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申报期至7月15日 本月为季度征期,除常规报表外还需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月申报期新政策 ● 6月21日起江苏省接收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的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 扩大特困行业社保费缓缴的行业范围 文件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 ● 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实施 ● 今年起企业每年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7月申报期常见税收优惠 ● 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部分税费延缓缴纳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到2023年1月申报期内缴纳。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免税发票部分免征增值税,没有季度45万元限制;开具3%专用发票部分,正常缴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抄报税 每月要先打开开票软件,再申报增值税,否则会导致清卡失败! ● 抄报税流程 ● 税务Ukey抄报税操作 【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 金税盘(航信)抄报税操作
如未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报税(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此操作)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远程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一般为15号之前。 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验证 远程清卡成功后,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一月 ,汇总报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 税控盘(百旺、中润四方)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 点击【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 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跳至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