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可以签货物合同吗(合肥律师整理) 1、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和普通公司签合同时一样,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吗 1、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 2、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 3、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1)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4、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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