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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居间合同,用个人名义签还是公司名义签比较合理?

 大汉m5udi8ooga 2022-07-18 发布于重庆

签居间合同,用个人名义签还是公司名义签比较合理?

问:给客户介绍了1000万的生意,从中赚 了100万居间费, 那该怎么交税?

答:这里有两个重点,我们一定要清楚:

第一:你介绍这笔生意是以你个人名义介绍的

还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转介绍合同来执行的?

①如果当时是以个人名义介绍的,之后再用公司名义开发票,这就是偷税的行为。

②如果一开始就准备以公司名义介绍,那可以先成立一个个独企业,再用个独企业开100万的发票。个独企业增值税是免税的,个税 1% ,这样算下来,剩余99万才属于自己的合法收入。

第二:根据国XX局规定,佣金和手续费不得

超过服务金额的5% ,超过5%的部分税务局是不承认的。

①你收了100万的居间费,那你介绍的生意成交金额要超过2000万才可以。

②如果成交金额是1000万,开了100万的发票 税务机关也只会承认50万, 另外的50万是不能进行税前列支,也不能抵扣的。

那么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就要考虑是以个人名义来签订还是成立个体户、个独名义签订:

个人名义:业务达成之后,收到款项居间人可在税收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个税可以享受核定,个税核定0.8%-1.6%,目前增值税、附加税免征,税率低,开票时间快1-3个工作日可出票,有完税证明,后期不用补缴个税。流程简单,适合一次性开票的情况。

公司名义:在合同签订前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个独,然后以个体户、个独的名义去承接业务,然后正常完税。个税核定0.6%-1.2%,目前开普票增值税、附加税免征,开专票增值税3%,个体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即可完税。可开专票,适合多次开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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