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又见越南不可描述视频,只因嫉妒

 越南花花草草 2022-07-27 发布于广西
又出事了。

我一个朋友说,在越南,一名年轻女孩因为“遭到嫉妒”而被情敌在网上发布了一段带有不可描述照片的视频,其中包括该女孩子赤身裸体的画面。


据报,这名年轻的女孩子去美容院咨询美容事宜。之后,其裸体的剪辑视频即被上传至网络上。介入调查,警方以“侮辱他人”罪名逮捕了来自同奈省的阮氏南商。

7月24日,胡志明市第8郡人民检察院确认起诉书已完成,并移送同级人民法院审理阮氏南商“侮辱他人”罪。

根据第8郡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阮氏南商1990年出生于同奈省,曾与T某男子相爱。

然而,在 2020 年年中,T某和阮氏南商分手了。得知在2021年初,T某这么快就忘记旧情,有了新欢,结识了一个名叫L某的新女友,于是阮氏南商开始心生嫉妒。

阮氏南商对警方说,因为还爱着T某,于是电话联系了L某过来谈,结果两人发生了冲突,不欢而散。

随后,阮氏南商在社交网络上开设了多个账号,羞辱T某的新女友L某,不断在网络上对其恶意攻击。

阮氏承认,她在社交网络上发布L某的不可描述视频,就是为了羞辱受害者。

她说,大概是2021年7月,通过社交网络收到了一段视频,里面记录了L某的裸体画面。

因为觉得自己还爱着T某,恨L某抢走了自己的男朋友,于是气在头上的阮氏立即把收到的这段视频发到网上,还发给L某的朋友和熟人。

那么,阮氏是如何拿到L某的隐私视频呢?

收到视频攻击之后,L某太过于害怕,于是报警请求协助。

她讲,2020年9月,那时候她想去整容美体,于是自拍了一段裸体的视频发给美容院的一名叫做N.T.A的医生。只是,L某想不通的是,医生手上拿着自己的敏感视频,是如何落入阮氏的手上的。

警方传唤了N医生,他承认L某发过视频给自己。但是,他笃定自己看完之后就删掉了,绝对没有发送过给谁。

鉴于没有证据,胡志明市第8郡警方调查机构表示,L某被网络传播的该段视频,对于N医生而言,目前没有任何需要对其处罚的依据。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越南由于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所谓各种辣图、果片和不可描述视频越来越多。

那么,在网上发送不可描述图片和视频,是否就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我一个越南律师朋友表示,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通过什么方式发送图片和视频,以及其数量和大小,以及这些图片和视频文件发给了多少人,以及图片和视频内容里面的人是否愿意,还是觉得被冒犯。

发送不可描述图片和视频的行为,可能会因侮辱他人而受到刑事起诉。具体而言,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2017年修改补充)第155条,侮辱他人罪的情形如下:

1、严重损害他人尊严和荣誉的,处以警告、1000 万至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或最长 3 年的非拘禁改造。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罪两次以上;(2)针对 2 人或以上的;(3)滥用职权;(4)针对公务人员;(5)反对教导、培育、照顾和治愈受害者疾病的人;(6)利用计算机网络或电信网络或电子手段实施犯罪的;(7)导致受害者精神和行为障碍的比例从 11% 增加到 45%。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被害人精神和行为障碍46%以上的;(2)导致受害人自杀的。

4、违法者也可能被禁止担任某些职位、从事某些专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至5年。”

如果该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则可能受到1000万越南盾至200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

网友以为,虽然警方没有证据,但是美人院的医生无故泄露“患者隐私”,应当追责。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