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江海博览 2022-07-18 发布于浙江
图片
图片

2022年临海市属国有企业

公开招聘73个岗位85人!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7月25日17时

一起来看招聘公告吧!
图片
图片

2022年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及各市属国有企业的用工需求,决定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照片

图片 图片

临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集团)成立于2000年11月,为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全市各类国有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国有资本的投资、参股和融资等职能。2022年3月,临海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国投集团出资设立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市属一级公司,这3家公司为各重点领域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的市场化主体。

图片 图片

一起来看招聘计划一览表

👇

(点击图片放大进行查看)

或点击文末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公告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一、招聘程序和办法

1

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2022年7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2022年7月26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过去已经注册的考生若需要修改本人近照,请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联系,联系电话:0576-85133903。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免报名费。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联系电话:0576-85133903,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临海市财政局大楼1105室,邮箱:yokylee39@qq.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图片

2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2022年8月13日11时

已报名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3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分综合类和专业类(详见附件1)。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专业类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岗位专业相匹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均为主客观结合题,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

2022年8月13日 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图片

二、招聘条件

1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以《2022年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5.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和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可用任意一个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的对象为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专职网格员满2周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上,2年内未被评过最差网格员。由临海市委政法委对面向专职网格员的岗位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电话:0576-85119501)。

7.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2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中设定的专业注明二级学科的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注明门类、一级学科的,指该门类、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图片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建立后备人才库。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第四十条规定,此次招聘中部分岗位建立后备人才库(详见附件1)。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即60分)以上的未录用人员,按报名岗位进入招聘单位的后备人才库,自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在1年内有编制空缺且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同意,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录用。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7月18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除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残疾人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2年7月1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1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91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6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指1976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三)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2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7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自学考试、成教、函授、境外等部分学历专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的可比照相关目录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五)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十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