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大学生苏玉玲发的最后一条微博永远停留在了6月25日下午。 6月26日,不幸发生,苏玉玲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时遇车祸去世,同车人员2人重伤2人轻伤。 车祸发生后,苏玉玲的家人悲痛万分。 去世学生的哥哥苏先生表示,妹妹乘坐的网约车没有任何相关证件,属于违法上路,违法载客,在车祸发生时还超速行驶。 7月15日,苏玉玲的哥哥苏玉强在微博发文中质疑:此次出事故的网约车是如何在没有任何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层层审核来上路经营的?还是说他们公司根本没有任何审核程序,不管有没有相关证件和资质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营运? 苏玉强告诉记者,前几天找高德方面沟通,高德方面表示让“有象出行”对接,高德方不出面,它们仅负责抽成而不审核。涉事网约车司机证件审核工作不属于高德方。
对于该事件,网友议论纷纷:网约车平台派发无证网约车,致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吗?这起事故谁该负主要责任? 7月16日下午,有象约车首先在微博发布了“关于重型自卸货车闯红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说明”,如下: 从上述声明可以发现几个关键信息, 第一,有象约车平台驾驶员徐某驾驶小型轿车搭乘乘客,与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击,发生交通事故。 车祸起因是,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并且车辆超过核定的载质量,驾驶员有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车祸原因都是经过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的,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型轿车正常驾驶,驾驶员徐某对此次事故无责任。 事发后,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有象出行先行垫付了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及死者的丧葬费用。 然而对于此次事故中,“有象出行”方面对于“涉事网约车没有通过任何安全培训和监管的车辆,司机属于无证上路”一事未作任何回应。 7月16日晚,高德打车发布关于重型自卸货车闯红灯致司乘伤亡事件的说明 。声明中提到,经交警支队认定,重型自卸货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肇事方重型货车拒绝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下,专项工作组先行垫付了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及死者的丧葬费用。 根据2016年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并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聚合平台下打车的确存在监管难和出事后责任界定难的问题。报道称,“有象约车”的“正式员工”只有少数几人,对网约车司机的管理难以面面俱到,对网约车司机证件审核环节更是难以把关。 山东温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寒表示,网约车是新兴的运输方式,但其属于旅客运输的范畴,由此产生的违约争议应属于运输合同纠纷,此事虽然存在运输合同违约和交通事故侵权同时的情形,但在法律责任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诉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