对政治过程的演化已毫无影响。作为幕府首领的将军不仅事事凌驾于天皇之上,而且成为真正统治全国的独裁者。换言之,幕府政治排除了天皇制的统治地位,但却保留了天皇制的外壳,在天皇制政体之外再设立整套统治体制,遂在日本历史上造成幕府与朝廷二重政权并存的局面,即“公武二元政治”。

(一)幕府中后期天皇的地位

        室町幕府建立后,以天皇为首的公家政权再也无力与武家政权抗衡,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世纪上半叶江户幕府末期。在这期间,武家政权完全支配了日本国家的政治生活,也牢牢控制了公家和神社寺院的势力。纵然如此,无论室町幕府,还是织田信长、丰臣秀吉政权,抑或是权势更大的江户幕府,都没有否定天皇的存在而自立为“王”,也都没有废除天皇制度和朝廷机构,从宗教和政治两方面分析:

        1)宗教方面看,日本民族固有的原始宗教即太阳神信仰,经古代天皇制的意识形态改造,已转化为天皇神道。神国思想在一般武士中是根深蒂固的,神国思想又必然与崇尚天皇的观念根本的利害冲突,废除天皇及其制度,就不会为广大武士所接受。幕府可以否定天皇的政治统治,但却无法否定其作为天照大神后裔的宗教权威的地位。

           此外,与原始的氏神信仰相联系,在日本古代社会一直传承着尊祖先,重家系的传统。若追溯氏族社会的由来,根据皇神祖创世的观念,日本最古远,也最崇高的家系便是天皇家。任何家族要罢黜天皇而自立,不仅有悖于传统风习,也不可避免会给自己带来政治风险。

        2)历代武家政治的统治者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皇这一传统的精神权威形象,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天皇已成为军事领主争权夺利,更迭武家政权最好的政治工具。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军事领主在建立新政权过程中,往往将天皇作为统一国家的象征,打出勤王旗号号令天下。从而为平定政敌而扫清障碍;第二,武士首领在消灭政敌,建立新的武家政权后,往往追究天皇的封赐,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神圣化。

1、政治地位

        室町幕府以后,天皇和朝廷的政治权能仅剩授予官位,制定年号和颁布历法三项。江户幕府时,这三项权能被制度化,受幕府控制。在公武二元政治体制下,官位一直并存着公家和武家两个系统。因律令制度随天皇大权旁落早已衰落,公家系统官位的实际意义不过如同荣典称号。天皇的政治权能完全是形式,礼仪性质的。

2、经济地位

        天皇和朝廷的财政惊人的匮乏。皇室加上其他朝廷贵族的领地,年收入总额只相当于江户时代一个中等规模的大名一年的财政收入。此外,幕府严格限制皇帝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任何政治性和社会性的活动,所有开支只是为应付日常生活和必需的礼仪。为此,幕府还派出官员直接管理皇室领地和宫廷会计,以监督皇室财政。这样,天皇和朝廷的公卿贵族事实上也就成了江户幕府的一群食客。

3、外交地位

        原属国家元首的外交权游离于天皇而转归武家政权。甚至19世纪中叶,决定采取闭锁还是开放国门的外交方针,均在幕府的权柄范围,而天皇和朝廷则完全被排斥在决策过程之外。

如上所诉,在幕府统治时期,天皇已由至高无上的独裁君主变为无权过问政事,经济上靠武家施舍度日,且不能参与外交决断的名义君主。

这样一个在社会政治中不甚起眼的角色,却对中世纪日本的传统文化尤其是贵族文化的传承和整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天皇为首的公家能处于社会文化的中心地位,由以下条件促成:

1、        在知识传播和组织社会文化的创造一方面,武家的基础不如公家。日本自古代以来,文化事业向来为皇族和公卿所垄断,不仅本人富于文化教养,其周围长时期来也聚集了一大批文人学士,专注于学问、艺术的研究和创作。公家虽然地位极低,但却常以知书识礼、精谙学艺自诩,并鄙视武家政权“夷狄不懂礼仪”。

2、        天皇和贵族被武家政权剥夺了参与政事的权力后,也迫使其专心致志于学问和艺能的研习、整理,借此排遣烦闷,自娱自乐,又能免去武家方面的猜疑。

        “人君不可不学,然文学和汉之才艺,亦应完全精通。”(《群书类从》、《椿叶记》,强调天皇要以学问为本,同时应擅长诗歌、琴瑟管弦和书道。)

        《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中,明确规定天皇“以学问为第一”,主要从事“诸艺能之事”,遂以法典形式将天皇和公卿贵族的活动限于学问艺能世界,而使其远离政治。

        在此背景下,室町幕府已降,出现了一批富于才学的天皇,并且,在皇室和公卿主持下对日本古典的整理保存,以及对儒佛经典的训诂注释,也是这一时期卓有成绩而值得称道的事业。

(二)幕府统治的危机和“奉还大政”

        进入18世纪,幕府统治由盛而衰。尊皇思潮盛行,但所提出的尊皇主张都是以延缓幕府统治为前提的,即并不赞同在统治主体上由天皇为首的朝廷取代幕府,不过是要利用天皇这一传统的精神权威强固已见动摇的幕藩政治体制,从而在统治层内部建立一种“幕府尊皇室”、“诸侯崇幕府”、“卿大夫敬诸侯”的新秩序,以应付迫在眉睫的社会危机。

        促使天皇为首的公家势力重新参与国家政治的契机,是19世纪50年代日本向西方列强开放国门的事件。此后,通过强藩联合、公武合体、王政复古这三场互相联系的政治运动,天皇为首的朝廷逐步取代幕府重新居于全国政治的中心。

        戊辰战争以军事冲突的方式埋葬了幕府及其残余势力,也最终解决了公武二元政治体制的矛盾,遂为新的天皇制政权的确立奠定了基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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