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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婚姻的“雷雨”

 书柜茶室 2022-07-27 发布于上海


曹禺是一个耽于遐想、又罗曼蒂克的人。他在与郑秀一起排演《罪》的日子里,每次排练结束,都要到女生宿舍门外等郑秀,约她去玩。这时,宿舍里就会更迭传来传唤声:“郑小姐,万先生找。”在1个月的接触中,曹禺和郑秀的交谈十分投机。《罪》演出之后,曹禺开始了对郑秀的大胆追求。

郑秀在清华大学法律系读书,出身名门,父亲郑晓云是国民党元老,曾任国民党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故郑秀开始对这个稍矮的男人并不感兴趣,他不是自己理想的朋友,她想找一个学理工的,人再漂亮一点。可竟不住曹禺强烈攻势,“阵地”很快失守。

1936年后曹禺和郑秀在南京举行隆重的订婚仪式,巴金特地从上海赶来祝贺,并送上一个特大的眼睛、嘴巴会动的洋娃娃,郑秀看了笑得合不拢嘴。

第二年他们在长沙青年会举行婚礼。然而,就是这样一对被人们看作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好姻缘,却还没有等到“七年之痒”,在婚后两年就遭遇了第三者方瑞的介入。

郑秀坚持不离婚,这样经过了“十年生死两茫茫”,曹禺和方瑞还是结婚了。1974年方瑞逝世。曹禺的女儿们都盼着和郑秀能有机会复合,郑秀自己也有此意。可心狠的曹禺几次拒绝。最后和小于他13岁的京剧名流李玉茹结婚了。

由曹禺的婚姻想到了人的品端。其实民国男性文人,他们的思想、作品固然是进步的,私人情感领域对女性的态度,却多是不敢恭维。但也能找出几个对婚姻情感始终如一的文人,他们是朱生豪对爱妻宋清如痴情感人;巴金对萧珊忠诚不二;叶圣陶与胡墨林是真正爱情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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