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十一期间,舅舅在家庭聚会上告诉我,国家刚出台了一项新的遗属待遇政策:如果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病逝,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还不少钱呢。” 我想起妈妈2018年去世时,单位应该是按规定发了丧葬费、抚恤金的。但大舅说:原来这笔钱是单位发,以后统一由社保基金发,而且现在待遇比之前高,“新政策出台前去世的,家属可以申请补足差额”。 ![]() 国家出台社保新政,遗属待遇不是小数 原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在2021年出台的一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对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统一了标准。 其中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的标准分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 对于退休/退职人员,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发放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我们来一起算个账: 比如一位病友25岁开始缴纳社保,49岁病退,一共缴纳养老保险25年。到2018年56岁去世,一共领取了7年养老金,就发放25-7=18个月。 我们可以查到,2017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406.34元,算大数到每个月就是5200元,18个月就是93609元。 加上相当于上一年度北京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的丧葬补助金5200*2=10400元。 这位病友的家人可以领取的遗属待遇就达到了93609+10400=104009元。 这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像我姥姥,2011年76岁时去世,在这个政策出台后还领回了2万多元。 那对于还没退休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遗属待遇则是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退休人员相同)。
民企大多尚不知情,遗属还需自行申请 聚会后,大舅转给我一份红头文件,这是北京市人社局根据国家层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出台的一个针对北京市的实施方案(每个省市有自己的具体申请程序)。我在网上查了半天,发现这个红头文件并没有上网,根本查不到(截止2022年7月仍无法查到)。 于是我给妈妈之前工作的一家台资企业人事部门打电话询问政策,被甩了一串非常冷漠的回复:不知道,也不想管。如果想办,自己给人社局打电话问清楚怎么做。 我憋着一肚子火,给北京市人社局打电话,又自己进行了检索研究,最终确认了这些信息:
![]() 每月15日公示申领结果,申领操作简单快手 总之,申请这个遗属待遇只需要家属填写一份《承诺书》并签字,剩下的都可以交给单位办理,原则上非常简便。单位提交申领手续后,社保机关进行审核,并在每月15日对审核通过的申领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遗属待遇就会支付到遗属的指定账户中。 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政策不了解,或是敷衍塞责,加大了遗属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还有很多遗属朋友,家人去世得比较早,平时只觉得退休金都没领几年,太亏了,但不会想到要关注遗属待遇,企业也不会主动通知,就白白错过了国家给的政策。 希望这篇文章给和我一样送走过家人的朋友们提个醒,把握政策,关注权利,珍惜家人留给我们的这一份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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