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燃气用户: 燃气相关安全间距 1. 燃气表、管道等燃气设施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2. 燃气计量表与电开关、电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00mm; 3. 燃气计量表距砖砌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0mm; 4. 燃气计量表距金属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m; 5. 燃气计量表距暖气片边缘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m; 6. 燃气计量表低压电气设备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m; 7. 燃气灶具与电源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 8. 球阀,管接口严禁安装在电源的正下方; 9.燃气阀门与灶具之间的软管不得穿墙、玻璃、门窗等,且最长不超过2米; 10.管道上不能挂物品,所有燃气设施不能包裹; 11.燃气计量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商业是800mm);当燃气管道与各种灶具和设备的水平距离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加隔热板。 12.用气房间与非用气房间须完全隔断;用气房间严紧作为卧室、卫生间、堆放易燃易爆品的储藏间,且需设门与之隔开;用气房间需保证室内自然通风良好,通风次数为:用气时为6次/每小时、不用气时为3次/每小时,严紧为密闭(暗房间)房间。 13.热水器须使用强排式热水器,热水器的烟道须伸至室外,否则严禁使用热水器。 14.单独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须大于或等于2.2m;安装有燃气热水器的房间净高须大于或等于2.4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