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众留言区的回复,梳理了特种设备作业的有关疑惑整理成文,供广大从业者学习。 A: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规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他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无取证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取消作业项目资格许可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另外,“压力容器作业”类别中,还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氧舱维护保养”两个项目,其作业人员需要取证。 A: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但其操作人员无需持证,这和压力管道相类似。 A:电动葫芦本身是不需要取证的,只有《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依据2019年总局3号公告取相应证件。 A:起重机作业需要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项目仅有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 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附件J规定,从事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桅杆式起重机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司机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可参照根据本规则《附件 D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的内容,对相关人员的从业能力进行培训和管理。相应人员持证规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第24号公告办理。 A:不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相应法律法规对其不适用。 A:自2014年起,汽车起重机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范围,因此,汽车起重机司机从2014年起,就不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了。 A:依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属于特种设备中的锅炉种类中的有机热载体锅炉类别,品种包括有机热载体气相炉、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有机热载体液相炉(锅炉级别C级)的司炉工应取得工业锅炉司炉证,项目代号G1。 A:上述情况不属于操作锅炉范畴。 A: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电梯司机”不再需要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发证。 A:可以这样理解,前提是通过复审。 A:是,2019年6月1日后取消了上述作业人员资格项目。 A: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类别包括的作业项目为“安全阀校验”,项目代号为F。 A:两本证书如都在有效期内,则均为有效。如系同一作业项目的作业证书,可联系第一本证书的发证机关,申请注销。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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