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观近鉴宋朝人·266·“俗吏”李惟清 李惟清(943-998),字直臣,下邑县(治今安徽砀山县城东)人。《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传第二十六》有传。 本传记,惟清的父亲李仲行曾任章丘县(今山东章丘)主管文书簿籍及印监的官员“主簿”,就全家移居到这里。惟清在宋太祖开宝年间参加科举中以《史记》《汉书》《后汉书》内容为主的“三史”科考试,得中进士,受任为涪陵县(治今重庆市涪陵区)县尉。当时涪陵县所在的四川地区的百姓崇尚祭祀荒诞不经的神怪,有病不治疗,却听名于女巫男巫,惟清到任后,将一名“大巫”即很有影响、能通神的人抓来打了板子,百姓以为惟清必将受到祸害,但却没事,几天后,惟清又将这人抓来打了一顿,百姓才知道,其人并不神。然后,惟清教育、引导百姓有病看医生、用药,涪陵县的风俗出现了一些变化。 而其时朝廷向涪陵县派来一名宦官,监督当地向朝廷输宋造船所用的木材,这名宦官肆意放纵恣,违反法律,惟清上奏朝廷,请求诛杀他,由此知名。3年任满之后,惟清升官职为“大理寺丞”。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惟清升任荆湖北路(治江陵府,今湖北荆州市荆州区)转运司属官“转运判官”。五年,改官职为“左赞善大夫”,实任“转运副使”,后升转运使,就地改官职为监察御史,兼管荆湖南路(治潭州,今湖南长沙)转运司事务。期间惟清曾入朝向宋太宗奏事,宋太宗问他:“荆湖两路连年丰收,又无徭役,百姓的生活富裕了没有?”惟清说:“臣见官府卖盐,1斤卖64文铜钱,百姓卖三五斗稻谷才能买1斤盐。”宋太宗听后下,当地盐价1斤降价10文钱。后惟清改任京西路(治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转运使,入朝任国家最高财政机构“三司”所属“度支部”属官“度支判官”,改官职为“主客员外郎”。 雍熙三年(986),宋太宗大举征讨辽国,发起“雍熙北伐”,惟清给宋太宗上书,认为“兵食未丰,不可轻动”,但其时宋军业已兴兵,宋太宗受到惟清的奏章后没有给予回复。 其后,度支部长官“判度支”许仲宣建议完善“盐法”即盐业生产、运销管理办法,在乡村规定卖盐数量、纳税数额,像皇粮国税一样由农户平均缴纳。宋太宗下诏指示惟清前往荆湖南、北路调查研究,制定法条,惟清调查后上奏,称把盐按定额分配给百姓不适宜,朝廷于是不再议此事。 惟清完成任务还朝,宋太宗又问他民间苦乐不均之事,惟清说:“以前在荆湖路任职的时候发现,百姓买酿酒管理部门'清酒务’酿的酒转卖,1斗另给耗费2升,现在三司规定只给1升,买卖酒的百姓多数转做别的买卖,导致每年的酒税严重减少。”宋太宗听后下诏恢复旧制。 不久,惟清出任京东路(治青州,今山东青州)转运使。其时恰逢朝廷招募丁壮为“义军”,惟清说:“若这样,天下的土地就不得耕种了。”连续3次给宋太宗上书,谏止这一做法,因之朝廷只选了与辽国临界的河北路(治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施行,别的“路”全部罢止。其后,惟清被提拔为“屯田郎中”官职,实任度支部副长官“度支副使”。 端拱初年(988),惟清升官职为“右谏议大夫”,任三司所属户部长官“户部使”,改任“度支使”。其时朝廷派出使臣,在河朔地区即黄河以北进行“军屯”,大规模调发军队开垦土地。惟清认为其时正逢春季中最为当令的时候,这样会妨害农事,恳求宋太宗停止。宋太宗说:“军兵、民夫已经出发,就命他们只修治边境地区的城市吧。” 淳化三年(992),惟清升官职为“给事中”,实任三司“盐铁部”长官“盐铁使”。惟清到任后,把盐铁部的账簿呈送给宋太宗看,宋太宗说:“费用如此之大,时间长了百姓怎能承受?如可减省,就适当裁减。”惟清说:“这个数目太祖开宝年间兴兵之际的数目,其数比平时多一倍,大概是因为将帅未得其人,边疆战事未宁,驻扎军队极多的缘故。臣闻汉有卫青、霍去病,唐有郭子仪、李晟,西北地区的敌人知道他们在就害怕,如此则边疆战事平息而支出也减少了。祈望陛下慎重提拔将帅,起用有威名的将领以安定边塞,这样或许有希望节省费用。”宋太宗说:“彼一时,此一时也。今天西北地区的敌人多变狡诈,与古不同。选用将帅,亦须深体今天的之机宜、事理。韩信、彭越虽古之名将,以彼时之见,制今日之敌,恐怕也不能成功,何况今日纵然得人,也不可便如古时全部信任、委任。这是国家机要大事,卿还未能理解啊!” 淮南路(治扬州,今江苏扬州)国家专卖机构“榷货务”卖岳州(治今湖南岳阳)出产的茶,1斤定价150文铜钱,管官员县盐铁部报告,称有陈茶、劣茶26600余斤,惟清没有奏报朝廷,擅自下令1斤降价50文钱出售,滁、泗、濠、楚州、涟水军(今江苏涟水县北)也因为岳州茶陈、劣降价销售,总计亏钱14000余贯,事后被三司“勾院”吏员卢守仁告发,惟清被降官职为“卫尉少卿”,盐铁部“判官”李琯被贬任本部“员外郎”,朝廷还特别赐予卢守仁赏钱钱1150贯。 不久,惟清离朝,出任广州(治今广东广州)知州。至道初年(995),就地升官职为“右谏议大夫”。宋太宗听闻惟清任职廉洁公平,下诏褒奖了他。二年,改任广南东路(治广州)、西路(治桂州,今广西桂林)都转运使,不久,宋太宗召惟清回朝,任官职为“给事中”,一个月后,惟清实任国家最高军政机构枢密院副长官“同知枢密院事”,成为执政大臣。 惟清自认为洒脱无拘束,有计谋,遇事严厉苛刻,所到之处都被认为精明干练,却因为是以“俗吏”即从事财税工作、才能平庸进升官职,没有威望。 惟清升任“同知枢密院事”才几个月,宋太宗去世,宋真宗继位,加升他官职为“刑部侍郎”,实任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长官“御史中丞”。但惟清却认为失去了权要职位,心情特别不畅,到任御史台之后,随着心情肆意弹劾、攻击朝臣。 第二年即宋真宗咸平元年(998),惟清去世,享年56岁,朝廷赠予他“户部尚书”荣誉职衔。 《宋史》传后之“论”说,李惟清官居御史台之首,却怨恨失去权柄,任意行使监察权力,攻击朝臣,旧史称他为“俗吏”,又有什么可责备的? 我们通过本传所记惟清事迹则可以看出,惟清有较强的行政能力,早年也为百姓、国家做了不少好事,但他身居国家最高军政机构副长官高位,作为国家执政大臣,一旦自以为失去权柄就滥用权力,未免太俗。从这个角度说,称他为“俗吏”或“俗人”,也是看他为人的“主要方面”,应属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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