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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上)

 老王abcd 2022-07-28 发布于广东

摘要:什么是马克思的哲学观?什么是马克思哲学观的实质?这在理论界一直是聚讼纷纭的问题。事实上,长期以来,人们多是从恩格斯的视角出发去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及其实质的。然而,文献学的研究表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哲学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一旦人们返回到对马克思本人的哲学论著的阅读中,立即就会发现这种差别,从而对马克思的哲学观及其实质做出新的定位和阐释。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观可以称之为“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注意:这个短语中的“历史”作为总体性的概念涵盖“自然”于自身之内),那么,他的哲学观的实质则是“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

关键词:实证主义;自然;历史;哲学观;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

  众所周知,除了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外,马克思没有撰写过专门论述其哲学思想的理论著作,他关于哲学的思考或见诸于札记和短论,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或见诸于手稿和论战性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神圣家族》、《哲学的贫困》、《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或见诸于经济学论著,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或见诸于笔记、提纲和书信,如《民族学笔记》、《历史学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致查苏利奇的信》等等。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文本中,诚如德国学者柯尔施在《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一书中所指出的,马克思在世时,一般被看作是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很少有人把他当作哲学家。与马克思不同,晚年恩格斯写下了一系列哲学论著和手稿,如《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出路》(以下简称《出路》)[1]、《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也在多封书信中阐述了马克思和他本人的哲学思想。因此,马克思逝世后,人们主要是通过恩格斯的哲学观去理解并阐释马克思的哲学观的。

  今天,在马克思的大量遗著、手稿、笔记和通信被发现以后,在以卢卡奇为肇始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深入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基础上,我们有条件按照马克思自己的哲学论述来重新认识他的哲学观了。

  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在哲学研究上,如果说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接受了系统的哲学训练,并从耶拿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那么,作为柏林大学哲学课堂上的旁听者,恩格斯是通过自学而进入哲学殿堂的。从恩格斯开始独立思考起,他的思想就深受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费尔巴哈和倡导实证主义的法国哲学家孔德的影响。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恩格斯终其一生都未摆脱这些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在他的哲学观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了表明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边缘性的,我们分别从恩格斯的三部主要著作中摘引出以下三段重要的论述:

  第一段论述出现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在这里,恩格斯把马克思和他自己的思想称之为“现代唯物主义”,强调这种唯物主义与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不同,它在考察人类历史和自然时,无例外地采取了辩证的方法:“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现代唯物主义概括了自然科学新近的进步,从这些进步看来,自然界同样也有自己的时间上的历史,天体和在适宜条件下生存在天体上的有机物种一样是有生有灭的……在这两种情况下,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2]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把人类的知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原来是“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现在它只包括如下的内容,即“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实证科学,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介于哲学和实证科学之间,这就是体现在现代唯物主义学说中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恩格斯既没有肯定这种知识是从属于哲学的,也没有肯定它是从属于实证科学的。然而,从一方面看,当他说以往的哲学现在“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时,显然是以否定的方式排除了第三种知识从属于哲学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当他把实证科学称作“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时,似乎又暗示我们,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与实证科学之间存在着更多的亲和性。

  第二段论述出现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自然科学和哲学]”部分。当恩格斯谈到,不管自然科学家们对哲学采取什么态度,他们的思想实际上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受到哲学的支配时指出:“自然科学家满足于旧形而上学的残渣,使哲学还得以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3]毋庸置疑,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仍然坚持前面提到的三种知识论,差别只体现在表达的方式上:其一,在谈到第一种知识——哲学时,他把以往的哲学称作“旧形而上学的残渣”,而把现在的哲学称作“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其二,他认定,当第三种知识——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被确立起来,并得到自然科学家们的广泛认可时,“一切哲学垃圾”都会“在实证科学中消失”。尽管恩格斯在这里仍然没有明确地阐明第三种知识的归属,但一方面,既然他照旧把哲学理解为“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而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又都与现实生活有关,当然是不可能从属于哲学这一“纯粹理论”的;另一方面,既然以往的哲学垃圾是在实证科学中消失的,那么新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也就只能在实证科学中被确立起来。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恩格斯实际上把第三种知识定位在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要言之,第三种知识从属于实证科学,但处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

  第三段论述出现在《出路》的第四部分中。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辩证的历史观时写道:“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4]显而易见,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非但继续坚持自己的三种知识论,而且明确地告诉我们,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分别是从传统的自然哲学和历史哲学中脱胎出来的。最重要的是,恩格斯强调,作为第一种知识的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因而“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使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从属于哲学的任何可能性。恩格斯的上述见解也可以从他在《出路》中写下的另一句话中得到印证。当他强调黑格尔的绝对真理是任何单个人都无法达到的目标时,曾经强调,应该“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5]。这里提到的“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也就是指第三种知识——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而恩格斯把第三种知识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第二种知识并列在一起,无非是暗示我们,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只能从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

  通过对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的分析,我们现在有条件对他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做出明确的概括了。显然,按照他的观点,第一种知识是哲学,它的前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现在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即逻辑和辩证法;第二种知识是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第三种知识是由恩格斯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它们显然不从属于哲学,因为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也就是说,它们只可能从属于实证科学,成为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层面。至于辩证的自然观和辩证的历史观是怎么确立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做过明确的说明:“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的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6]显然,按照恩格斯的意思,马克思创制的是辩证的历史观,而恩格斯创制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这个意思也可以从恩格斯提到的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中得到印证。关于恩格斯这样表述究竟有何意义,我们在后面还会进行论述。现在我们关心的是,恩格斯上面三段论述究竟在哲学上向我们透露出什么信息?

  第一,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充分体现出实证主义思想的痕迹。事实上,孔德早已指出:“我们所有的思辨,无论是个人的或是集体的,都不可避免地先后经历三个不同的理论阶段,通常称之为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第一阶段,虽然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不可缺少的,但今后应始终将其视为纯然是临时性的和预备的阶段。第二阶段,实际上只是解体性的变化阶段,仅仅包含单纯的过渡目标,由此便逐步通向第三个阶段。最后这一阶段才是唯一完全正常的阶段,人类理性的定型体制的各个方面均寓于此阶段中。”[7]尽管恩格斯在其上面三段论述中并未提到孔德的名字,但他无疑是按照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的基本思路来谈论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解体和实证科学的兴起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把实证科学视为自己确立新知识论和哲学观的根本参照系。他甚至认为,传统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而一切哲学垃圾都会消失在实证科学中。他对实证科学是如此崇拜,以至于宁可把他自己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也不愿让它们归属于哲学。

  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也充分体现出黑格尔哲学,尤其是其逻辑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因为他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或“逻辑和辩证法”,这就等于把哲学置换成黑格尔意义上的逻辑学。实际上,黑格尔早已告诉我们:“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正是逻辑学“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8]显而易见,在恩格斯看来,作为第二种知识的实证科学是研究具体事物的,而作为第三种知识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是研究具体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的。只要有了这两种知识,全部现实问题就都可以得到解决了。也就是说,根本无需哲学再来承担研究现实问题的重任。于是,按照恩格斯的设想,哲学就理所当然地退回到纯粹思想的领域中,像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样,满足于以思维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了。总之,在恩格斯那里,哲学与一切现实斗争失去了联系,它完全躲进了象牙塔,把思维规律和概念辩证法作为自娱自乐的对象。我们完全有理由追问:假如哲学真的像恩格斯所希望的那样,萎缩成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马克思关于实践、异化、人道主义、历史规律、阶级斗争、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人类的解放、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等学说,岂不统统都被逐出了哲学的范围?

  第三,既然恩格斯认定,哲学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他和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历史观也就只好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上去寻找自己的存身之所了。然而,必须指出,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在纯粹思想的领域中撰写过关于逻辑学或辩证法的专著,而按照恩格斯本人的说法,他们各自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和自然观又都不从属于哲学,而从属于实证科学,也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哲学思想,而只有实证科学基础理论层面上的一些想法。其实,蕴含在上述三段论述中的结论与恩格斯自己在《反杜林论》、《出路》等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做法,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它只是一个关于逻辑规律的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著作;反之,如果恩格斯能够在自己的著作中谈论他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那么他就不得不放弃他在上面三段论述中所坚持的知识论和哲学观。

  如前所述,恩格斯的知识论和哲学观主要是在黑格尔哲学和孔德的实证主义的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在后面的论述中我们还会揭示出他的哲学观的另一个隐蔽的来源,即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影响。总之,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他和马克思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都不属于纯粹思想的领域,那就只能归属于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层面了。

  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

  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主要涉及如下的问题:第一,谁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如果撇开马克思本人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定位,那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位创始人,恩格斯无疑是给马克思哲学观进行定位的最权威的人物。因此,只要涉及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考察恩格斯的相关见解。第二,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与他对自己的哲学观的定位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在某种意义上,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贡献范围的划定,同时也是对他自己哲学贡献范围的阐明。因此,这两方面的定位应该关联起来加以考察。第三,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观的定位不仅影响了以后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阐释家们,而且也规定了苏联、东欧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编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定位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恩格斯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的。在《反杜林论》的“引论”中,当恩格斯批评杜林在学术上搞自我炒作时,曾明确地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9]如果撇开剩余价值这个经济学上的贡献不论,那么,不言而喻,马克思在哲学上的伟大贡献就是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了。不用说,恩格斯在这里提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就是他前面所说的辩证的历史观。在某些场合下,恩格斯也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表达式。比如,在1893年2月7日致弗·雅·施穆伊洛夫的信中,恩格斯这样写道:“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在我看来,您在我的《费尔巴哈》中就可以找到足够的东西——马克思的附录其实就是它的起源!其次,在《宣言》(1892年柏林新版)的序言和《揭露共产党人案件》的序言中也可以找到。”[10]

  毋庸置疑,在恩格斯的语境中,辩证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而三、三而一的概念。然而,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恩格斯关于“两个伟大的发现”的说法既是对马克思理论贡献的肯定,又是对其贡献范围的限定。它的潜台词无非是:辩证的自然观并不是马克思发现的,而是恩格斯本人发现的。事实上,在《反杜林论》的“三版序言”中,恩格斯已经把这层意思说得非常清楚了:“可是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可是对于自然科学,我们只能作零星的、时停时续的、片断的研究。因此,当我退出商界并移居伦敦,从而获得了研究时间的时候,我尽可能地使自己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来一次彻底的——像李比希所说的——'脱毛’,八年当中,我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这上面。”[11]尽管恩格斯在这里谈到了共同研究的主体——“我们”,也肯定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但实际上暗示我们,数学和自然科学主要是他恩格斯在研究,所以辩证的自然观主要是由他确立起来的。

  在《出路》中写下的一个著名的注中,恩格斯进一步阐明了他自己与马克思在理论上的关系:“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12]乍看起来,恩格斯的这段话说得非常谦虚,但如果我们运用阿尔都塞所倡导的“根据症候阅读法”(symptomatic reading),关注字里行间的某些空白、省略或语焉不详的地方,立即就会发现,这段话在肯定马克思是“天才”的同时,也严格地限定了马克思做出的理论贡献的范围:

  其一,当恩格斯肯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是由马克思提出来时,又以不经意的方式提到“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从而暗示我们,马克思的理论贡献主要限于这两个领域。

  其二,当恩格斯表示,“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时,尽管他没有阐明是哪些专门的领域,但可以推测,至少数学和自然科学的领域是被包含在里面的。也就是说,至少在这些专门的领域内,做出理论贡献的是恩格斯,而不是马克思。

  其三,当恩格斯强调自己“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时,这里涉及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不明晰的,即恩格斯究竟在何种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换言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究竟哪些基本原理是由恩格斯创立的?他并没有明确地阐述这一点。第二层意思倒是明确的,即他的主要工作是阐发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然而,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恩格斯是否准确地阐发了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这种理论?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有待于探索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先回到正在讨论的主题上来。我们发现,在《出路》中,恩格斯在替马克思的哲学观进行定位时,也替自己的哲学观确定了相应的位置。他这样写道:“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我们发现了这个多年来已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的唯物主义辩证法(die materialistische Dialektik),而且德国工人约瑟夫·狄慈根不依靠我们,甚至不依靠黑格尔也发现了它。”[13]在这段论述中,恩格斯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唯物主义辩证法”。其实,这个新术语无非是他前面提出的“辩证的自然观”的又一种表达形式罢了。尽管恩格斯在这个句子中又使用了含混的主语“我们”,似乎是他和马克思一起发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实际上他想表达的真正意思是:马克思发现的是辩证的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而他发现的则是辩证的自然观,即唯物主义辩证法。

  这就是恩格斯用含混的、羞答答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对马克思和他自己的哲学观的历史定位。然而,吊诡的是,按照恩格斯前面提出的哲学观,如果哲学已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从而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那么,无论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辩证的历史观,还是恩格斯所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至多只是实证科学中的基础理论,而不可能是哲学思想。但令人费解的是,恩格斯有时又把它们当作哲学思想加以谈论。这表明他的哲学观始终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中。有趣的是,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对恩格斯的哲学观似乎都患了“集体遗忘症”。在他们看来,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之作为哲学思想,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既无可置疑,也无需论证。

  接下去,让我们再来看看,恩格斯之后的正统的阐释家们又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进行定位的。显然,在这些阐释家中间,如果撇开与这里的论题关系不大的拉法格、梅林和拉布里奥拉,首先应该提到的无疑是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曾多次拜访晚年的恩格斯,并得到后者的高度赏识。普列汉诺夫不仅翻译了恩格斯的《出路》,而且在俄译本第二版的译者序言中对马克思的哲学观做出了自己的定位:“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仅是唯物主义哲学,而且是辩证唯物主义。”[14]在《卡尔·马克思和列夫·托尔斯泰》一文中,普列汉诺夫以更明确的口吻写道:“马克思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15]从普列汉诺夫的上述论述可以看出:

  第一,从他有时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做主语,有时又用“马克思”做主语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他从未自觉地意识到并反思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存在的差异。

  第二,正如恩格斯在自己的表述中用“历史唯物主义”取代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一样,他也在自己的表述中用“辩证唯物主义”取代了恩格斯提出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也就是说,自他以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两个具有亲和性和对称性的概念逐渐成了称谓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专门用语。

  第三,他把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基础和核心。这已经蕴含着这样的思想萌芽,即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的结果。比较起来,辩证唯物主义是“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则不过是这一世界观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实证性的应用。

  在深受普列汉诺夫思想影响的列宁那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作为权威性的理论用语而被确定下来了。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开宗明义地指出:“所有这些人都不会不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几十次地把自己的哲学观点叫作辩证唯物主义。”[16]显然,列宁在这里的表述具有论战性的、夸张的味道,因为文献学的研究表明,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从未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概念。如前所述,即使是恩格斯,也只使用过“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概念。当然,如果列宁说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这个用语的精神实质,似乎也无大错。然而,这充其量只是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的笼统的表述罢了。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列宁的论述似乎变得更细致了,他告诉我们:“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17]这段论述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后来兴起的所谓“推广论”的雏形。其实,迄今为止,研究推广论的学者都没有注意到,推广论具有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种是综合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先研究了自然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再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人类社会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这种综合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被提到了。也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还没有成为反思的对象。换言之,研究者们不自觉地预设了这样的前提,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是完全一致的。

  另一种是分析性的方式,即肯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研究上是有分工的,至少侧重点是不同的。主要是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作为恩格斯的研究成果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毋庸置疑,在这种分析性的推广论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贡献被区分开来了,各自被确定了相应的历史地位。尽管列宁后一段论述中的主语是“马克思”,乍看起来,他似乎想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不同的理论贡献区分开来,但只要深入阅读列宁的著作,就会发现,列宁从未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思想差异做过自觉的反思,因而这里出现的“马克思”实际上仍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代名词。换言之,列宁的推广论本质上还是综合性的推广论。

  如前所述,倒是恩格斯在《出路》中强调马克思的主要工作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时,他竭力想表达出来的,正是这种类似于分析性的推广论所想表达的思想。每一个不存偏见的人都会发现,这种“先自然后人类社会”的推广论的叙事方式在恩格斯的著作中早见端倪。比如,在《反杜林论》的哲学篇中,恩格斯把讨论自然界的自然哲学置于讨论社会历史的道德和法之前。又如在《出路》中,恩格斯也是先讨论费尔巴哈的自然哲学,再讨论他的伦理和宗教哲学。而且,在讨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时,恩格斯很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看法:“适用于自然界的,同样适用于社会历史的一切部门和研究人类的(和神的)事物的一切科学。”[18]毋庸讳言,在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完全是同质性的,因而完全可以把自然研究中引申出来的规律性的东西不加分析地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去。这不正是推广论的雏形吗?

  事实上,正是在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和列宁的叙事方式的影响下,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对推广论做出了经典性的表述:“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它所以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解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9]至此,我们发现,推广论在斯大林那里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然而,斯大林的推广论仍然属于综合性的推广论,因为他的思想和列宁一样,从未达到自觉地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的层面上。

  倒是当代学者波亨斯基(I. M. Bochenski)在《当代欧洲哲学》一书中不自觉地道出了恩格斯想说而又没有说出来的意思:“马克思本人主要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他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人,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哲学基础则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它本质上是恩格斯研究的结果。”[20]正是在波亨斯基的论述中,恩格斯生前的隐蔽的愿望(这个愿望总是被无限谦虚的、意义含混的语言包装起来)终于被清清楚楚地陈述出来了。这个愿望就是:正是我恩格斯通过对自然界的研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则把我确立起来的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并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从而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要言之,不是马克思,而是恩格斯,才是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的哲学观的真正奠基人,而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贡献只是在经济和历史这些实证的领域中。

  最后,让我们再来看看,苏联、东欧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又是如何给马克思哲学观定位的。众所周知,我们上面提到的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也是《联共(布)党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的内容,作为权威性的教科书,它对苏联、东欧和中国理论界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比如,我们很容易在苏联理论权威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找到类似的段落:“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认识社会,应用这些原理研究社会生活,说明社会历史,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21]我们也很容易在中国理论界权威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找到类似的表述:“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从而把唯心主义从社会历史观中驱逐出去,建立了完备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22]尽管前东德理论界权威弗朗克·菲德勒等著的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没有使用“推广”这个用语,但文中的意思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称所涉及的是唯物史观即对社会及其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分析。就这个意义而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有如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中辩证唯物主义本身同时就包含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23]我们发现,无论是苏联、东欧抑或中国的理论界,它们认同的都是综合性的推广论,即既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看作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确立者,又把他们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者。这充分表明,苏联、东欧和中国理论界还始终没有上升到自觉地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差异的层面上。

  由上可知,无论是综合性的推广论,还是分析性的推广论,都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的错误定位。比较起来,分析性的推广论走得更远,因为它把恩格斯确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而把马克思确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并阐释为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性的、实证性的研究成果。正是这种源自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的主导性的阐释结果导致了恩格斯哲学观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基础化和核心化,同时也导致了马克思哲学观的边缘化和应用化。[24]

  总之,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家们对马克思哲学观所做的这种历史定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从根本上遮蔽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重大差异,从而抹杀了马克思发动的划时代的哲学革命的伟大意义之所在。

  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

  要了解恩格斯和其他正统的阐释者们对马克思哲学观的理解、阐释和定位到底错在哪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返回到马克思原初的哲学观上去。通过比较和分析,阐明历史的真相。

  首先,马克思从青年时期起就十分重视哲学这门学科。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地告诉我们:“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25]为什么马克思那么重视哲学?他在1837年11月致父亲的信中阐明了这么做的原因:当时他打算撰写一部关于法的著作,但在构思时却遇到了困难,“这又一次使我明白了,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26]。显然,青年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哲学上的学养对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性。所以,他甚至在患病期间,重又系统地阅读了黑格尔和他的大部分弟子的著作,并积极地参与了柏林的“博士俱乐部”的理论探讨活动。我们知道,正因为认识到了哲学的重要性,马克思不但自觉地接受了哲学方面的训练,并以原创性的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从耶拿大学哲学系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

  其次,马克思提出了哲学的人民性、时代性和世界性的问题。在《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阐述了哲学和人民之间的亲缘关系及哲学家成长之不易:“哲学家的成长并不像雨后的春笋,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27]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哲学既不是玄妙自我的思辨之深化,也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都是相同的”。[28]真正的哲学不仅包含着人民思想中最精致的部分,不仅显现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而且也汇聚着世界性的意识,搏动着文明的活的灵魂。在这里,马克思对哲学作出了多么高的评价。我们发现,马克思从未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哲学家们的专利,他总是使自己的哲学思想紧贴人民、时代、世界和文明,从而使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再次,马克思主张,哲学是人类(尤其是无产阶级)寻求解放的思想武器。在1843年9月至卢格的信中,马克思满怀激情地写道:“到目前为止,一切谜语的答案都在哲学家们的写字台里,愚昧的凡俗世界只需张开嘴来接受科学的烤松鸡就得了。现在哲学已经变为世俗的东西了,最确实的证明就是哲学意识本身,不但表面上,而且骨子里都卷入了斗争的旋涡。”[29]在这里,马克思启示我们,哲学既不是象牙塔里的迷思,也不是哲学家们写字台中存放着的现成的答案,而是现实斗争中的思想武器。马克思激烈地抨击了麻木的理论中立主义的错误倾向,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公开宣布:“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30]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宣布,德国人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心脏则是无产阶级。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哲学视作与现实世界(包括阶级斗争)相分离的、只涉及逻辑思维及其规律的学问,相反,他一直把它理解为革命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手中的重要思想武器。

  最后,马克思强调,哲学的根本使命是改变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写下了最能体现其哲学观特色的第十一条提纲:“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1]众所周知,马克思逝世后,这句名言也被镌刻在他的墓碑上,它突出地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视为自己的根本使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中写下了另一句名言:

  [……]实际上,而且对实践唯物主义者(den praktischen Materialisten)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32]

  毋庸置疑,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实践唯物主义者”的概念同时蕴含着他对“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认可。道理很简单,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又何来实践唯物主义者?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马克思哲学观的根本使命就是通过实践的方式,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通过对马克思哲学观的概要论述及与前面提到的恩格斯哲学观的粗略的比较,很容易发现,马克思的哲学观与恩格斯的哲学观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差异:

  第一,恩格斯的哲学观深受黑格尔、孔德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他以为自己确立了新的哲学理论,并把这种理论称之为“辩证的自然观”、“唯物主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然而,由于他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的“自然”或“物质”始终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或物质,所以,实际上他仍然停留在旧哲学的怀抱中。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还会对这一点进行更详尽的论证。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把实践视为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正是“实践”概念摒弃了物质与意识、自然界与精神之间的抽象对立,从而使马克思完全超越了旧哲学的狭隘眼界,确立起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新的哲学地平线。[33]实践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在哲学领域里实行的划时代革命的真正成果。

  第二,恩格斯的哲学观,主张传统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大部分领地已经让渡给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只留下了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显然,在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里耕耘,就等于在象牙塔里沉思,根本就没有必要把哲学与现实斗争,尤其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联系起来。然而,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的哲学观始终强调哲学与现实世界的密切联系,马克思还自觉地把哲学理解并阐释为无产阶级的精神武器。

  第三,按照恩格斯的哲学观,既然哲学已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那么他和马克思各自确立的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就只能归属到实证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层面上去了。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始终是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哲学非但没有从自然和社会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反而通过自己的实践品格,始终处于改造社会(包括自然)的漩涡之中。

  第四,恩格斯哲学观的核心关切是逻辑思维及其规律,而马克思哲学观的核心关切则是对现存世界的革命性改造。

  当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观上的差异仅仅诉诸观念上的笼统的、对列式的比较是不够的,我们还须更深入地来探讨他们在一些具体的哲学问题上存在的差异。

注释

  [1]恩格斯这部著作书名中的Der Ausgang应该译为“出路”,而不是“终结”,参阅拙文《论马克思对德国古典哲学遗产的扬弃》,《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2][6][9][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349、366、349页。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188页。

  [4][5][10][12][13][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220、721~722、242、243、246页。

  [7]奥古斯丁·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页。

  [8]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3页。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明确表示:“形式逻辑本身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直到现在仍是激烈争辩的领域。而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参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7~28页。

  [14]《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79页。

  [15]《普列汉诺夫著作选集》第5卷,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37页。

  [16][17]《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11页。

  [19]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29页。

  [20]I. M. Bochenski, Contemporary European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57, p. 62.

  [21]康斯坦丁诺夫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刘丕坤等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8页。

  [22]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95页。

  [23]弗朗克·菲德勒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郑伊倩等译,求实出版社1985年版,第68页。

  [24]张奎良教授甚至认为:“实际上,恩格斯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缔造者和阐发者,而且马克思主义的重中之重——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没有马克思参与的情况下,恩格斯独自确立起来的。”毋庸置疑,“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概念都是恩格斯率先提出来的,但并不等于说,这两个概念所指称的那种理论是由恩格斯确立的。确立一种理论与命名一种理论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参阅张奎良《恩格斯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动态》2012年第11期。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27][28][29][30][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416、467、5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Sehn K. Marx F. Engels: Werke(Band 3), Berlin: Dietz Verlag, 1969, s. 42.中央编译局的译者把原文den praktischen Materialisten译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其中的“的”字既为赘词,又会影响人们对整个短语的含义的理解,兹改译为“实践唯物主义者”。

  [33]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提纲中,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哲学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做了经典性的论述。

来源:《江海学刊》(南京)201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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