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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最高法院认为:当事人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

 祺翊馆 2022-07-23 发布于河南
特别注意!最高法院认为:当事人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提交的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

实务点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诉讼讲证据,证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过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因此,合法有效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如果当事人为达到不正当目的擅自涂改,将破坏证据原件的属性,妨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因此,这种行为属违法,必须予以惩处!

案件索引:(2022)最高法司惩复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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