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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室要常规空气培养吗?

 感控plus 2022-07-15 发布于美国

作  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兰乖平

导读

对于一家新医院,除了面对崭新的环境,还有员工的“新组合”。大家都来自不同的医院,要说对感控的认知及工作经验,那肯定是有的,这就形成了来自不同医院会带来不同的做法。因此,在新医院开展感控工作,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统一大家对感控的认知,这就需要从《规范》入手。

最近总是接到来自临床科室的咨询电话:

病区的治疗室(三类环境)要常规空气培养吗?

新生儿室(二楼环境)在接收患儿之前,需要连做三次空气培养吗?

血液透析室的水处理间(三类环境)需要常规做空气培养吗?

待产室(三类环境)需要常规做空气培养吗?

……

以上问题归纳起来其核心无非有两个:

第一、三类环境需要常规做空气培养吗?

第二、二类环境在开诊前需要连做三次空气培养吗?

对于“治疗室每月做环境卫生学监测”,这个要求似曾相识,早在1998年深圳某医院手术部位感染暴发事件之后,2000年国家出台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在这个《规范》中,明确了环境卫生学监测的范围和每月监测的频次。之后,感控科便有了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那就是每个月提着采样箱去各科室采样。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只需埋头照做,却从来不用思考它的价值个存在的意义。正如常规空气培养,对医院感染防控能起到多少实质性的作用呢。

随着循证感控的深入及受国外感控理念的启发,我们逐渐发现医院感染危险因素与常规环境卫生学监测并没有太大关联性,而且,监测结果的滞后性并不能对医院感染行为改变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2006年国家出台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替代了2000版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包括在之后陆续出台的感控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明显弱化了环境卫生学常规监测的频次。其中的缘由是什么呢?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常规监测是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即消毒后或医疗操作前采样,只要监测过程没有被污染,监测结果一般都能达到标准要求。也就是说,常规监测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环境的污染程度,监测结果并非日常环境消毒工作的真实反映,因此,常规监测与医院感染之间没有相关性。美国CDC“医疗机构环境感染控制指南”提出医疗环境很少会直接引起疾病的传播,除非病人有免疫缺陷或无意中暴露于环境中的病原体(如曲霉菌、军团菌)。因此美国CDC建议医院不必对环境进行常规取样、监测,除非样本直接用于流行病调查或监测结果可直接用于感染控制。

近年来的医院感染中,因病毒所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很常见,但环境卫生学监测却不包含病毒,因此,监测结果是有局限性的。同样,医院感染的聚集性发生,并没有通过常规环境卫生学监测被及时发现,常规监测结果与医院感染聚集性发生无相关性。

现在一些医院管理检查、或有些医院感控科对临床科室感控工作考核中,将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其实是片面的夸大了此项监测的作用。

那么,环境卫生学监测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一起复习一下近几年国家陆续更新的《规范》吧。

一、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要求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频度为每季度。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二、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手卫生效果的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三、WS/T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进行监测,并针对目标微生物进行检测。

病区是指由一个护士站统一管理的多个病室(房)组成的住院临床医疗区域,与住院部公用区域或公用通道由门分隔。一般包括病室(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医务人员值班室、治疗室、污物间等。

四、WS 509-2016《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每季度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和空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ICU新建或改建以及病室环境的消毒方法改变时,应随时进行监测,采样方法及判断标准应依照GB15982。

五、WS 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每季度应对医务人员手、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六、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国卫办医函﹝2021﹞552号)

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抽样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 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卫生学监测存在两种情况:

  • 遵循《规范》的要求

  •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

还是那句话:常规的环境卫生学监测采样时机的局限性及报告结果的滞后性对于及时发现医院环境中造成医院感染隐患、减少医院感染作用有限。过程控制永远比结果控制更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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