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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022-07-16 | 阅:  转:  |  分享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司各级组织、负责人、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本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四条公司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级组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组织分管负责人是本级组织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职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第八条各级组织依据责任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本制度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本制度须覆盖公司各级组织、负责人、岗位职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管理等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组织须将本制度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如实记录并定期组织考试。

第十二条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组织、人员,依据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

第十四条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各级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二)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三)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四)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能;

(五)研究解决重大安全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标准化优秀部门、作业队、班组名单。

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安全工作要求;

(二)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对各部门、作业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

(六)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标准化优秀作业队、安全标准化优秀班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七)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的工作部署。

第十八条董事长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监督、考核;

(三)依据《安全生产法》安排安全专项资金,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公司制定应对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管理办法和应急救援技术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问题,督促落实会议决议;(待定,可删除)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如实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事故调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安全工作要求;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公司内部的安全重大事项,督促并检查安委会决议实施情况。

(四)组织制订和落实公司年度和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公司整体安全工作。;

(五)保证安全专项资金及时投入和有效利用;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八)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十)确保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工程)、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时,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监督、协调。

(十一)按规定为公司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用。

(十二)组织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安全工作要求;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四)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落实会议决议;

(五)加强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六)督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参与制订并组织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八)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协调解决事故隐患;

(十)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分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安全工作要求;

(二)协助总经理做好设备、设施、工程、操作、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装卸生产工艺规程,参与制定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四)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落实会议决议;

(五)组织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协调解决事故隐患;

(六)督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察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负责公司人身、设备、消防、交通、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安全文化建设的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七)负责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负责相关方安全资料备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互保协议的签订,督促发包单位落实对承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十)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十一)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十二)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指导各部、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十三)协助、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十四)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按计划发放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十五)负责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外部单位在公司现场区域开展业务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三)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列入公司月(年)度工作会议内容;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

(六)配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收集、整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为公司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支持;

(八)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九)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管理,使消防器材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十)协助组织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修改安全工作文件;

(十一)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计划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并保证公司预算内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四)负责公司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应急工作启动后,采取一切手段确保应急经费的供应;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奖惩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技术信息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制订并督促落实设备(含特种设备,下同)、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配合公司安全监督部做好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监督、检查;

(五)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定期组织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六)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协调整改解决事故隐患,确保公司投入的事故隐患整改资金合理使用,积极组织落实;

(七)制订并实施相关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期组织应急培训、演练;

(八)做好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评价工作,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在布置土建、道路维修、机电维修等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现场安全检查;

(九)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十)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管理,使消防器材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十一)配合做好设备、设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六条操作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按照法规、标准及规程组织装卸生产作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双管原则,负责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在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四)对分管的船舶作业、集疏港作业等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及时、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险情;

(六)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七)参与制订公司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装卸生产工艺规程;

(八)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管理,使消防器材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九)协助、配合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十)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市场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在开发货源市场的同时考虑货物在港装卸的安全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拓展业务;

(四)对新开拓的具有危险性的货源,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其危险性进行评估,并监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五)发生货物质量事故时,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处理货损、货差、理赔等工作;

(六)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七)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管理,使消防器材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八)协助、配合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岗位人员共性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上岗前、收工后进行岗位安全检查;

(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参加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及时上报;

(六)参与处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情;

(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固机运行队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负责所属机械设备的运行安全管理;

(四)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排查、整改所属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六)负责所属机械设备技术改造、维大修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

(七)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管理,使消防器材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八)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九)参与制订、修订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装卸生产工艺规程;

(十)配合做好所属设备、设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事故善后工作。

第三十条维修保障队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认真召开班前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职工作业;

(四)排查岸桥、场桥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熟悉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应对措施的内容,并参与应急救援;

(六)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基础资料完整、规范、真实;

(七)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险情调查。

第三十一条队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股份公司、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四)对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五)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六)严格落实集装箱岸桥、场桥、正面吊等设备的润滑、保养、点检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遇有本单位不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报告公司,紧急情况下可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七)组织对新职工、转岗职工进行队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遵章守纪教育;

(八)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九)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优秀作业队、班组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向职工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十)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三十二条副队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股份公司、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对“三违”行为进行查处;

(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填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可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六)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七)完成队长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八)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三十三条电气主管安全职责

(一)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电气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三)掌握所辖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安全作业要求及安全状况;负责所辖电气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检查;

(四)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带领电工和项目部人员对电气设备突发故障做出处理,负责现场电气故障排除及维修作业指挥调度;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并按时完成上级所交办的任务。

第三十四条机械主管安全职责

(一)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电气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三)掌握所辖机械设备的性能参数、安全作业要求及安全状况;负责所辖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检查;

(四)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对机械设备突发故障做出处理,负责现场机械故障排除及维修作业指挥调度;

(六)协助队长、主管队长、队安全员对较大型设备维修做安全预先性分析;

(七)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并按时完成上级所交办的任务。

第三十五条运行检查组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工作要求;

(三)认真召开班前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职工作业;

(四)排查岸桥、场桥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熟悉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应对措施的内容,并参与应急救援;

(六)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基础资料完整、规范、真实;

(七)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险情调查。

第三十六条流动机械调度员安全职责

(一)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调动人员、机械,布置装卸生产及设备维修工作;

(四)协助队长、主管队长、队安全员做好大型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

(五)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值班长(大班)安全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了解、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机械设备性能;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督促、检查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四)按时组织召开本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总结本班组安全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

(五)组织对新职工、转岗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组织班组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七)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八)经常检查班组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

第三十八条值班长(三班)安全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了解、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机械设备性能;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督促、检查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四)按时组织召开本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总结本班组安全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

(五)组织对新职工、转岗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组织班组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七)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八)经常检查班组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了解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二)加强本单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发现并及时上报可能危及作业的事故隐患;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

(五)熟知本单位生产作业程序,对职责区域内的生产作业进行监控;

(六)发生事故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接受)事故的分析、调查及取证。

第四十条工勤员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负责本岗位安全管控;

(四)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一条库工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了解出入库作业和库存物品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五)随时对库房及库存物品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七)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二条岸桥、场桥司机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五)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参与危货作业的司机必须经相关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六)认真听取班前作业计划,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坚持点检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装卸设备安全隐患;

(八)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九)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三条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大班)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按电气设备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所辖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保养和维修;

(四)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故障进行修理;,

(五)对外协单位的现场维修工作进行安全监护指导,并对完成工作进行验收;

(六)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四条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三班)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按电气设备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所辖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保养和维修;

(四)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故障进行修理;

(五)对外协单位的现场维修工作进行安全监护指导,并对完成工作进行验收;

(六)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五条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三)协助技术员完成对岸桥、场桥的点检工作;

(四)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设备故障进行修理;,

(五)对外协单位的现场维修工作进行安全监护指导,并对完成工作进行验收;

(六)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六条正面吊司机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五)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参与危货作业的司机必须经相关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六)认真听取班前作业计划,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坚持点检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装卸设备安全隐患;

(八)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九)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第四十七条堆高机司机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五)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参与危货作业的司机必须经相关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六)认真听取班前作业计划,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坚持点检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装卸设备安全隐患;

(八)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

(九)参加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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