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活动。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消防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①以人民为中心,减少火灾; ②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④依法申报, 加强监管; ⑤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群众参与。 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往往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其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的范畴远远超过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成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 导)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单位副职领导(专、兼职)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 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设灭火行动组、通信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防 火巡查组。 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保卫主要分为活动现场保卫(包括现场防火监督保卫和现场灭火保卫)和 外围流动保卫两个方面。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以及制定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等内容。 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预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 (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 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及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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