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 本文作者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龚可 在此致谢! 群群相际,代代相续,我们活在一个以传承为纽带的时代。对立嘱人而言,人生短如白驹过隙;对受益人而言,人生却长如山川连绵。 立嘱人生命中焚膏继晷,日以继夜所创造的财富需要通过正规合理的方式做出终极交代。 遗嘱传承不是简单的接力,而更像是一场家族式的马拉松,受益人得到的是一份限额的保障,更是前代人无边的爱与希望。 在实践中,大多数民众并非法律专业人才,立遗嘱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客观原因导致遗嘱差缪,乃至失效,这都或多或少加大了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难度。 公证员作为遗嘱鉴定与实施全流程的见证者与专家,可以在了解立遗嘱人家庭情况及愿景的情况下,快速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审视其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有无抵押担保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有无通过夫妻财产协议、遗赠抚养协议进行过处分等,来帮助遗嘱人与继承人完成遗嘱闭环,为受众提供更加合法、高效的法律建议。 遗嘱公证历史源远流长,特别是1982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公证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后,遗嘱公证办理的数量逐年增多,已经从一个简单的公证事项,发展成为一个时代潮流,见证了中国社会生活和人民精神风貌的变迁,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家族的成长壮大…… 帮助受众办理一份合理合法遗嘱公证的过程中,曲意逢迎容易,敷衍塞责容易,静心思量、坚守笃定却很难。 多年来,我们不问白马东来、青牛西去,细细酝酿着公证遗嘱别样的冷香素芬、淡白深青。 为每一位当事人带去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让踟蹰夜路的继承人,想到的不仅是未来的形单影只和长夜难眠,更是情深如海和未来可期。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遗嘱传承的是财富、是文明、是我们始终不渝的信念。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记忆,是历史、是文化,更是我们的“根”与“魂”,前者可鉴世,后者可润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有一年有余。 公证遗嘱其优先效力被取消、内容也更丰富,被《民法典》注入了新的灵魂。 《民法典》所体现的法治理念和人人关怀也是应当反应在公证遗嘱中的,进入新时代,公证机构将继续以有温度的文字,更多鼓励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处分财产的理由及有关情感的表述、涉及到对家庭成员的期盼、或者将自己的一生经历娓娓道来。 对家风的传承、对纠纷的预防、对和谐家庭关系的维护都尽一份公证力量。 遗嘱的历史经过千年的传承,又开始了它被现代法制赋能的旅程,像丝路的驼铃和远航的风帆,像文化的竹根,延伸到遥远而陌生的世界。 传承,造就了这河清海晏,有传承之光普照的地方,精神的火焰永远不会熄灭。 编辑|达比伦星球 陶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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