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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鼓励地方合理安排纾困资金”,帮中小微企业渡难关,财政部答复

 Frank_Chia 2022-07-17 发布于北京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志强代表提出了《关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其中提出了“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鼓励地方合理安排纾困专项资金”等建议。近日,财政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96号建议的答复》,对此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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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快出台减税降费新政,补充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的建议,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覆盖面较广、具有普惠性和引导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一是制定并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同时,还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按规定享受。

二是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如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实施进度,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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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为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在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实施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如对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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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鼓励地方合理安排纾困专项资金”的建议,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为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近期,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鼓励各地积极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向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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