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新港开港是天津港由河港向海港转折的重要标志。这一时期,遵照政务院统一管理航务、港务的指示,天津港所辖区域共有泊位150个(含外商、合营、私营中小泊位127个),码头岸线总长10200米,库场32.7万平方米,总容量31万吨。其中天津区港务局的新港、塘沽、天津(市内)三个作业区共有海轮货运泊位23个,码头岸线长2600米,库场9.3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14.5公里,装卸机械6台(含2台装煤机),职工6720人,承担着天津口岸90%以上的内、外贸进出口任务。1952年港口吞吐量完成74万吨,比1949年增长1倍多。1953年8月20日,经交通部批准,天津港正式公布了《天津港港章》,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继上海港之后沿海港口公布的第二部港章。是年,天津港口吞吐量完成136万吨,比1952年增长近1倍;1957年达到289万吨,又比1953年增长1倍多,居全国港口第四位。1957年12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港港区范围为:水域:自海河解放桥以下到新港船闸至大沽锚地的高潮线为界。陆域:天津河西、河东码头及仓库区;陈塘庄危险品仓库区;塘沽海河北岸自8号码头沿海河往下至一号公路为界;海河南岸,自大梁庄往下至旧大沽修船厂;新港,从卡子门以内至南、北防波提。
为了适应日益发展的内、外贸运输,1957年将塘沽9号码头改造成5000吨级的货运泊位,1958年又在新港1号码头东侧继建第5号泊位(万吨级),并完成海河节制闸工程。翌年,中央及河北省正式决定第二期扩建天津新港,成立了以副市长宋景毅为主任委员的天津市建港委员会。当年4月开工,至1961年5月,完成万吨级泊位5个(今14-18号泊位),码头上首次安装了4台门式起重机,完成库场5万平方米和一部分配套设施。由于塘沽新港码头扩建,增加7个泊位(其中万吨级6个),库场、装卸机械分别比1952年增长2倍和46倍,新增港口吞吐能力239万吨,1961年港口吞吐量完成479万吨,比开港时的1952年提高了5.5倍。1964年天津港又在塘沽建成2个5000吨级泊位(即5-6号泊位),增加港口吞吐能力4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