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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记事·人物记·身边的抗日英雄·(二)高小安

 文石斋 2022-07-15 发布于河北

故乡记事·人物记·身边的抗日英雄·(二)高小安

那年我受命接待了两位来访的老人。两位老人七十来岁,是老公母儿俩,女士姓高,男士姓毛。两位老人身体都不好,满脸愁苦,但说话语气平和,条理清楚,话主要由高女士说,老爷子偶尔补充两句。

而当高女士说出自己的身份和来访的原由,我感到非常吃惊和痛心。原来,高女士是滦南县乃至冀东地区著名抗日英雄高小安烈士的女儿,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高女士联系高小安烈士家乡所在的镇,商定由高女士一家和镇政府出资,在高小安烈士的家乡修建“高小安烈士纪念亭”,但因镇政府资金紧张,需要向上级申请,当时高女士一家承担了建设所需全部资金,镇政府承诺,一旦资金申请下来,就转给高女士一家。然而,多年过去,镇政府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高女士找过镇政府多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没钱。“我们老两口儿都是七十岁的人咧,身体又都不好,有今儿没明儿的,难道这钱就要不着咧?没办法,只能找到这儿咧。”

高小安烈士1916年出生在一个农商兼营的富裕人家,家里有一百多亩地,在东北有一家瓷器店,也曾在三义庄开有造纸作坊。高小安的祖父、父亲都有爱国思想,对高小安的成长产生了重要影响。高小安9岁入本村私塾、14岁入滦县中学上学,同时习武健身,练就了一手好枪法。

高小安有一位表兄姚洗尘(姚希珍),是滦南县早期共产党员,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7月任中共滦县县委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姚洗尘见高小安思想进步,机智勇敢,枪法好,有意向他传播革命思想,经姚洗尘引介,当时的中共京东特委负责人李运昌、卞振东先后到安各庄与高小安接触,向他宣讲革命道理,高小安的思想得到升华。1932年,高小安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指示,高小安在家乡聚集进步青年,形成了一支秘密革命队伍。1935年8月,在时任中共丰润县委组织部长苏林彦的的帮助下,高小安将队伍组建为路南游击小队。1936年6月,中共京东特委组建丰滦边县委,苏林彦任书记,正式任命高小安为抗日救国游击队队长。游击队以抗日救国为宗旨,主要活动于曾家湾、柏各庄、司各庄至沿海一带。1937年2月,高小安奉命在丰润(今唐山市丰南区)宣庄铲除投靠日伪的叛徒王玉屏,声名大振。

1938年7月12日,高小安以抗日救国游击队为基础,举义参加冀东人民武装抗日大暴动,队伍很快发展到3000多人,被编为冀东抗联第13总队,高小安任总队长,卞振东任政治主任,隶属抗联李运昌部。10月,抗联西撤,第13总队受到日伪阻击,未能到达平西,在路南坚持抗日。1939年9月,高小安被任命为八路军第13支队第9总队副总队长,1941年1月,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分校学习,1942年9月,任晋察冀军区第13分区第一区队副区队长。期间,高小安参与指挥八路军与日伪军在戟门、大庄河、南北堡、北圈、学旺庄、魏各庄等地的战斗,取得辉煌战绩,多次受到晋察冀军区、军区司令员聂荣臻的通令嘉奖。

高小安不仅军事才能突出,还善于团结各界人士,扩大统一战线。参加1938年抗日暴动时,拜访、引导天津中医学院毕业生、爱国知识分子李贯一走上革命道路,出任抗联第13总队医务处长;任路南一区队副区队长后,反复做李八廒绅士李振环的工作,取得李振环对抗日斗争的同情,为区队捐枪40支;与区队长张鹤鸣一道,引导李营村地主李宝田参加抗日,送三子二女参加八路军,为部队购买武器弹药。

1942年2月26日,高小安率一区队一连、二连在麻湾宿营,发现日伪军来袭。他命令二连在麻湾设伏,他带一连渡过青龙河埋伏在河东岸,准备接应二连打完后撤出。二连见有六辆卡车开进埋伏圈,当即打坏二辆,其余四辆回头逃跑,二连缴获十九条枪。但接着日伪从西北方向开来十二辆坦克,几百名日伪军紧随其后,向二连猛扑。二连连长张子川(张老八)见敌人势大,命令部队撤出战斗,从东北渡过青龙河向乐亭县转移,同时命令通讯员赶去报告高小安,让他们赶快转移。但通讯员半路牺牲,高小安和一连没有得到转移的讯息。

二连撤退后,日伪转向攻击一连。一连见敌人大队来攻,请示高小安转移。高小安说:“敌人上来这么快,二连准是被包围了。一定要接应他们过河。”率一连隔河向敌人开火。日军坦克开到青龙河边,见西岸直立,东岸平缓,河水很绿,不敢下水。日伪四处寻索,发现一辆送粪的牛车,强令牛车下水探路。牛车走了一个来回,河水只没过车轮一半,日军将十二辆坦克全部开过河,步兵随着过河。这时高小安才得知二连已撤向附近的焦庄,他命令一连向焦庄撤退,自己掩护。一连一排长见高小安与日伪交战激烈,撤不下来,喊一声:“接首长回来!”带十八名战士返身杀回。日军坦克一发炮弹轰来,击中一排长,一排长牺牲。高小安大喊:“不撤接我的算不服从命令!”战士们含泪撤往焦庄。日伪步兵向高小安冲来,高小安看敌人进入射程,举起双枪高喊:“谁在头谁先死!”头前的敌人应声而倒,第二个也被击毙。高小安站起身,又打到两名敌人,伪军回头就跑,日军全部就地卧倒。高小安趁势借田中粪堆掩护,打滚后撤。但在打滚时,帽子掉落,露出分发,日军大叫:“打当官的!”所有火力集中向高小安射击,高小安不幸被日军炮弹打中牺牲。

高小安牺牲后,抗日军民在当天夜里将他入殓,运回安各庄,葬于村东坨上。1946年,滦南县第四区政府为其起棺隆重安葬,修建了纪念亭。1952年,高小安遗体改葬石家庄华北烈士陵园。1958年,唐山冀东烈士陵园为高小安设虚墓立碑。

来访的高女士是高小安烈士的唯一遗孤。高小安有两位夫人,第一位是家中给说的,二人成亲后生有一子一女,但因为高小安投身抗日,家人遭到日伪追捕,两个孩子在漂泊中先后患病夭折,处于艰苦战斗中的高小安没有顾得看上一眼。高女士的母亲姓王,在1939年高小安“开辟地区”进驻她们庄时结识高小安,时年二十二岁。王女士的一位叔叔是抗联战士,被日伪杀害,另一位叔叔立志为兄报仇,抗日救国,参加了高小安的队伍。王女士早闻高小安的英雄大名,又见高小安相貌英俊,一身正气,对高小安产生了爱慕之情。但高小安说:“我有今儿个没明儿个,脑袋在裤腰带上掖着呢,家里东西让人家拉走了十二大车,房子让人家烧了,我是站起来地了场光,倒下去茬巴落地,沾我的边光有不好没好!”王女士说:“宁根这样的英雄过一天,不愿跟熊蛋包过一辈子!”王女士不仅追随高小安投身抗日斗争,还在被日伪缉捕、与高小安失散一年多后,于1942年找到高小安在迁安松山峪的驻地,经高小安的同志们操持,举行简单的婚礼,不怕被人们议论,甘心做了高小安的二房夫人,1943年,生下了高女士。

高女士出生不足百天,父亲高小安就牺牲了,但高女士对父亲非常崇仰,对家乡也有深厚的感情,成年后在唐山工作,经常回乡看望关心、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拿出积蓄,为父亲修建了纪念亭,为家乡安装了自来水。

我一向崇敬高志远、高小安等家乡的抗日英烈,听了高女士夫妇说的情况,立即到高小安家乡所在的镇了解是否属实。镇政府认可高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实在拿不出钱给高女士,并且认为修建烈士纪念亭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可否由民政部门代出这笔钱。我理解镇政府的难处,找到民政部门,请他们支持。民政部门的领导对此非常热心,表示可以给予支持,但给的钱不能过多,只能出两万块钱。我把情况回复给高女士夫妇,两位老人觉得钱太少,“我们老公母儿俩都退休咧,就靠退休金生活儿,也不宽绰。虽然出钱修纪念亭是我们愿意,可也不能让我们担的忒多呀!”两位老人还提到,县里另一个部门整理历史资料时曾借过他们保存的唯一一张高小安烈士的照片,后来找他们要,说给丢了。我听后心中一动,问两位老人,要不让这个单位借这个理由给一点钱,加上民政部门的钱,多凑一点,“反正不管从哪来的钱,能补上该给的钱不就中?”两位老人起初提出要镇政府答应的六万块钱,我知道这家单位是“穷”单位,拿不出多少钱,征求两位老人的意见:可否少要一点,让他们出一到两万块钱,和民政部门凑三到四万块,把事情了了。我劝二位老人,虽然钱不足,但也省了二位老人这么大岁数总坐公交车从唐山往倴城跑,万一在路上有个病啥的因为这点钱也不值。二位老人觉着我是真心为他们管事,说的话也在理,答应钱少要点也中,同时非常信任地听从我的建议,允诺不再亲身往倴城跑,和我电话联系。

我找到丢失照片的单位,单位领导对丢失烈士照片一事非常抱歉,也愿意做出经济赔偿,但提出:“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单位,一分钱也没有哇!要不我们写个请示,让财政拨给我们,我们给他们?”我清楚这位领导说的是实情,认同了他的想法。

然而,当我和这位领导把我们的想法汇报给交予我任务的领导,得到同意,拿着申请资金的请示请主要领导审批时,却被生生驳了回来:“他们愿意出钱修纪念亭是他们的事,冲啥财政出钱?你们把照片丢了要损失让他们打官司,法院判多少钱是多少钱。”我顿了顿,向领导简要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出了应该给高女士一家补偿,由民政部门和这家单位出钱、比较平稳地解决这件事情的好处,但领导坚持通过诉讼解决。

我只得暂时对高女士夫妇隐瞒领导的决定,在高女士电话询问时只说正在努力,心里则希望通过进一步向领导汇报、与领导沟通,还是按原来的想法解决此事。过了一阵,我再次找到领导,建议还是由民政部门和丢失照片的单位出钱,最好不走诉讼渠道,并说出自己的担心,万一事情被媒体知道后报道出去,或高女士夫妇对如此处理不满意,向上级反映,对滦南县、在社会上会产生不利影响。但领导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并指示我直接告诉高女士,“让他们起诉。”

我不能再执拗,第三次向领导建议自己的想法,只得电话告知高女士。高女士夫妇得讯后再次来到倴城找我,我无奈地再次隐下领导的态度,只说丢失照片的单位没钱,而且民政部门的钱也因为资金紧张不能给了,建议他们到法院起诉,只盼着法院能多判给点钱。

高女士夫妇看见我痛心、痛苦的样子,明白我已尽力,找了一位略懂得一点法律的高女士的女性族亲咨询,而高女士的这位族亲对诉讼似乎挺有信心,不久对丢失照片的单位提起了诉讼。最终,法院只判给了一万五千块钱。

判决下来后,高女士夫妇专门来看过我一次,表示不管是出于自己的身份,不能因为钱给自己的英雄父亲抹黑,还是出于对我做出的努力的理解,都不再为此事奔走。面对两位老人,我觉得无比愧疚。两位老人对我那么信任,我没能为他们做成什么,他们却如此宽宏!

此后两位老人没再因资金的事来过倴城,事后一两年,高女士也在年节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问候,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逐渐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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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文中高小安烈士的事迹,来源于滦南县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办公室编《滦南人物故事》(1986年10月印)、张万琦主编《渤海儿女——滦南革命斗争故事》(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3月第1版)、政协滦南县委员会编《滦南与冀东抗日暴动》(花山文艺出版社,2013年10月第1版)、中共滦南县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历史·第一卷(1925-1949)》(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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