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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实施的重点及领域分析?

 双木大爷 2022-07-28 发布于四川

目前我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实施基本面较广,涉及行政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省市级国有企业,其中还包括人民团体、各类协会等,基本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机制,对企事业单位运营风险及决策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

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清单事项不明确,哪些是重大事项,领导说了算,领导认为这不是重大事项,就可以不履行集体决策,导致“一言堂”现象并没有有效规避。三重一大事项遍布主体的方方面面,国家发布该项意见规定时,没有进行具体的明确,因此主体在确认“三重一大”具体清单时自己说了算,相关重大涉及的范围未履行审批报备机制。

二是“三重一大”实施过程中侧重点有偏差,在党委实施集体决策过程中对主要擅长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界限并不明确,因此也可以理解为“二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基本没有上会讨论,除非重大货币资金捐赠会提交党委会讨论,其他基本不涉及,党委认为,年度预算既然已经通过,让中层按照预算花钱就行了,这导致中层权力过大,企业的风险其实就是资金支出过程中导致的权力交易。

因此,总的来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运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目前还在探索当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会逐渐清晰明朗,成为规避企业主体风险的一把利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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