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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事系列之一:六种遗嘱形式可能导致无效的风险点及应对程序

 江山BQ 2022-07-30 发布于北京

李静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所执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武汉律协财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执业前武汉政法系统工作多年,擅长民商事争议、涉税业务、公司业务,婚姻继承、劳动争议

《民法典》婚姻家事系列之一:六种遗嘱形式可能导致无效的风险点及应对程序

一、背景

《民法典》在原继承法基础上新增了打印遗嘱,完善了录音录像遗嘱,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法定形式。其实六类遗嘱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自书,一类是见证。

前段时间,澳门赌王离世,其千亿资产处置会影响到澳门的经济,据说澳门特区政府都参与到赌王订立遗嘱、执行遗嘱过程中。我国经过改革开放后四十年的和平发展,经过一代人的积累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积累了一定财富,一套房子多则近千万,少则几十万,确有必要慎重对待。

然而,见证遗嘱是一个高风险业务,公证机构为了避免这种低收益、高风险业务(公证遗嘱按件收费,至多几百元;公证机构感兴趣的在于办理继承权公证,按标的收费,遗产百万的,公证费数万元),设立了高门槛,使得很多人难以符合办理公证遗嘱的条件。除了专业做继承业务的律所和律师,大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遗嘱见证业务持敬而远之态度。

二、订立遗嘱过程中常见问题

遗嘱需要满足严格的形式要求,所有形式要件的唯一目的是按照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处理个人合法财产,把握住这个本质再去审视六种法定形式,才能够查缺补漏,减少遗嘱被判定无效的概率。至于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则需要开展单独的尽职调查,对待处理的财产进行分类梳理,及时整理收集易灭失的材料。基本链条是:(1)确认遗嘱人具有完整的认知能力和意志能力,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有的公证机构,矫枉过正,要求提供三甲医院的精神正常诊断,实务中有的采取精神正常试错法解决这一问题。(2)确认遗嘱人具备自由意志,未受到欺诈、胁迫,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做决定。(3)处分的财产具体明确。(4)符合形式要求。

司法实践中,六种遗嘱都存在大量的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主要无效事由即是不满足法定形式要求,无法确定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1.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1)亲笔书写,(2)签名,(3)注明年、月、日。

风险点在于:(1)采取打印形式,没有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民法典之前,该类自书遗嘱不满足亲笔书写,但并未一概认定为无效,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比如北京高院2018年审判指导意见,如果自书遗嘱采取打印形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立遗嘱人打印的,可以视为自书遗嘱。民法典之后,由于已经单独设立打印遗嘱种类,此类自己打印遗嘱基本会被判定无效。(2)处分的财产过于概括,难以定位到特定财产,以致于被推定处分意愿不明确。

2.代书遗嘱应当有(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由其中一人代书,(3)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4)注明年、月、日。

风险点:(1)见证人未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完成见证,将见证切成几段,难以证明时空一致性。比如代书人先在其他地方完成代写,再到订立遗嘱现场开展见证。见证人记录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后,换一个地方誊抄,再拿回来让遗嘱人签字。(2)见证人未核实确认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未通过相应的询问判断其订立遗嘱的能力,实务中可以采取精神试错法,在笔录中记录见证人的反应。(3)见证人与遗嘱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系遗嘱受益人的亲友或者由遗嘱受益人支付相关费用。(4)见证过程过于简略,缺乏细节,真伪难辨。(5)订立遗嘱时,遗嘱受益人在场,遗嘱人自由意志受限。

3. 打印遗嘱应当有(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3)注明年、月、日。

风险点:(1)应在笔录中记录打印过程;(2)与代书遗嘱不同,遗嘱的每一页上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注明时间;(3)其他风险点同代书遗嘱

4.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2)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3)年、月、日。

风险点:(1)遗嘱人和两名以上见证人都要在录音、或录像中出现,自报家门,口述时间;(2)遗嘱人自己拿着手机录制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其他风险点同代书遗嘱。

5.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口头遗嘱可能逐渐消失。

6.公证遗嘱,遵循公证法及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等规定,仍然是订立遗嘱的首选。若遗嘱人财产种类较多,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确定个人财产状况,再委托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三、如何应对无效风险,借鉴他山之玉:陈洪忠律师推荐的律师见证遗嘱的程序

打印遗嘱:1.两名以上律师,亲临订立遗嘱现场,共同见证打印遗嘱形成过程;2.慎重考察遗嘱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3.若遗嘱人自带打印遗嘱,应当审查打印遗嘱的形成过程,在谈话笔录中弄清遗嘱人的意愿;4.审查遗嘱内容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5.审查遗产的真实性、合法性,遗产标的物的状态,这是法律规定的律师必须审查的内容,即使约定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也无效。6.现场打印遗嘱,必须经遗嘱人核对;7.监督遗嘱人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拍照片;8.见证律师在遗嘱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9.向遗嘱人宣读谈话笔录,核对无误后遗嘱人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按指印,注明年月日,见证律师签名、按指印,注明年月日。10.律所出具遗嘱见证书。11.律所建卷存档。

录音录像遗嘱:1.由两名以上律师亲临现场;2.慎重考察遗嘱人的身份及民事行为能力;3.审查遗嘱人录制遗嘱是否是自愿;4.整个遗嘱宣讲要有完整录音录像,全程录音录像,记载作出遗嘱的时间、地点,镜头中要出现每位见证律师头像、律师证、姓名、年月日,每人都要自报家门;5.录制过程中不得打断遗嘱人,对有疑问的地方录制完成后再开展调查;6.经回放、校对后封存,让遗嘱人在封口上签字、签日期,最好到法庭上再开封;7.因为无书面遗嘱,见证录音录像被密封了,必须要有完整接谈笔录、工作记录存档;8.如无法对遗嘱内容真实性调查核实,应将无法核实的客观原因计入谈话笔录;9.律所出具遗嘱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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