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羡慕你啊,毕业没几年就靠自己买了房。 我现在每个月倒也能攒下些钱,但是距离买房还是有些差距的,况且现在租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付房租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 那我也要好好攒钱了,争取早日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嗯嗯,没想到和你聊天学到了这么多住房公积金知识,我的买房计划更加清晰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种类: 1.期房贷款 2.现房贷款 3.二手房贷款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建造住房贷款 6.翻建、大修住房贷款 7.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至少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时间应合并计算。 3.借款申请人为购房人。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6.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7.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已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原则上在签订购房合同(协议)、确权日期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应在贷款偿还期内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9.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偿还方式。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借款人或其配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尚未结清的。 (二)借款人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住房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 (三)购买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144平方米计算房屋总价)或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 (四)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产的。 (五)购买产权有异议房产的。 (六)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因存在不良行为,处于禁止贷款惩戒期内的。 (七)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记录的。 2.自本次贷款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贷款或贷记卡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的,准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180天的。 3.自本次贷款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贷款或贷记卡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的,准贷记卡累计逾期次数按照准贷记卡规则达到6次及以上的。 (八)存在管理中心认定的其他形式。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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