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研究和掌握天干是否相合的情况呢?因为分析八字命理便是分析四柱之“气”与“运”之理,可以说,天干之气如何生发与流通,是研命者不可不考究之命题。换而言之,十天干合与不合的问题,在命理学里至关重要。 一、十天干相合的情况 前篇提到,十天干五组相合,把他们按照顺序而分,即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我们把两干合化之后产生的五行叫“气化五行”。比如甲己合化土,这种土就是甲己合化之气化五行。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两个道理: 1.两干相合,便有两干合住互绊之意。亦即相合的两个天干由流动着动态散发着五行能量的状态变成凝聚静止的基本不散发能量的两个天干的状态,有阴阳气质互变之意。 2.两干相合,合住不能散发能量是一个概念,因合而能不能合化成功产生气化五行这是另外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合住不能流动散发能量有其莫大作用,合化出现气化五行也有其很大妙用。本篇只研究合住的情况,合化是否成功他日再详论。 比如说:一四柱如下(下文及后篇所举四柱皆为理想的简化模型,从左往右依次是年柱、月柱、日柱、时柱,竖排四柱方便观察天干与天干地支与地支之相互作用,其中X代表符合“五虎遁”和“五鼠遁”法则的四柱干支排法的合适之天干地支): 丙 辛 甲 X X 丑 X X 此四柱甲日主以辛金为官星,甲日生辛月以辛为用神,而四柱天干又透丙来合辛,那么辛便被丙合住而不散发能量,此时因辛官星失去了官星的功用,可以论作辛不再是甲的官星来对待。 同理,甲用月令癸印,透戊来合癸,癸印便失去了印的作用;甲用月令己财,己财被年干甲合去而失去了功用;甲用月令丙食神,透辛来合丙,丙食神便失去了功用。以上提到的官星、印星、财星、食神在传统子平术里称之为四善神,但因为它们被合而失去其功用了相当于日主得不到它们的好处,因此见善神无用而不论吉。 又比如四柱: 戊 庚 甲 乙 X 申 X X 甲日以庚为七杀,庚流动时候变散发金之能量来攻克日主甲木之身,而四柱天干见庚又见乙的话,乙来合住庚金,则七杀便不再攻甲身,此处见庚七杀也不为凶论。 同理,甲逢乙为劫财星克甲之戊己财星,庚来合住乙,使乙不再克戊己;甲逢丁为伤官星,壬来合住丁,让丁不伤官甲之官星辛;甲逢壬为枭神,丁来合住壬,让壬枭不夺甲之食神丙。以上所说的七杀、劫财、伤官、枭神在传统子平术里称之为恶神,但它们因为被合住了发挥不了它们的功用,对于日主来说相当于它们因被合住而论见恶神不论凶。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所合则有所喜忌,善神被合发挥不论吉的功用而不论吉,恶神被合发挥不论凶的功用而不论凶。 二、十天干不合的情况 是不是天干一见有相合之天干它们都论相合呢?不一定!现在我们研究一下哪怕天干见有甲和己之类但是它们依然不能论相合的情况。为什么本来会相合的两个天干最后却合不了呢?有如下情况不论合: 1.两干之间有间隔之五行阻碍。 比如己和甲相见,如果己和甲之间有个庚,那么甲己不论合,因为庚克制阻碍着甲。为什么不论己来合甲呢?因为己是阴干甲是阳干,阳动阴静之故也。如四柱: 甲 庚 己 X X X X X 甲己之间因为隔着克甲之庚,所以甲不来合己。它干如乙庚、丙辛、丁壬、戊癸亦同此理。 2.两干之间因为隔位太远。 比如说甲在年上己在时上,天南地北相差太远,当年柱甲之能量流动到时柱与己作用时候,已经消耗无几,此时可以论作不相合。哪怕甲强旺而勉强论甲己合,那么此时这对甲己相合所产生的祸福作用也是甲己紧挨着相合那种情况所产生的祸福效果的十分之二三而已。如四柱: 甲丙丙己 X X X X 甲在年上己在时上,彼此相隔甚远,哪怕甲己之间没有阻隔之天干,当年上甲的能量流动到十干时候已经所剩无几。如果甲木无力又无生源,这种情况下的甲己相见基本上可以以不相合来论之。 3.一见二只合其一。 比如说甲日生在卯月,月干时干都透辛官星,年干见丙,那么丙先去合月干辛,留下了时干之辛。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时干辛见了年干丙也不论丙辛合。如四柱: 丙 辛 甲 辛 X 卯 X 卯 甲生卯月阳刃格,需要辛官星。年干之丙只合去月干之辛,还留下时干之辛可用。 三、天干与日主相合的情况 日主为己身,凡日主合其他天干,视为合来待用。比如乙日用月令庚官星,日主乙和月干或时干庚相合,是庚被乙合来,庚为我官。但是,要是庚在年上,月干是乙比肩,那么庚先和月干之乙相合了,此时日主乙没有庚的能量可以相合了,此时又看作庚官被合去来看待。 比如四柱: 戊 庚 乙 X X 申 X X 日主乙与月令庚官星作合,是合来。 再比如四柱: 庚 乙 乙 X X 酉 X X 此四柱年庚先与月干乙相合,日主乙之庚官被月干合去而论。 四、天干争合妒合的情况 为什么要把争合妒合单独拿出来说呢?因为争合妒合往往处于合与不合之间,其中程度不好拿捏,因组合位置、强弱衰旺等等因素不同而不同论之。但是本质上既然说是“争合”“妒合”,那么必有争先相合之意,不得合者而生妒。争合妒合之三者当中,最后偏向于谁与谁先合,不一而足,视情况而定。比如四柱: 甲 己 甲 X X 巳 X X 年干之甲和日主都想合月干之己,这种情况叫“争合”或者叫“妒合”。此四柱,最先是年干之甲合月干之己,但己坐巳有源有根,能量没有完全被年干之甲合去,日主之甲当然有可合之己之能量。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两甲瓜分一己,谁多谁少视各甲本身强弱衰旺等情况而定。 又有出现争合妒合而不论合者,如古命例: 庚乙甲乙 午酉子亥 四柱见两乙一庚,初看之下有争合妒合之意。但从前篇《论气行四柱》之论可知,年庚先与月干乙相合了,再到日主甲,最后才到时干乙。因隔位先后之别,则全无争妒。此四柱是高太尉之命,仍作合煞留官而论,不减其福。 切记:凡是天干之合,皆有合住之意,包括日主合他干一样。日主合住他干也可有八字格局成败救应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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